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杨元元算不算“被迫害自杀”? -- 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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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看来还是你没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对于你说的李春平这类人,就好比是对买彩票中大奖的人。会有人羡慕他的运气和“成功”。但是并不代表这些“成功”的途径就是正途,如果有人想通过这类方式去改变生存状,碰得头破血流是理所当然的,他们自作自受也是合理的。

至于说到“推崇”或者“树碑立传”之类的,就是夸张了。至少你不说出来,我还不知道有个叫李春平的人。

另外:

像你这种能“赶走”解释为“为她妈妈找个伴,或者鼓励她妈妈多参加些社会活动,什么运动啊,打牌打麻将啊,串门聊天啊等等等等”的人

我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我解释的原话在此:

事情有轻重缓急之分。对于某些个别情况来说,当矛盾发展到非常极端的情况的时候,就很难再用什么“软”的办法了。例如说杨元元的例子,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我不觉得:

为她妈妈找个伴,或者鼓励她妈妈多参加些社会活动,什么运动啊,打牌打麻将啊,串门聊天啊等等等等

会有太大的实质性作用。因此,一开始我就没把这类“软”方法过多的考虑。

但是那位伊霜网友显然是比较崇尚温柔细腻一些的“软”方法的,所以我也就顺带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方法。对于普遍来说,应该会有用。但是对于具体到杨元元的个例来说,我个人不抱太大的希望。

不过,对于你这种随意捏造别人观点和言论的做法,我已经开始有点习惯了。我列在上面,只不过是以正视听而已。

家园 有些明星腰缠万贯还公然盗窃呢

按照你的说法:

请问有人会放着好好的房子不住,非要去挤宿舍的一张床吗?

到底是那些明星盗窃是纯属污蔑?还是故意炒作?还是什么别的原因?

家园 你正个什么视听啊

你关于“赶走”前后的表述如下:

yhz:这就是所谓的解铃还须系铃人了

所以我为什么会集中的说杨元元没有努力呢?就是因为,如果她真的能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和严重性,起码能做出努力,减轻这些压力。

例如说,为她妈妈找个伴,或者鼓励她妈妈多参加些社会活动,什么运动啊,打牌打麻将啊,串门聊天啊等等等等。总之,结果就是让她本人能够自立,能够有独立的生活空间和思考空间。能做到这点,以她们家的经济实力,她妈妈也不至于到忍受白眼和冷言冷语还赖在宿舍里不走了。所以从效果上来说,就是我所说的“把她妈妈从她宿舍里赶走”,话虽然不太好听,手段方法可以有很多,但是实质的目的就是这样。

还有就是红字那段话,虽说一个外人像我这么说确实不太好。但是一来是我说话比较直率,二来是问题有轻重缓急之分,佛家虽然讲究慈悲为怀,但是也不排斥当头棒喝的顿悟不是?所以,如果能有助于解决问题,我宁可做丑人。

被抓出来后开始改口

yhz:手段有软有硬,或者软硬兼施

事情有轻重缓急之分。对于某些个别情况来说,当矛盾发展到非常极端的情况的时候,就很难再用什么“软”的办法了。例如说杨元元的例子,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我不觉得

为她妈妈找个伴,或者鼓励她妈妈多参加些社会活动,什么运动啊,打牌打麻将啊,串门聊天啊等等等等

会有太大的实质性作用。因此,一开始我就没把这类“软”方法过多的考虑。

但是那位伊霜网友显然是比较崇尚温柔细腻一些的“软”方法的,所以我也就顺带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方法。对于普遍来说,应该会有用。但是对于具体到杨元元的个例来说,我个人不抱太大的希望。

前后两篇东西对照来看,实在是太有喜感了。

我是搞不明白你想说什么,因为你前后矛盾的,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

有些人啊,白纸黑字把东西写在上面了,还说别人捏造他的观点。还要正什么视听。

至于李春平的事,慈善家帽子也给了,电视访谈也作了,书也出了,电视剧《人间情缘》也在播了。这不叫树碑立传,大力宣传,难道还要放到新闻联播上每天露个脸才算么?你不知道是你自己的问题,不要拿自己的无知当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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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幸好你列的比较全

但是那位伊霜网友显然是比较崇尚温柔细腻一些的“软”方法的,所以我也就顺带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方法。对于普遍来说,应该会有用。但是对于具体到杨元元的个例来说,我个人不抱太大的希望。

另外,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是我的一贯做法。

至于说:

前后两篇东西对照来看,实在是太有喜感了。

那就只能说你脑子一根筋了。

我很早就说过,我和那位伊霜网友,观点相近,但是做法的倾向不太一样。他喜欢温和的做法,而我更喜欢直接的做法,这有什么问题?莫非我喜欢直接的做法,就非要把那些温和的做法都统统不加考虑才算是“没有喜感”?

laf。。。

只有你这种,非黑即白非对即错的,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那才是“太有喜感了”。

家园 你的问题在于,你的语文能力太差

第一、表达不清

第二、理解能力太差

所以就会一边曲解别人观点,一边哭诉别人歪曲你的观点。

你的前后两篇文字,表达的意思截然相反,你却以为那是一致的。充份说明了这一点。

你不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你是见谁都说胡话。

家园 关于这点我就跟你不同了

你觉得是因为穷,而我恰恰认为对于杨母来说,穷不是最主要的因素,甚至不在主要因素之列。

至于说:

而且我相信大多数人认同这个结论。

我觉得你对你的观点太自信了点。

家园 截然相反只是你认为而已

首先,说话的双方,我和那位伊霜网友都不觉得是截然相反,或者有什么表达问题,或者对大家造成理解困难的。

其次,我说的话是跟他说的,只要他能明白,能理解我的意思,就达到目的了。

最后,在论坛上发帖(尤其是短贴),很多时候就和聊天一样,单独抓着某句某文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有很多的含义实际上在交谈的上下文中,双方已经理解或者认可。既然如此,就没必要像写论文一样:因为条件ABCDE,所以导出结论甲乙丙丁。如果你突然在别人的对话中横插一杠,但是又没有充分的理解双方的观点和上下文含义,那被人指责歪曲观点,显然是可以预见的。

综上,说如果实在要在这个事情上找一个“理解能力太差”的人,那么显然是非你莫属。

呵呵。

家园 你就不要在那首先其次最后了

那位同学已经在她发的文字里反对过你的观点了,其实如果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她不露声色的踩了你一脚,你还在这里说

我很早就说过,我和那位伊霜网友,观点相近,但是做法的倾向不太一样。

卡卡,不多说了。免得有人怨我多嘴。

家园 我觉得还是你的理解有问题

那位同学已经在她发的文字里反对过你的观点了

如果大家的观点完全一样,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所以我也是说“观点相近”,而不是相同,我对他的一些观点不以为然,他也对我的一些观点有不同看法,这很正常呀。

至于我上面那篇帖子,通篇用的词是:“理解”,而不是“认同”。“理解我的意思”,不等于“认同我的观点”吧?你拿着他反对我的观点,想说明什么问题?

其实如果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她不露声色的踩了你一脚

这个“踩了一脚”的标准是什么?如果说有不同观点反驳了一下,就是“踩了一脚”的话,那他踩的可不止一脚。当然,以同样标准来看,我也踩了他很多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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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是说到关键了。没有哪个社会是万能保姆,那只存在于NB中
家园 我不和你说了,自己去仔细看吧,哈哈
家园 母穷

杨母穷。。。和学校没啥关系吧

天桥底下穷人多着了,比杨母可怜多的人随便哪个天桥下都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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