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闹钟进,五毛党进 -- 呆鹅
但我说过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问题是,这位郭记者自称只拿到12万。
那个记者隐藏了什么,这个,我们当然知道,问题是,他说的这些,是不是真的呢?
你可以说这不合理,但究竟怎么样才算合理,没有明确的标准。
但不管怎么说,在上海的一些本地网站涉及建民村动迁,有不止一个帖子提及安置补偿方式中是“房子+钱”,比如我前提提到的一户30平米房子拆迁安置是江桥两室一厅+20万,而这里的20万也已经超过了这位郭记者自称的“12万”。
而另外一个对于上海人的常识是--上海近年来的动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是“数砖头”结合“数人头”,前面是30平米,这位郭记者自称房子是27平米,相差并不大,但为什么安置补偿的标准差得那么多? 其中到底有什么原因?
我并不如何怀疑这位郭记者“已经说出来的”是真的,但问题是,她有没有“还没有说出来的”呢?
如果有,那么,即便“已经说出来的”是真的,但就一件完整的事情来说,真实性也就很值得怀疑了
如果实际的补偿是你见到的标准,而这个记者给出的,也是真的,那么冤屈就是存在的
如果实际标准是你见到的,而这个记者隐瞒了剩余的(房子和其余的钱)没有说,那么这个记者确实有问题
如果你的标准不对,这个只是安置某些人士的,实际标准跟这个记者说的,是一样的,那么,你的先质疑这个记者,是否需要自己先反思一下?
如果你也错,他也错,大家都有错,咳咳,最多就是五十步和100步的区别了,嘿嘿
很难直接打听。
我曾根据公开信大概的内容,侧面问了一下某区房地局的一个科长,他不是管拆迁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但根据自己以前了解的情况,以及经验,话里话外的意思认为公开信里的情况不太可能,数人头+数砖头在上海搞了不是一年两年了,谁也不傻(包括居民和拆迁公司)你说先搬后搬有区别是肯定的,但像这位郭记者说的这样的情况,有点离谱。
普陀区房地局我没人认识,从其他渠道打听,一则也不太方便很直接(人家想你这么关心干嘛),二则别人也未必清楚一些很具体的东西。
另外,我觉得不是"50步和100步的区别",而是是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且,到底谁该多挨几板子还不一定呢。
但我认为,事情的完整面目,这位郭记者未必如她公开信里这么无辜。有些地方在《公开信》里也能看出一些痕迹,这位郭记者可能把一些对她不利的东西隐藏掉了,春秋笔法的痕迹还是看得出的
动拆迁闹的,都说自己无辜,但也仅限于他们自己说--这也是一个常识。
“穷人翻身靠拆迁”,这更是一个常识了
其实我本来也想说各打50大板,但是后来想,这样说有些重了
肯出来说,不是沉默者,就需要鼓励,当周围是一片死寂时
小L刚刚说的:
“穷人翻身靠拆迁”,这更是一个常识了
俺活学活用一下
原来开发商拆迁是让利于民,让穷人先富起来?
“常识”?
我见过N个拆迁的实例了,包括我的直系亲属。
能在同地段买回同样面积房子的还真是少数,更别说什么翻身了。
那笔所谓的补偿费在原地段十条街外能买到同样面积的就该烧高香了
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一片死寂”,走在上海马路上,你有时候就可以看见有的楼上贴标语的,就是朝着马路繁华地段的,上个月贴着,过一个月你去看,还在那里贴着,甚至还有一贴经年的,也没见有谁冲上去撕了说不许贴的;每天走过路过的人民群众也不少,甚至少有人抬头看一眼的,更别提有谁会去义愤填膺讨“公道”了。只不过像建民村这种危捧简屋的旧区,大多数人素质不高,只会武斗,而这位郭记者属于草窠飞出的金凤凰,懂得文斗罢了。
对了,看见你这句话
他在公开信里提到两个人,一个叫徐国珍,是普陀区人大代表,居委会干部;还有一个叫徐朝。
这位郭记者特意提及“居委干部、人大代表”,目的大家心知肚明,从你的理解来看,他的目的达到了。可是,我要问一下,如果这位徐国珍是“某些人士”,那么,那位“徐朝”又是“哪些人士”? 建民村可不是什么“上只角”,住在这种地方的人又能是“哪些人士”?这位徐朝和这位郭记者同楼,以记者的神通广大,又要写这么一封“公开信”,她怎么没去把那位徐朝的底细打听一下呢?
