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四面楚歌之欧洲篇 俄罗斯之山穷水尽之一 -- 井底望天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到现在,整整培养了一代人的宗教意识,再想清除已基本没有可能了。
就是曾经被镇压过的云南沙甸?又死灰复燃了?
说中国未来可能受ysl威胁是肯定的,但是韩国日本,各自都是社会比较封闭的单一民族主体国家,又远居海上,有个中国俄罗斯隔着,他们怎么会受ysl威胁。
10 比 1 的比例 ,妮怎么来的
真是 1个 msy 能 抵 10个 中国人 ,早就是 他们做皇帝了。
胡乱邦你以为是乱叫的?
胡乱邦是遗臭万年。他还好意思给自己搞那么大的一座坟。
那个胡乱邦早给他们立了一大块碑了。
还大力迫害当年镇压邪教的有功之士。
即便是派出所也没有权利进行搜查的,搜查是要持有搜查证的。
补充一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第二百零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零七条 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 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在搜查前,应当了解被搜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搜查现场及周围环境,确定搜查的范围和重点,明确搜查人员的分工和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搜查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参加或者邀请当地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协助进行。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进行搜查,应当向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出示搜查证。 搜查证由检察长签发。
第一百七十九条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但搜查结束后,搜查人员应当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当地公安机关是严重违法行为,因为这种搜查不符合不用搜查证的条件。
看来下次要连村子都平了
呼吁大家冷静,不冷静的都要猎枪伺候,终于在这个帖子里找到了答案,原来是,对穆斯林没什么恶感,呵呵,岂止是没什么恶感,简直是有大大的好感。
不能保证世俗化社会的当地政府就该撤换,不能保证非教民自由的制度,就该废止。
把中国当作什么地方了?
给大家上几张图片:
这些家伙,真是中国这锅汤里的老鼠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