主题:薄熙来的新政绩。 -- 熊熊熊熊
旧黑不打,就一直在。
我持谨慎态度。
份额占的大的给打掉了,其他小的不显眼的旧黑会迅速填补空出来的份额。
不禁绝黄、赌、毒,不从根上治,黑杜绝不了,所谓的打黑,不过是风水轮流转而已。
真有打黑的决心,把重庆的黄、赌、毒都扫干净了,这个“打黑”的政绩才能坐实。
过2年,十八大召开前夕,薄公子命运的关键时刻,咱们再来评说评说。
大家对他都是比较认同的。做秀现在是公安的通病,破案多少啊,压降多少案件啊,群众满意率多少啊,都可以做假,但打黑的数字,公诉的数字是做不了假的。
我们的看法,他的确是做了不少实事,是很多公安的头头们不敢做的。我曾看过他在锦州的一个内部讲话,很实在,公安的套话、空话很多,象他这么实在的可以说是屈指可数啊。
另外,说到打黑,外面人并不完全真正清楚其实之艰难,其实,那个黑社会不和政府官员牵连啊,而政府是什么,是公安的衣食父母,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打黑之难,这不是行外人所能理解的。
我对王立军的事情确实不是很了解,所以听到我们领导那个评价后很惊讶。
往往对真干事的人心存妒意,因为真干事的人太少了。
说到干事,在公安内部也一直强调要做实事,但实事是什么呢,在很多领导眼里就是做出上级看得到的东西,这就是实事!
这就是所谓的“做秀”!
不过话说回来了,能做点有实际意义的“秀”已经是不错的了,很多的“秀”是劳民伤才,说个例子,如这几年正在搞的所谓“社区警务”,在城市的每个居委、每个大单位门口搞个标准灯箱,就是所谓的警务室了,而这种警务室往往是空关,除了花点钱为领导检查时光明一片外,没有实际意义。
当然了,如果你认为领导们不清楚这种“秀”的实际内涵,你就错喽,他们一个一个都是人精,清楚的很呐。
我家周边几个社区,特别是老人们一片叫好声,确实方便了也安全了。
你说起这个问题我倒是觉得,社区警务有没有用,也得看地方的环境。
我想你恐怕不太清楚了。
社区警务是前几年从美国引进的概念,核心思想是组织社会资源参与治安管理。国内一看,认为和以前的“片警”概念差不多么,所以群起而说社区警务。而由于现在的动态社会和以前的静态社会区别太大,犯罪向组织化、流动化、专业化、职业化、高智商化发展,还想套用以前思路,搞“小派出所”治安,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如你所说的:“特别是老人们一片叫好声,确实方便了也安全了。”,方便在哪里呢,派出所是24小时全天在岗,警务室可能么?哪里有那么多的警力!没人怎么会方便呢!而静态的警务室又如何能应对飞车抢夺之类的动态犯罪?又如何能应对电话诈骗之类的高度智商、高度组织化的犯罪呢?
