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朱清时:求解中国创新型人才培养困局 -- 防洪堤
知识,而且还让我学到了,不要迷信权威,比如以前吧,如果有人给我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朱清时院士说过什么什么话,我9成9就信了;但是现在,我会问自己一下,这个教授是什么方向的,如果一个在本领域内“专家教授”发表了一些跟自己方向无关的话,那很可能是“砖家叫兽”。
因为现在的专家们几乎都是这个样子,一行通似乎就百行通,金融教授成了宏观经济方面的行家,看看很多著名教授的论文,你会发现,有些人领域跨度之大,几乎可以被成为通才。
又可以顯出與眾不同,不是很有道理----合乎君子不立危墻之下的道理嗎?
當然,如果他判斷TG有北洋軍閥的量,一定會說出更令人驚訝的話。
目前看,他的判斷是否。所以你說他沒道理,實在真的是沒道理。
很有意思,我记得被双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曾经暗示对于有原罪的民营企业,需要宽容,因为他们功大于过;现在,知识分子中也有代表出来说,暗示要对知识分子更宽容一些,否则,我们就比不上美国,连苏联也比不上了。这是不是算作私货?
想了想,如果前面的什么院系调整造成今天的问题是在为“不作为”开脱的话,反正原因是在50年前,是祖宗的问题,与我们无关。而且,你看,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面,我们还作出了这么大的成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所以,有些什么小问题的话,你们就多担待一些,毕竟“功大约过”吗?而且,你要对我们更宽容一些,至少要向前苏联一样,即使我反XXX,也不能拿我问罪,否则,我们追赶世界先进水平的距离又更大了。
但是跟黄松有来类比就不合适了。
即使是私企业主的问题,也不能跟高法副院长来比。对于公权力,不能夹带私货。
院系调整对中国科研和工业技术的影响,一方面是基本杜绝了100以内出大师的可能,但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国家工业化进程,保证了中国能达到现在这样一个工业体系完整的状态。苏联能够完成工业化,高等教育专才化也是必不可少的。
问题是现在,还应该百分之一百保持那种专才化教育体系吗?还应该保持教育和科研系统的行政至上吗?高校和科研机构真的就应该是党委领导吗?说到院系调整,学术和专业问题之外,确立党委领导才是真正要命的东西。
这跟资格关系不大,那个时代的党内生活会就是这个样子。
我的中学生物老师,小民一个,生活会上对校长也是毫不留情的。
中国科技大学校长,中国是校长负责制,学术腐败以及教育质量问题应该算校长制下的事情吧,他的论述可以解读为目前高校管理人员对于学术界存在问题的看法。
黄是高法副院长,民营企业的原罪是否追究到底也应该是个司法问题,而黄的表态当初被认为是整个中国法院系统对于民营企业的原罪这一问题的看法。其实,黄这么说,也不是没道理,只是大家接受不了从司法方面彻底洗清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张维迎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是为什么大家反响不强烈,因为地位不一样,身份不一样。
我们不能因为黄倒台了,加上他的那些不良嗜好,就完全否定这个人,就觉得这个人跟别人类比的资格都没了。
回到你的院系调整,请问现在有多少学校还是真正的专才化教育体系。清华93年恢复历史系建制,陈丹青2000年开始作美术学院的博士生导师。而中科大呢,他的招生简单里面写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根本不承认自己是工科学校。现在,你要找出一个纯粹的工科学校或者理科学校真的很难,就连中国纺织大学、海事大学这样看起来似乎很纯粹的学校,经过前几轮改名和专业调整之后,都成了综合性大学。
还有,中国高校是真正的校长负责制,这个决定从老邓手里就决定下来了,在学校,校长大于校书记,院长大于院书记大家都知道。而在政府机关,长是小于书记的。
如果说教育系统的行政之上是整个教育系统的缺点的话,老朱作为整个科大行政系统的最高头头,他在科大干了10多年,怎么不见他去改革这个体制,而去找寻50年前的错误来为校长们作为行政至上的利益集团以及他们的不作为来开脱。
因为行政之上的最大利益者们就是这些“长”们,老邓决定“高校校长负责制”其实是在高校里面打到了书记,确立了校长,不过是换了一批人,与党委领导何干。现在当院长当校长的少数党派或者无党派人士多的是,也没有见他们把自己改革掉。
老朱还说了,更重要的是行政对学术的干扰
咱没那么深的认识,就是觉得现在最有创造、最有活力的人都在官场上。什么教育行政化、官本位、富豪榜之类的,其实都在通过事实告诉大家一件事:只有当大官、挣大钱,能出头的才是人才,搞技术的,不是。现在发现没创新人才了,过来喊几嗓子,那不是民工,没用。
当时说这个原罪的时候,他是公权力的一部分,因此确实是不合适的。
所谓不能类比,是因为好歹这个持宽容一说的不是教育部长,不是主管书记,校长怎么说也是为自己的阶层说话,为自己谋权利;而那个说原罪的不是私企业主,也不是经济学家,持公权力而为他人谋权利,是权力寻租。
关于学校的校长负责制,他这个校长本身可是党委而不是学术界确定的,你说这样的校长负责制算个什么东西呢?
再说党委领导,这个实际上是中国传统监军制度的现代衍生,而且某些程度上还强化了许多,基本上是监军凌驾于长官之上的状态。若是在历史上,不少就叫做太阿倒持,宦官当政了。
校长“为自己的阶层说话”和说原罪的是“权力寻租“没有什么两样,校长为什么要为"自己的阶层说话“,不还是为了自己的某些切身利益,而为什么校长说话可以起作用,因为他是校长。说原罪的为什么说话也可以起作用,因为他有这个权力。
两者都是因为权力而产生的说话的动机,并试图影响以后的政策走向,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仅仅是,说原罪的运气不好,被剥去了光坏;为自己谋私立的依然身批金甲圣衣,是人们膜拜的偶像。
你需要转变一下思维,教授只是个职业,院士证明他们在本领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与这个人的阶级还有这个人性格道德本身没有必然联系。没有人要求这些人,学术上顶尖,而且还必须为人师表,成为人类的楷模。
学校的校长负责制中,校长是由党委决定,但是这个党委是高一级别的党委,而且一旦决定下来以后,在其任期内,就是这个学校的一把手,人事任免的权力都是由校长签署通过,没有见过那些学校的人事任免是由本校党委会决定的。校长负责行政工作,书记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校长领导行政组织,书记领导非行政组织;但是书记与校长在职务上面平级。明文规定校长领导行政工作,而目前学校里面最强悍的是什么,不是教授会,不是学术委员会,而是行政系统,把持了行政系统就等于掌握了整个系统。
这个与你说的党委有什么关系。目前中国行政系统内,地方政府是书记负责制,高校是校长负责制,只有军队是首长政委共同负责制。我想你搞混了。
1、高校校长以及科研机构负责人的选择,我认为教授和院士们具备相应的能力,应该给他们相应的权力,上一级的党委,我想不出来为什么他们有能力选出一个合适的人选,相应的,我认为他们不应该有这个选择和任命的权力。
2、“把持了行政系统就等于掌握了整个系统”,但是这绝对不意味着就可能在科研和教学上获得成功,相反的,泛行政化对教学和科研的杀伤是有目共睹的。
3、基于契约社会的基本运行规则,为自己的利益说话是正常的,容许的,为他人的利益说话,除非公开明确的代理契约,是规则所不允许的。
4、地方政府书记负责制,在我看来是混乱的根源。
就是对知道分子金钱收买,所以见怪不怪。
却都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当年有个说法是不要躺在功劳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