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华为先于爱立信交付完整的4G商用系统 -- 明石
中间器件商不管。所以成立中间器件商皮包公司不能回避专利问题。
是这样么?
芯片生产商不付专利费。
华为已经完成了50%的突破!加上海思(华为全资子公司)的一些芯片设计,华为实际上已经走完了80%的路。 加油, 华为!
专利保护在许多人心中好像孙悟空给唐僧画的保护圈,其实不然。专利保护就好像遇水化开来的水墨环,你说没有保护,确实环在那儿,要说有保护,这个保护并不严密。
在业界遇到一些问题的时候,不同的人会采取不同的办法来解决,然后申请专利来保护,这些想法之间必然有一些共通之处,当然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就好像不同的专利是一个个水墨环,他们或相邻,或交叉,或重叠。专利审核部门也不可能在审批的时候穷极可能去分析验证,一般就是形式审查和逻辑自洽验证。这就为可能的专利战留下了腾挪的空间。
简单来讲专利战的主要方法有两个: 同心圆法和交叉圆法。同心圆的意思就是在目标专利的各种可能延伸发展方向申请专利。目标专利往往解决了一些问题,而留下或带来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使用目标专利时必须得,同心圆专利就是针对这些次要问题。形象地讲,同心圆法就是把目标专利套起来,动弹不得。而许多公司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往往把一些技巧隐藏起来作为Knowhow,天然地为同心圆法留下生存空间。
交叉圆法就是在目标专利法的周边用不同的思路申请一些其他的创新思路来解决,但一些具体手段可能有交叉。后发专利因为对业界发展方向更加清晰,对一些具体的思路技巧等定义更准确,清晰,先发专利因为对发展方向不明朗,想多覆盖一些范围,在权利要求部分必然模糊化处理。两相比较,后发专利在纠纷中反而更能赢。
对于大型公司来讲,一般交叉圆法是正,同心圆法是奇。这方面中国的华为,中兴,比亚迪做得比较好。一方面华为,中兴申请了大量的专利,进可以攻,退可以守,另一方面强势的运营商也不允许有限的几家供应商互相打烂仗,比如说禁止销售等从而影响自己的经营,大量的是相互妥协。
比亚迪的情况就更刻苦了。记得三洋,索尼在一些关键的时间点曾经发起专利攻击,但比亚迪发起反诉,先后打败了三洋和索尼的进攻。故事发生在美国的德州,没时间追踪详情,想来不外以上几招。
稍稍更正一点:数据终端不仅指手机,还包括各种电脑上网卡。
事实上,目前使用3G业务的终端中,超过三分之二是电脑上网卡。
未来的终端形态应该会更加多样化,从笔记本形态到手机形态之间的任何过渡形态都会出现,所谓NetBook,iTouch就是其中的例子。
为此高通和TI,TI和Broadcom等打了不知道好几次官司。但一般大型芯片公司往往注册了许多专利,其中难免有重合交叉的。一方一旦起诉,另一方要么据理力争,要么采用焦土战略发动反诉,把一个简单的专利诉讼变成两家公司的生死战,往往旷日持久,法官在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中根本搞不清谁是谁非,最终的判决常常是赢的一方赢的不多,输的一方也不过分,双方却支付了大笔的律师费。更何况这种官司必然牵涉到政治角力,没有人敢担保己方必胜,大大影响了整体的开发计划。总之,一方很难击败另一方,没有必胜把握或者是一方到了生死关头不会发动法律战。
既然芯片厂商没有把握击败对手,最合理的办法就是合起来鱼肉下游。不幸的是GSM当初承诺不收专利费, 高通当初承诺CDMA一个固定比例,具体百分比忘了,大概2~3%左右。最后高通的矛头只好指向WCDMA。中国政府当年犹犹豫豫不发3G拍照其实是有这方面的考虑,即一方面给时间培育TD,另一方面打压WCDMA的报价空间。虽然如此,高通还是非常强势。至今没有开放开发平台给山寨手机厂,甚至一些国产大厂也没有许可。 前些日子听说高通许可MTK开发基于WCDMA的手机套片,心头不禁一凉:两大豺狼终于没有互掐,而是联起手来了。
中兴华为起来了,这个行业基本上也就垮了,中国企业只会靠低价,免费搬迁,地板价去竞争,一说起低廉的人工成本,竟然还蛮自豪的,真是服了。外企黄了,那跳槽基本上没得跳了,员工就更惨了,被加班,被C掉的机率就更大了。
09年目标合同销售额是300亿美刀。到今天为止大概完成了96%吧。考虑到印度BSNL的麻烦,算不错了
过惯了苦日子,不相信自己能过好日子,当惯了长工,不知道地主家也有账房。。。不打垮像样的竞争对手,你产品凭什么卖高价?国内企业比外企待遇好的多了去了。
看看国内的垄断企业,能垄断才有好日子过。国内最舒服的企业,是竞争不强但是门槛和利润很高的偏门小企业,这样的例子现在慢慢多起来了。
试一下效果
说的很有水平,顺便谈谈中国的3G标准,EVD标准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