事实上,作为发源地的美国也仅仅是搞了几年,02年以后已经不在玩这个成本过高、收益过小的东西了,现在好象在玩“高端警务”,也就是以动态对动态,以高智商对高智商,以专业对专业。
国内也有响应的,如广州,做为全国犯罪的“创新型”城市,对付两抢就搞了便衣侦查支队,06年以来半年就使两抢减少一半,而人员不过数百人而已,效率之高让全国公安惊叹,纷纷去学习。当然了,代价也是大了,近几年广州警察开枪,基本上都是他们干的,牺牲的也大多是他们的人,甚至还发生过一起两支不同地方的便衣队因为不明身份相互开枪,导致死伤的事件,他们才是真正的一线啊。
而且警力和派出所、所谓“高端警务”不矛盾。北京的特点是派出所辖区普遍偏大,一个街道就相当于地级市一个区的面积了,据此来看社区警务还是有必要的。
当然几项同时搞肯定造成执法成本增高,也就是说,国内不是普遍能承担得起的。
北京来说犯罪也有一定特点,飞车抢夺类的案件非常罕见,和其他城市不大一样,因为摩托车本来就不多。
美国社区警务也还在搞,我2006年还住在美国呢。
当今世界,警察的职能正在发生飞速的变化。自上世纪80年代起,当以快速反应为主的传统警务不能解决国内层出不穷的犯罪问题时,社区警务在西方一些主要国家应运而生。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际恐怖主义、贩毒、偷渡、洗钱等跨国犯罪的日益猖獗,一些国家的警察部门又发现社区警务也不是一把万能钥匙。于是,问题导向型警务、“高端”警务、甚至非公警务又成为西方警察学者和实战部门的热门话题。
社区警务日趋淡化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西方国家的警察部门强调通过发展与公众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或互助伙伴关系来预防和控制犯罪。“合作伙伴”成为警务的关键词。在法国,寻求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成为各级警察部门的首要任务。英国的很多警察部门也与其他政府部门建立了各种协商机制。如泰晤士河谷警察局在其所辖的三个县级警区内都与政府其他部门建立了预防犯罪协商委员会。
实际上,大多数英语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重视警方与公众的合作伙伴关系。这也是社区警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警务理念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求警方与地方社区商讨预防犯罪的重点,在社区的帮助下回应犯罪问题并调动地方资源减少引发犯罪的各种社会消极因素,以弥补警力资源的不足。但是,理念终归理念,实践社区警务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社区警务所强调的协商机制在实践中很难持续,尤其是在犯罪高发的社区。在美国,一些警察部门已经在“三分钟的热度”之后摒弃了社区警务。
更为明显的是,警方与社区的伙伴关系近年来正逐步淡出西方一些国家新的警务战略。警方的执法重点更多地由警察部门的管理层直接确定而并非是警方与社区或政府其他部门协商的结果。尽管这些新的警务战略仍然关注各种引发犯罪的社会因素并通过新的警务措施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但问题的界定却已经从“基层警民联席会”转到了“警察局长办公会”。
另外,西方国家的警察部门近年来最为关注的是对整个社会构成威胁的“高端”犯罪,如恐怖主义、贩毒、洗钱和非法移民等。虽然此类犯罪尤其是贩毒对普通居民的生活也会带来危害,但政治家和政府决策者更喜欢谈论它们的危害性,并要求本国的警察部门将之作为执法重点。目前,在澳大利亚和美国,以此类犯罪为打击目标的所谓“高端警务”正红极一时。
总之,随着警务决策在西方国家的日益集中化,社区警务在这些国家正逐步淡出历史舞台。
我06年还和公寓社区警察打过交道,就在洛杉矶,所以我敢这么说。
这种文章,都是一大抄。
一个派出所大的(如北京)几十个社区,每个社区一个警务室,四班三运转,每天就需要上百警力,这还不算大型单位的警务室,如医院,学校,大型企业等等。而这上百警力不过是“坐”班而已,那派出所其他的工作,如打击处理,人呢?没有了。我这里虽然派出所小一些,也是一样的道理,就是因为现在的社区警务不符合实际,一些地方也在试着改,如苏州就在搞社巡合一,实际上是把社区民警的工作性质改掉了。
说到美国的社区警务,现在还有,但已经不再是美国警方的工作重点(或者说投资重点?),现在也就是所谓的首长联系体制了,强调的是局长加强和社区的联系,而不再是普通警察的主要职责了。
顺便说一句,我的理解,公安部搞社区警务,恐怕是政治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为了“和谐”么。
具体的运作情况我不是很了解,但是晚上是给个电话号码,肯定能叫到人。
我估计一个派出所大概辖十来个社区警务室,派出所的警力和社区警务似乎也不是很矛盾的。
不过话说回来,北京的警力和预算在全国肯定是谁都不能比的,所以我觉得北京的情况有很强的特殊性,不能作为判别标准。
这个同意,很多政策都是有政治考量的,有时候到了机械的程度,比如什么宽严相济,不也是为了和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