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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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题外话, 为什么小希望的家人没有直接把水妖他们告上法庭? 有人说是"搞定了法律界". 我想说, 法律界照样有左有右, 有保守的也有普适自由的, 有那么容易连整个"法律界"都搞定吗? 无法排除这种可能, 孩子父母做出的选择尽管符合人之常情, 在法律上却绝非100%理直气壮(也许感情上也对放弃治疗有些过意不去). 是否真正如此, 取决于法律解读, 取决于孩子病情的医学鉴定, 取决于父母当时做出的选择. ”
家属要关心被抢走的病儿, 还有一个正在做月子崩溃中的母亲,现在这个时候没有时间精力走法律程序,和圣母们纠缠,很难理解吗?你在这里对这对苦难的父母搞什么诛心之论“孩子父母做出的选择尽管符合人之常情, 在法律上却绝非100%理直气壮”, 果然是很普世, 用你自己的话讲,“已经到不惜降低客观标准的地步了”。双重标准,不要太过。
另外,给你普及一点法律常识: 绑架儿童是刑事犯罪,不是民事犯罪。 不管受害人家属是否提出顺带民事诉讼, 公诉人都应该公诉。无论孩子家属在法律方面做了还是没做什么, 法律界现在的不作为都是严重失职。 原因究竟是不是某些组织"搞定了法律界",还是其它什么原因,大家接着看。
第97座 :orangetabby 发表时间:2010年2月14日 22:21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guidelines, which recommend "individualized decision-making by clinicians and families for seriously ill children based on the best-interests standard." If doctors agree it is in a baby''''s best interest,
parents could "forgo aggressive life-sustaining treatments" to give the baby
comfort care and less suffering.
即便是在摇篮爱心妈妈们鼓吹的美国,父母也是可以同医生共同决定放弃治疗的。
著名的BABY JANE DONE 的CASE,就是类似的。
当然了,如果有其他人不同意这个放弃治疗的方案,是可以要求法官命令父母必须治疗的。但是也只有法官才能这样做。不是谁都能到医院抢孩子的。更勿论变成英雄。
当年FLORIDA那个植物人去掉LIFE SUPPORT的CASE,抗议的人在医院外面排长队,因为丈夫是法定监护人,照应被切断LIFE SUPPORT。然后在法院一级一级的打官司。
这麽发展下去,实在是太可怕了,难道我看乞丐家孩子没吃没穿的,就可以抢过来,塞给有钱让你养吗?不也是为了孩子好?
以后人贩子,只要爱心一下,孩子就抢来了。
我一直是反对网上人肉的。儿希会号召对孩子父母人肉,现在自食其果被人肉了。 如果下面帖子的情况属实(比如第四条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已经涉及违法, 国家相关机构不调查是失职。
另外,儿希会合作媒体
http://www.cwlc.org.cn/n961c97.aspx
这个名单太华丽了,难怪媒体一边倒呢。
第99座 :思羽 发表时间:2010年2月15日 02:23
以下是不负责任转贴。说实话,我对基督教背景的“慈善机构”(还不公开帐目)怀有戒心,绝对不会捐一个子儿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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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揭露儿希会(儿童希望)的一些内幕: 任凭大家去证实.
