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记账】“在那遥远的地方”之扑朔迷离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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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赞一下地主的态度,另外多说两句。

既然发帖就要负责的,不能因为她是新疆人,她十一回国新疆,阅历不深出于激愤云云就能做为开脱的理由。这是另外一回事。

做为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我关心的是她由特殊渠道得到的消息,“韩是商会会长,她妻儿被虐杀"是否是事实,因为这又关系到韩的死刑冤不冤,再延伸就是政府公正不公正,,,,

ps,另外我觉得此MM非普通mm,,哈哈,忘情“毒针”帖之后,大家好象都比较恐惧MM。

家园 知过就改,善莫大焉,老铁也支持你

辛大人弃疾说:物无美恶,过则为灾。

老地主指出所引文字中的大谬,这个激动一点也不过分。然推而大之,则显过矣。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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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上来就看到这样开心的帖子 嘿嘿 又想开张种果果儿了
家园 地主真是老好人。送花

现在连地主都是这么好的人,怪不得翻案党要替你们翻案了玩笑哈。链接出处

其实河里都知道地主你是好人,不过送花怎么不给宝啊。难道是个小气地主

家园 问题是,怎么消除那些“激愤”依旧造成的负面影响呢

对心情可以“理解”,对一时激动说错的话可以“宽容”,但帖子造成的影响呢?淘气网友之后实事求是调查值得肯定,但她之前的帖子好像还在那儿吧,不了解前因后果的人看了会得出什么印象?

而且即使是那篇澄清事实帖子,依然充满的是对政府的怀疑,就算是“因为与新疆的联系”,所以理解其心情,可是放在论坛上,那些帖子(包括那个依然对政府满篇怀疑的澄清帖子)造成的是什么效果?

即使不能要求作者再做得更多,其他诸君呢?

家园 对,“激愤”不是无视其造成效果的理由,实事求是

还有说句得罪人的话,mm又怎么了呢?这个论坛上讨论客观事实还需要先看看作者性别再打折扣么?

家园 异议一点,mm与否不是关键吧,地主不要性别歧视

既然她选择过来说严肃的话题,那么就一样的必须摆事实讲道理。

家园 “不感冒”网友的讲述理论不能自洽,实践是有害的

河里很多人多次说了乌市算是好的,很多下面的地方比乌市差的多,根据alarm网友的讲述,事情严重到了他的国安朋友打死了嫌疑人的地步。

而不感冒网友的论述根本就无法看出新疆当前局势的原因,根据此网友的论述,我们看到的是和谐新疆,而75和93明显是长期矛盾积累的结果。这明显是与现实相悖的。

根据不感冒网友的讲述,只能说明我们政策是英明的,我们的政策根本就没有需要根本改进的地方。而且不感冒网友的论述与网上大多数人的讲述的感受多存在矛盾,讲述wz人的行为,并不是只有遥远一人。

家园 哈哈哈

那个帖子我第一时间就看到了,没好意思送花,担心歪楼

看到这段

过去几十年中国的宣传已经让“地主”作为一个罪恶的代名词深入了中国人的心中。希望能用电影、音乐等文艺手段慢慢把人们的成见改变过来。
俺忍不住就想大声宣布:

[FLY]俺正在努力着[/FLY]

家园 就一条,不感冒网友论述的和谐地区

怎么连网络都放不开呢?

根据遥远网友的论述,我们可以推论出出问题是必然的,

而根据不感冒网友的论述,现在的事情都是幻觉,过去wz和hr那么好,一天就突然翻脸了?

罗马是一天建成的。

家园 "遥远"网友的论述更符合大众的感受

衡量网上言论的真实性,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符合大家日常生活中感受的常理。

对wz的感受是遥远一个人的反应吗?不是吧

遥远就算错了,那也最多算是听信了谣言而已,为什么听信?因为这些谣言符合他一贯的认识而已,真要造谣,需要拿什么城运会追打吗?现实生活中多的是更恶劣的例子

仲弘:两少一宽的恶果

这其中有两个大学发生故事,其中长安大学还列绝了从1995开始的一系列事件,比什么追打严重的多,造谣的有必要放着现成的例子不用去造一个更轻的遥吗?

wz在内地的做法难道是进入内地之后才养成的吗?根据不感冒网友的论述我们能看出这些行为的根源吗,所以遥远网友的论述更符合逻辑。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家园 一码归一码

首先承认,我对MM的要求确实比较低。但我认为这个不应该是歧视:女生比起男生,本来就是多一些感性,少一些理性,对这个我们应该多些理解。

至于说这个事儿,她那些话确实与事实不符,应该算是传谣,到现在我还是这么认为!但是话又说回来,谁没传过谣呢?没有人能够永远判断准确,却别只是传谣多少(判断力的高低)而已。我自己也一定曾经犯过错误,传播过谣言。

