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美国最高法院扯下了最后一块遮羞布 -- 井底望天
总统对应的是皇帝,按地域选出的参院对应元老院,按人口比例选出的众院对应人民大会。美国总统作为军队最高统帅和国家元首,具有罗马皇帝的特征,与罗马帝国的区别就是皇帝的产生方式而已,每四年全民选一次皇帝。
应该说这次变法相当于罗马帝国前期变到了中期,从塞维鲁王朝变到伊利里亚王朝。罗马的变化是把军权掌政权彻底明确化,美国的变化是把金权掌政权彻底明确化。
如果由公司来制定法律,当然公司的所有“合法”权利会得到保护
,而不必去乞讨数万个1000元。这看起来很不错,即使是乞丐,只要能得到富翁的赏识都可以去竞选总统了。但问题在于:这个富翁为什么会被穷人感动,进而掏出巨额资金?
我确实感动于盖子先生拿出巨额资金来帮助穷人,美国富翁做这个善举的也确实不在少数。问题是,盖子先生确实愿意拿出数千万来给穷孩子教育,但他是否愿意拿出这笔钱来支持一个持有反垄断立场的竞选者?
我看不会。花钱做善事是一回事,花钱支持对自己事业有阻碍的政客则是另一回事。大概没有什么人会花钱去损害自己的事业,仅仅为了证明自己有自由平等精神。因此,富翁会资助竞选者,但只会资助对自己有帮助的竞选者,因为这样的资助方式比买一个媒体来助选容易操作的多,代价也小得多。由此推断出,这个法案,会帮助穷人募集足够的竞选资金,但最终是有利于富人的。
不过原话应该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对少数的暴政。
民主比投票的内涵大得多了。在政体上,多数决的投票是共和的特征而不是民主的特征。
在桌子下面就叫bribery
我们公司人总说中国中国这个bribery太严重,没法合法做生意。
我说这个美中都不足,说到底没区别,就好像一边是拿枪抵着你要钱,一边拎包一样。
恕我无知,当代两者总是当作一体的.民主通过共和(选票)的方式体现出来,区别在于人手一票,还是一派几票.
他们才不介意.
网络确实让所有人参与政治博弈的成本降低了,但是远远不可能达成平民民主的水平。平民民主的成本是任何社会也无法承担的,只能是各种在成本和参与程度之间的平衡,西方的代议制,普选制,或者其他的模式都是精英民主的共和体制,绝不是平民民主。
从这个角度上说,西方的代议制共和体制,是大大可以提高的,但是绝不要梦想什么乌托邦似地平民民主。
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更多的是一种原则和理念而非具体制度。
说到一人几票的具体执行问题,就连共和制度也各有不同,差异极大,比如法国和美国。这个问题要是三言两语能解释清楚,《社会契约论》不就白写了吗。
正因为社会如此复杂,社会科学才有其必要。遗憾的是这一点不去国外接触一下社会学研究是体会不到的,中国的文科以吃屎的居多。
总有一天,政治和金钱会掌控互联网上的主流资源,一如既往地误导和控制民意。
举个例子来说,当大家一般习惯于去几大门户网站看新闻的时候,通过门户网站就可以误导舆论了。尽管可能仍有个别小网站会发出异己的声音,但是通过舆论控制或者混淆视听,让这些声音最终湮没掉,不是没有可能的。
互联网只是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成本缩短了传递的时间,但是并不能保证传递真实的消息。当然无论如何有了互联网,增加信息操纵的出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