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科学小品翻译介绍】《纽约时报》:人养狗可能就是为了吃肉 -- 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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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去广卫路总站坐293路汽车,到“员村二横路南”下车向前走二三十米即可见到大门。很好味道,是连皮连骨一起焖的,很好吃。六十元一煲,至少有一斤半以上,没介绍错的!
俺已去吃过四次了!
现在查酒后驾驶拘留,各位还是坐公共汽车,或是打的去。在俺看来坐公共汽车为好,人不多,
不推荐他们的五华烧酒——“长乐烧酒”!
闻其味想必很好味道!
以毒攻毒,不必怕上火。
历史上很多地方记载了卖狗肉的,但很少见到对吃狗肉的描写。我也看了些史记汉书上,好像都没直接写吃狗肉的情节。可能吃狗肉是穷人的食物,难登大雅之堂。
复 换个脑筋就明白了
被野兽抓伤,往往会发炎死亡,死亡率极高。因为野兽带很多病菌,伤口毒性很大。所以要养很多狗才行。
复 这个不好
老黄牛辛辛苦苦一辈子,不可以吃的。要恩养
复 换个脑筋就明白了
豚曰腯肥——《礼记·曲礼》
郑县人卖豚,人问其价——《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鸡豚狗彘之畜——《孟子·梁惠王上》
項王曰:“賜之彘肩。”則與一生彘肩——《史记·项羽本纪》
此外,还有曾子烹彘的典故。
古代,养猪、吃猪肉也不是那么稀少吧。
看价钱不贵啊!在“阳光”吃,一斤就要一百多了……
有空去打包两斤回家慢慢吃!
三元里棠下的“汉江狗肉馆”也不错
以前农村喂狗,狗是吃大便的.
不需要考虑什么喂养成本.
狗改不了吃屎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野生物种之一,可能还有猪,宗旨是人类需求使然,直到今天,这两种动物人距离人类很近,狗更是不用说。“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狗是对人最忠诚的朋友,但狗更多的是被挂以不合适的头衔:狗腿子,狗娘养的!
现代社会养狗的更多了,他可以帮老人远离孤独!看家护院!狩猎!等的功能,很多用处。
狗是人类的朋友,不忍心吃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