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新疆归来,形势比想象的更严峻 -- 四处晃荡
有人乱邦,难道就没有人安邦吗?
今上20年前面对西藏暴乱带钢盔,20年后面对新疆暴乱带小帽。责任不能都往死人身上推啊。
TG的软弱表现给了国内外许多敌人以希望啊
这TM要多大的决心,才能让一瘾君子拿海洛因去扎人,而不是自己享受?
先抓一大批,然后挑一些“看起来该杀”的,公审、公判、公开处决,这样就畅快淋漓了,对吧?
然后呢?然后过二十年,再回头平反一批和“七·五”事件有关的冤假错案?
看你也不是个职业的,何必总是掩耳盗铃?
就怕它有事没事跟打摆子一样,时犯时不犯
你还能多快?
有句话叫“乱世用重典”,不是没有来由的... 不使霹雳手段,不显菩萨心肠... 不使重手镇住场子,后果就是“扎针”,和谁知道还有什么下三滥...
这就跟解放初镇反一样 -- 绝对有冤假错案,相当多 -- 可你说有没有必要?太有必要了... 不这么搞一下子,别说六十年,十年恐怕就到头了...
一、我会尽自己的全力保护他们;
二、我会冷静地分析各种威胁,而不是被人随便忽悠——比如所谓“毒针”;
三、我不会做任何破坏当地安定和团结的事情,因为我的家人将来还要在这个地方生活。
——在搏击术上,讲究三个字:“稳、准、狠”,注意看这三个字的排列顺序和比重关系。
你可以对比一下现在内地的司法程序,同样类型的案子,最快需要多长的办案周期,同样的案子,“从重、从快”是个什么样的标准,然后再来分析这个“掺沙子”的说法。
很多所谓“掺沙子”的“证据”是根本占不住脚的——比如说,我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有人愤怒地指责维族预审员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对嫌疑人一顿揍——稍微了解点预审常识的人都知道,真正有用的口供不是单纯“上手段”就搞得到的。诸如此类的说辞,不一而足。
那你来说说,从司法程序上来说,从案件重大程度来说, 7.5的事什么时候能审,什么时候能人头落地,给民众个交待?
[UR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9/07/content_12006494.htm]乌鲁木齐发出通告
将依法严厉打击针刺伤害群众等犯罪活动 [/URL]
明目张胆地打新华社和CCTV的脸,不知你到底是哪个系统的义工?
即使是“从重、从快”,对非死刑判决来说:
公安机关捕获犯罪嫌疑人以后,立案侦查,根据案情复杂程度不同、需要的时间不一。但是,哪怕只是走基本的流程、完成必须的卷宗,到移交检察院批捕至少也得两周。检察院批捕、到提起公诉,要重新把材料过一遍,重新讯问嫌疑人和证人、重新检查物证,哪怕这部分工作提前、合并到公安机关的工作流程,至少又得花两周。然后,一审庭审、宣判,至少一周。然后,有15天的上诉期,上诉后材料移交上级法院。公诉机关需要针对上诉状作相应的准备,二审法院也同样要重新审核研究案件卷宗,决定到底是发回重审还是二审开庭。如果进入二审流程,到二审宣判,至少又是两周以上。
整个过程,前前后后最短也得两个月,这还是案件侦破非常顺利、案情搞得非常清楚、证据很充分很确凿的情况下。
如果是死刑判决,更慢:
初审-上诉-二审的流程必然要拉长,而且还要再加上一个最高院独立复核的过程(把整个案件重新过一遍)。
你可以留意一下最近一两年,若干有轰动性的、社会影响力很大的案件,它们的审理周期。司法流程从来都是繁琐的,尤其是判重刑、甚至是极刑的流程,更是麻烦。我们既然选择了建立法治国家的道路,接受了这样的司法体系,就应该维护它的正常运转、尊重它客观程序,而不是为了一时之快、去践踏和无视它。
毒针,睁大眼睛看清楚……
——说白了,不就是“疆独”从前两年天津的“爱滋针”事件,获得了灵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