我这次犯没犯错呢?确实犯错了。正巧,犯的错误也正是在理智面前,让感情占了上风,内心明明知道“淘气”MM不像是恶意造谣的人,但还是一时冲动说出了“假如你是造谣,那就是无耻”(大意如此)的话。她看了当然生气,于是就反击。咱不能退啊,反击、再反击。。。知道好人之间为什么会打架吗?就是这样,谁也不退。

庆幸的是,我有诤友,能提醒我;男子汉大丈夫,错了就要敢承认!所以,我就先退了。好人之间,不该打架---本来就没有原则上的分歧嘛。打架伤和气,自己找气受,太不划算了。

当然,做人一定要有原则,真就是真,假就是假,这个问题上我是不会退的

家园 人归人,事归事

这是我的看法,呵呵。空山诸兄的努力俺看在眼里,并没有白费。文责自负,说了什么样的话,自然要承担相应后果。这个还是显而易见的。

怎样消除那些负面影响,说实在话并不容易,因为不仅仅是局限在西西河。若只是在河里,封ID删帖都是理所当然。但俺想到的,是这类传言在社会上(或者说网上)已经有一定的流传和具有代表性。谣言到了河里,只是简单拒之门外当然容易,但未必可以对谣言在其他地方的继续流传产生影响。咱普通网友难以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不过可以想办法影响谣言传播者。像这里,诸兄的当头棒喝是种方法,俺尽量和颜悦色的劝说也是种方法,咱也可以并行不悖。若能引起淘气等网友的重视,此后对一些传言说法多加注意,那俺觉得无论对人对己,都是好事。这样的谣言能传到河里,其实也是好事。

具体到这个帖子,我觉得现在这样子,留着给大家提个醒,反倒更有些积极作用。其在河里的负面影响,我相信在空山兄努力下,已经消减得比较干净了。怎样在更大范围内正本清源,是更严肃的问题。

家园 和驴兄有些不同看法,并按时间顺序梳理一下这件事情

首先,赞成驴兄这个观点——

因此出于激愤,难以对各类传言作出甄别也是可能的。

但是,我不认为淘气ID在河南商会会长是谁这个问题上是“难以对各类传言作出甄别”,作为当时就这件事情与淘气ID正面交锋的当事人之一,我来回顾一下过程——

(1)2009-10-15 18:36:37

淘气ID发帖淘气:关于韩俊波、刘波犯罪行为的前提(最后于2009-10-15 19:13:15改,共1次;),帖子中明确提出

犯罪前提:韩俊波系新疆河南商会会长,其怀孕的妻子在2009年7月5日被暴徒当街活活打死后,暴徒又将其未出世的婴孩从其妻肚子里剖出挂在树上。

(2a&2b)2009-10-15 20:41:52

我在这个楼里发了贴(Che:新疆河南商会会长的名字叫许时瑞),10分钟后(2009-10-15 20:51:30),我又在淘气ID前面发的那个帖子(1)后面跟帖(Che:新疆河南商会会长?这个谣造得也太淘气了吧 ^_^),这两个帖子内容基本一样,都是引用新疆河南商会的官方网站和大河网(河南商报)的报道,说明韩不是新疆河南商会的会长,淘气ID所言“韩的犯罪前提”至少有部分信息不是真的。

老实说,在这个时间点,虽然我直觉认为淘气ID在撒谎,但是驴兄的看法(淘气ID“难以对各类传言作出甄别”)也是可能成立的,但是,其后的几个帖子来往,就让我无法再认同驴兄的看法了,让咱们接着往下看——

(3)2009-10-15 22:41:26

淘气ID对(2b)回帖(淘气:可笑至极,拿2007年的网页来充数证明新疆河南商会会长),在帖子中很理直气壮地说

有心证实的人请打che链接网页新疆河南商会联系电话:0991-3737685 3731433 ,听听那边的人告诉那是不是新疆河南商会,韩俊波是什么人

这段话隐含着淘气ID已经打过电话并证实了韩是新疆河南商会会长的意思。

(4)2009-10-15 22:57:44

我发帖(Che:呵呵,别恼怒啊)回复淘气ID的(3)贴,强调,商会官网的截屏是刚做的,官网到当时为止都显示其会长姓许,我并不是拿2007年的网页来充数。

(5)2009-10-15 23:01:16

淘气ID对我的(4)号贴回帖(淘气:你除了转移话题还会什么?),其中说

我刚刚打过你链接的新疆河南商会电话,是否真实,你自己去验证呀,光说不练是男人吗?

