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私家车主遭遇倒钩,关注上海闵行"黑车"事件 -- 猪头笨笨
关于薄,小可恰巧在大连呆过那么几年,对于薄在大连的风评颇有耳闻。至少在我接触的大连人中,关于薄的好话几乎没有。
当然了,这并不代表我否定打黑本身,实际上理想的制度并不排斥有人出于哪怕是最邪恶的动机做出有利于整个社会的事情。
但是,俺一向认为政治家这顶帽子不能乱给,像薄这样的人,是个有能力的政客,但其操守和理想,离政治家太远。
至于这次黑车事件,离下结论尚早,但CCAV的和人民日报的高调介入颇不寻常,值得关注。但无论是自发也好,政治斗争也好,这是有利于老百姓的,当然值得叫好。
当年总想把尾巴割掉, 读一下当时的文章, 不比今天打击“黑车”的理由不充分。 当时也没有割完, 过了几十年, ALARM 同志总想着打击“黑车”。 一点文化也没有。
我住的地方你想拉谁就拉谁, 只要不以此为谋生手段就可以了。 你脑袋里一根筋, 非要给他飞一顶“黑车”的帽子, 打击一下。 这脑袋不是有病就是进水了。
逍遥派就是喜欢看看各种分析,哪个新鲜咱看哪个。
我也希望上海牧能够政客一下,打一打官场的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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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说的某人拍脑袋想出来的
至于是不是科学,i do not care,本来么,wiki就没啥credit,wiki中文更没有...
不是你说的某人拍脑袋想出来的
至于说法是不是科学,i do not care,本来么,wiki就没啥credit,wiki中文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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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google,或者baidu一下,还是有不少链接的,
比如我引用的wiki中文那个,这些总不会都是那个拍脑袋的某人写的吧?也不是我自己编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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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法系”的来源,因为民法法系又称大陆法系。大陆对海洋,一般人很容易把与之对应的普通法系的另一个称呼当作“海洋法系”,这是一个很容易掉入的思维定势,所以网络上这个概念到处都是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般人用海洋法系这个我想不是大不了的事。
但这个概念的确可以用来作为检验是否接触过基本法学知识的试金石。
之所以用来嘲笑闹钟,是因为有次这位爷在文章里拽法律名词,结果顺出一句海洋法系如何如何。
到这已经歪楼了,没有必要讨论下去。
“黑车”这事儿具体怎样,我不在现场,不清楚。上海本身挺发达个城市,制度建设也不差,发生这么个愚蠢落后的事件,我没去过上海,在我看来真挺不可思议的。不过,如果是按现在所披露的情况啊,怎么看上海钩子那方都没理,这应该没什么可怀疑的。
如果真是按照现在“黑车”事件这个情况,那么这是交通执法大队的责任,也就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得负起这个责。既然犯错了,那就要改。不犯错不可能,犯了错,弥补受害者的损失,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完善条例、监督流程等相关制度,我想这才是政府应该做的。中国发展得比较快,从历史角度来看发展得比较好,跟能够正视错误,认真对待错误,有错就改分不开啊。当然,这次这个事现在看来要伸张正义好像不太容易,现在声势宣扬开来,若最后仍像某些案例一样没个令人满意的说法,那么政府就得再一次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