我说句粗的,就算那位居委干部徐国珍,算个屁“某些人士”,真有点什么神通广大的本事的,还在那种破地方等拆迁啊。
我倒是觉得是不是有这样一种可能性,现在拆迁不管是不是落实,但口号里总有一句“先签约,先得益”,得什么益,不就是可以优先挑选(安置方式,房源、朝向、户型等)么? 做任何事情,总要有个突破口的,这片里面有居委干部兼人大代表,换了你我恐怕也得先把这家搞定,打发走再说,否则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就是我做这件事情,我也得先找这家,说:徐阿姨啊,你是居委干部,又是人大代表,当钉子户难看伐,这样,侬带个头,先签约,安置房你先挑。
当然,这位郭记者说阳光威尼斯没公示过,但是,我在想,阳光威尼斯的安置房不会只有徐国珍和徐朝这两套吧?那其他在阳光威尼斯安置的拆迁户又是怎么回事呢? 所以,郭记者在公开信里说拆迁公司的人说““我们当初公布过阳光威尼斯房源,但你自己不愿意去,你要面对现实,不要管其他人”未必是完全不可信的。
当然,这里面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但至少,某一方的一面之词我是从来不全信的,因为短短一封完全是基于对自己有利的“公开信”里面,还是传递出了不少仅从一面之词中难以解释的问题的
如果你对“翻身”的理解是“在同地段买回同样面积房子”,那也没什么好说了。
最好的结果就是不要拆迁,继续住在那些危捧简屋里吧,有个漏雨开裂啥的,房管所还是会有人来帮忙修一下的。
在那里有一间等着拆迁的房子,和实际是住在那里,全家几口人挤在那个小房子里,是两回事的。
我确实有一个小房子等着拆迁,那是祖屋,但是跟我实际是住在超过200米的房子里,或者实际有没有神通广大的本事,是两回事的。
更何况,以前就有朋友问我,是否想在某个小破地方买个十几平米的小房?可以帮忙把户口什么的放上去,价格极为的便宜,利益嘛,就是万一拆迁啊,可以大赚一笔,反正也有关系。
换句话说,这种背后,可比那些傻呼呼的直接到房产商那里要求低价购房的,省事也隐诲的多了。
另外你理解错了我说的死寂了,不仅仅是指,这个拆迁公开信,还是指,一个社会,就应该有多种声音,而这些声音能够发出来,才是关键。
但鉴于这位是居委干部,又是拆迁户,我认为这位住在当地的可能性很大。
而正因为是居委干部,如果想临时迁个户口什么的,都容易很多的
至于其他地方的,那是个人的能力而已,与这个,没有关系
而且拉,就是别的地方有,这里该是什么,也应该照旧给什么。
不过既然树立了个最高标准,那就让人没有办法了。
话说我知道的一个亲戚,他家两个平房,一个超过了150平米,一个两层+阁楼近500平米,因此他的某处一个楼房建设时,他当然就要钱了,那里的房子早就租出去了,不过离他近,也没有人敢说他不属于那个区或者那块的。
记得以前买断的时候,很有趣,也是一个亲戚,是那里有名的能闹事的,因此厂子里打算全部买断时,跟所有职工讲之前,委员会就先将10万多打入了他的账户,然后他才跟着其他的人,按照正常的一起买断了
嘿嘿,要房子的,那是明显的东西,跟其它的背后的差距,差很多呢。
远远高于12万。
究竟哪边说的对?
或者这么问吧:补偿是否是可以拿70多万外加三套总面积为240.5平米的房屋?
我个人认为上海那地儿不可能用60多万打发这个案例的啊,我们江北泰州农民拆迁,上下三楼300平米左右各种各样补偿加起来如果不要优惠价买房也有100万左右……
另:建议不要用刁民、五毛这样容易激发感性争论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