如果该ID发的(3)号贴是在隐含着说她打过商会电话证实了她在(1)号贴子中所说的话是真实的,那么这个帖子就是直截了当地明示了。

(6)2009-10-15 23:06:09

但是,我不相信她说的是真话,于是发帖(Che:电话号码就在我截屏的网页上)逼问她

你要是打了电话,有了与网页不同的信息,麻烦把电话录音发上来,或者,你也可以通知商会“更新”网页嘛,

(7)2009-10-15 23:14:16

对于我的逼问,淘气ID非常愤怒,回帖淘气:立此存照,请看che的无赖嘴脸(最后于2009-10-15 23:30:33改,共1次;),在帖子中,她很言之凿凿地说

欢迎大家拨打che链接网页上提供的联系电话,我再一次看到事实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抡给che。

淘气ID所发的(3)、(5)、(7)三贴言之凿凿地告诉我们:她打了商会电话,并证实了韩是会长。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就已经不是驴兄所说“出于激愤,难以对各类传言作出甄别”的范畴了,因为人家淘气ID反复强调自己对传言进行了甄别并“看到事实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抡给”了在下。

另一方面,看了(1)、(3)、(5)、(7)这四个帖子,并且对发帖的这个淘气ID没有什么成见的人,都是很可能相信她确实证实了她在(1)号贴子说的那段话是真话,从而接受她所说的“韩的犯罪前提”,从而产生对韩的同情、甚至可能进而产生对政府判韩死刑的不满……

幸好有夜月空山河友,在淘气ID发出(7)号贴之后约25分钟,夜月空山河友连发三贴——

(8)夜月空山:2007年?那给你两个近期的证据哈

(9)夜月空山:现任河南商会会长许时瑞的杀伤性证据,小心哈

(10)夜月空山:河南商会会长,决定性证据。请你反驳吧

在这决定性的三贴之后,淘气ID发了淘气:我重新了解一下情况(11),这个被驴兄您认为“态度还是可以肯定的,没逃避问题。”的帖子,其实还是很有些意思的:

我按che链接网页提供的号码打了电话,一个说不是新疆河南商会,另一个与传真号码根本就查无此号。

不过我打通了新疆河南企业联合会的电话,接电话的人说韩俊波不是其会员,不知道此事,

这个时候,这位淘气ID好像忘记了我所给出的网页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企业联合会”的官网,而恰恰是这个官网上说明许是其会长,同时也是这个官网将自己这个河南企业联合会称为“河南商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企业联合会是经自治区经协办和自治区民政厅正式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中介和协调机构,为全区性法人社团组织,现任会长:许时瑞

河南商会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大势,……。

……

更为重要的是,这位淘气ID至今也没有解释一下,她自己在最后这个(11)号帖子里面所述的打电话,与她在(3)、(5)、(7)中的打电话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这几个帖子中所说的打电话是同一件事,她为什么要在那三个贴中那样理直气壮地一再坚称自己说的“韩是新疆河南商会会长”是事实?!

总之,从淘气ID发的这几个帖子来看,我到目前为止更倾向于认为她不是“出于激愤,难以对各类传言作出甄别”。尤其是在她帖子(11)里面最后说的这句话——

看着政府部门的宣传,你相信新疆有强烈的民族仇恨吗?我回去的时候亲眼看到并切身感受到了。

让我有理由继续等待诸如“韩俊波系新疆河南商会会长,其怀孕的妻子在2009年7月5日被暴徒当街活活打死后,暴徒又将其未出世的婴孩从其妻肚子里剖出挂在树上。”之类的“事实”再度出笼。

————————

说明一下,因本帖较长,发出后在下看到板式上有些瑕疵,为此进行了板式的反复修改,但是,贴的文字内容没有改动

通宝推:浑水摸鱼,梦里胡笳,不感冒,左手拈花,

本帖一共被 3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家园 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

就算“遥远”说的东西再符合你“日常生活中感受的常理”,假的也变不成真的。

其他的我就懒得说了,就说他最后那一段见证吧:

上中学时,冬天,每年县里都要组织全县城的中学冬季长跑。选手中有汉人中学的汉人,有维族中学的维族。每年,第一、二名跑来都是维族,汉人始终是第三名,每年的这个第三名都是满脸鲜血,踉踉跄跄的坚持到终点。路线全长几公里,赛跑的规则是在中间点选手要拿到一张凭证,以防作弊。每年的汉人中学生都会第一个跑到中间点拿到凭证,在他折返往回跑的后半途中,维族选手坐等其经过,痛打并抢过凭证,以最威猛的方式轻松跑完剩下的小段距离,拿得头名,得到奖赏,没有惩罚,没有抗议,没有下一年的告诫,有的只是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下一年换个少年继续。在我上中学的几年里,每年都会见证这一刻。

八十年代,新疆盛行足球运动,有一年汉人中学代表队与维族中学代表队比赛,汉人学生一个被踢断肠子,一个被题断腿,比赛结束维族中学赢,没有惩罚、没有抗议。我见证过这场比赛。

这是“听信了谣言而已”吗?这符合你“日常生活中感受的常理”吗?“更符合大众的感受”吗?对于你,“更符合逻辑”吗?

如果你回答说“是”,那我还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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