1, 张雯是美国国际儿童希望的二把手,社工硕士,做的就是国际领养.国际领养的收入属于暴利,张雯年薪过百万。(已经有网友证实了)。张雯为了给自己的机构做广告,曾经领养了一个14岁的女孩,现在女孩在北京,由于张雯自己之后又生了2个自己的孩子,对领养女儿冷漠,现在两人关系很差。(张雯这么有钱,领养的女儿只让在北京上了一个职业高中,现在女儿自己在外打工,自己租房子住)
2, 儿希会(儿童希望)的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3号浩鸿园趣园1C,1G两套复式公寓,总面积约600平米,全部属于张雯名下。其中1C是办公室,1G自住。购买办公室的费用,来自海外捐款。
3,儿希会(儿童希望) 张雯名下,还有一个国际旅行社的公司,叫做:北汽国际旅行社西坝河营业部,办公地点和儿希会在一起。这个旅行社主要接待来华的外国人在华旅行和领养,收取高额旅行费用。大家不知道,国际收养的旅行费用,也是垄断的。就是说,你通过这个机构领养,就必须通过这家公司指定的旅行社。所有旅行的收入,全部归张雯所有,年纯利润收入过百万。这部分收入,大家不要忽略。
4,张雯对员工非常苛刻,经常打着献爱心,奉献的旗号,让大家加班,减薪(已经半年了)。很多外地员工,试用期居然超过半年,不给上社保,严重违反劳动法。很多员工不满,有没有办法,只好离开。虽然有些人不满去打官司,但由于张雯仗着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名号,很难打赢。
5,张雯是基督徒,而且是非常偏执的那种。手下的员工大部分也全部都是基督徒。基督徒是招聘的必要条件,不是的,都慢慢被挤走了。张雯经常和国外的基督教会以及一些牧师来往,之前还被国家安全局监视过,07年的一次新年晚会,就是由于国际反动基督教组织在内部活动而被国家安全局取缔,当时张雯逃走,由吴建英去擦的屁股。她经常在各地的教会搞培训,在四川地震期间,曾多次带领国外牧师去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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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可能未必是好事,但它的意义超过了这个事情本身
换句话说是否这个意思:如果一个通过媒体引发出的公共事件——即使媒体报道的并非事实真相——"意义"超过了事件本身,那么由此导致的当事人个人所承受的苦难都是他应该付出的?这是不是可以看成是对(一定范围内)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的态度?
记得有小学生为被表扬而把从家里偷的钱说成是自己拾金不昧、或者硬“扶”不顺路的老太太过马路。是不是一样的思路,该大书特书?
但是,付出一切是为了什么?让她有个幸福的未来!
可是,面对这个可怜的孩子,我看了报道后想了很久,我不得不说,为了她的幸福,让她安安静静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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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孩子是病是怎么回事,也不管这个什么妖想的是什么。一个孩子未经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被私自带离了医院这就是绑架。如果这种行为可以被理解,那么,所有的人贩子都需要重新被审理。
在这个事情上司法界的失声说明中国的法制还是太弱太弱了。连一个病孩子的权力都不能保护。
天涯有个发言更令人震惊,叫“蜜色瓷”,似乎是和天津儿童医院有关的。他说那个婴儿其实是个男婴,只是生殖器官也是畸形的,所以和睦家做的并不是阴道灌肠,实际上是会阴部穿刺灌肠,天津儿童医院除夕给婴儿做的手术是在腹部造口。不知道此人发言的真实性如何,也有人认为此婴孩应属性别不清,不能简单的判定是男是女。
个人很反感水妖
1 无视法律
2 缺乏相关知识
3 谎话连篇
你却为什么把自己的原帖删除啦
呵呵
原来到这里来了
怎么没有请最关键的医学专家呢?
你咋不请河里的虽远必诛医生来支持下你的观点呢?
实在不行,还会换个马甲再来。
还有,有普世JY们也会在其他地方给这个ID送花补偿的。。。
这种惯用套路河里不是一直在用吗,早不新鲜了
首先说飞天鸭,你自己应该承认,你其实不是客观的,你是有立场的,而你这个立场是和真实的情况背道而驰的,所以,你要有思想准备,就像英国下议院,发言的人有时会遭来很多嘘声,希望你不用因此而气馁,正反我们都需要,不然,无所谓正了。
其次,飞天鸭起码还是一个讲道理的TX,虽然她的道理本来就没道理,但其态度是好的,虽然立场很让人不解,还是不要让她被封口了的好。毕竟,比起很多满口喷的不知何物的JY好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