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哈哈,很有意思啊。 -- 史文恭
不要混淆概念,不要把“斥责”和“抵制”“违背”混淆起来,也不要把“抵制”、“违背”和“欺瞒”“篡改”混淆起来。
说道理不能靠糊弄字眼来蒙混。
先说主席在政治、人事问题上顶和斥责,斥责大约是指他对中央路线发表的批评、申诉、反对、异议。主席是曾经做过许多这样的事情。呵呵,没问题,共产党员有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刘同志曾对中央白区工作路线以书信的形式也好,发言的形式也好,都发表过全面的批评。对此,谁有过异议呢?这没有违背纪律,是他的权利。我们谁反对过“斥责”中央吗?
而违背大概又有些不同,盖指对中央具体指示命令的不理会、不执行而按自己的判断行动。此类事情,毛也做过,但以我所知,这类情况都是在军事领域。
而刘同志所涉嫌欺瞒中央、篡改指示,我还真没有发现主席也做过。
主席在十年内战中对中央进行长期的抵制,实际是有分寸的,有方法的,不是胡搞乱来。对组织纪律也是尊重的,针对不同的情况、问题和领域,他采取批评建议、反对申诉、消极怠工、称病辞职、先斩后奏、软磨硬泡等等方法,采取这么多策略花样,费了这么多苦心,不就是为了在对抗错误路线的同时,尽最大可能的不影响和破坏组织纪律么?
还想补充几句我的看法。
把1937年中组部文件在出狱手续等问题上所做的政策调整,看做是对以前白区工作“关门主义”路线的纠正,这看法是虽然是不无道理的。
但同时,一个革命政党内部的政策、纪律的宽严上的调整,应该还与它所受到的外部压力的强弱,生存环境的变化有关。1937年的大背景是什么,是内战结束,是共产党在经过十年的被国民党严酷的围剿、屠杀的历史后,开始与国民党走向合作,这意味着共产党的外部压力、生存环境均得到了相当大的改善。这使得共产党能在政策、纪律等问题上能够相应做一些宽缓的调整。因此1937年中组部文件在这个问题上做出的放宽的调整,也未必能简单的看做以前严格要求的否定。
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外链出处
里面有任弼时的那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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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服从呢?万一你关系断了咋办?背一辈子黑锅吧。
后来很多人也因为这个挨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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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谁去卧底,就像派陈强演黄世仁,这是分配工作,只有合适不合适,没什么高招损招。双方都有要在别人那儿有卧底。
这和咱的话题差别忒大了吧。
看了那段话,还认为在薄一波等人出狱事情,刘少奇有隐瞒,有违背中央指示吗?
既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你还在这叽叽喳喳一大堆,不觉得是“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吗?
有,但不在薄的事情上,说的是其他领域,主要是白区工作路线纠正等,包括搞上层统一战线等等,所以张闻天批北方局极端民主化、高文华指责刘右倾机会主义等。
假如你指责的是这样的事情,同样或类似的行为,毛就称为先斩后奏,刘就称为隐瞒,那不是成了双重标准?
这个话我早在《共和国重大决策的来龙去脉》书上看到过。我认为它还不能完全洗脱刘同志的嫌疑。这是一。
第二,是谁说刘同志即使真这么干了,也没什么,呵呵,不是我吧?既对刘同志如此坚信不疑,又何必多这个尾巴?我的话只针对你这个尾巴,并不是讨论刘同志是否无辜。我问的是“窗含西岭千秋雪”,你却回答“门泊东吴万里船”。
这个逻辑可以往下引申,说别人是坏蛋的,十个有十个自己是坏蛋。说别人是汉奸的,十个有十个自己是汉奸。。。。。
这个逻辑还可以这么引申,您认为有没有人有文革思维呢?
有,好的,您认为有,那么就意味着您在说某个人,无论是谁,他:文革思维。您自己呢?
没有,好的,您认为没有。那您如何认定十个有十个自己是文革思维。您还不是认定有么。
史文恭自己还没说话呢,轮的到你来主持公道了?你是谁啊。
有没有“文革”前的证据表明他说了这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