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也来谈谈日本畜生--合老引、老狼、歌城 -- 冰排冻骨
欺凌弱者则违犯了传统道德中的义,三重罪孽,加上事件发生时其正施加暴力,杀之乃义行,杀父之罪实可折去。对这样的恶者忍耐姑息,我还没看到历史记载上有这样的事例。你说早先为何不去找法庭,我问你,你以为“弱势群体”是些怎么样的人?按你的思考,恶者永远会是强势一方,法律只会反而保护他们。
儒家传统道德(不是后来儒法合一那种)虽主张严格的道德秩序,但对于具体法度而言是要考虑的。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此男之所为非为人事,遑论为父。故此女之反抗并不违反传统道德,相反,以弱抗暴甚至可看成是义的行为,应当安抚才是。
郭靖失手杀死陈玄风,我们要对他说“不要以暴易暴。要寻求法律手段,找大汗裁决”?
她父亲施暴的时候她尚未成年,恐怕之前的生活也是在惊恐中度过的。说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不够也可,但指望未成年人自己懂得那些,并把“早不报案”作为他们自己的责任,是不是苛刻了点?传统道德讲究秩序,但是还有“仁”和“义”两个字呢,别忘了
虽然以暴易暴看起来很爽很解气,但是如果能用另一种方式解决问题,不是也很好吗?
按照案情描述,这位mm杀人不是因为自己受辱,而是因为要辱及妹妹。看起来当事人似乎已经认命,只是不能忍受妹妹也落入火坑,真是既可悲又可敬。
这个爹是罪大恶极,但是弑父还是弑父。如果这位mm在29岁那一年之前任何一天将此事交给警方处理(假设日本警方还算可靠的话),也许就不是这样结局了。
后半句参看孟子和孔子对为君者不君的论断,为君者不君,则为臣者可不臣,例子就不举了,日本和中国古代多的是。
从传统道德上看,她乃是抗暴,杀的乃是非父之乱贼,且为妹妹着想,决非无情悖逆之人。从法律上看则顶多算过当。到目前为止,你说的这些都不怎么能支持你之前对“重判”的支持。
我里面说错了案情,明明给楼主发了消息请他不要认可的...
好吧我先纠正下之前的错误:这位mm不是为保护妹妹而是为了争取自己人生的幸福杀的人。不过这不能遮掩她是极可敬的姐姐这一事实,因为她是为了怕禽兽老爹侮辱妹妹才忍气吞声了许多年的。
然后我要声明一点,我说的“重判”,指的是通常意义的杀害亲人事件。比如说这个
出处:外链出处
这类案子看得多了,被害者至多算是教养失当,并没有什么该死的缘由,却被亲人杀害。至亲本该互相爱护,却落得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这是比之普通的谋财害命更为恶劣的行为。
现在回到楼主贴里的这个案例。我没有认为本案量刑失当。我想要说的是,如果此mm采取不同对策,此案或许能有别的结局。
最后说一说
论语那是相当的精辟,但是孔子那个年代,为君者不君,没有国家机关可以制裁他,为臣的除了甩手不干,只有不臣这一个法儿。如今社会毕竟还有法制在,没有子不议父的限制,遇上了禽兽父亲,未必一定要你死我活才能脱离魔掌。
以上。
被人批了,正好整理下思路,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