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做为一个人,首先属于国,还是属于家? -- 梁东
你还不如换点美元去水牛城买辆VW CC开回家,不贵,才三万加币.
我打个比方,现在记者和官员就相当于苍蝇和蛋.俗语怎么说的来着:
[MOVE]苍蝇不叮无缝的蛋[/MOVE]
不一定,苍蝇会在蛋上画缝
国家、赞助商都已经得到预计的好处了,运动员不欠国家/赞助商的。
这是一回事吗?
不养儿犯法的,不培养运动员犯法吗?
儿子养得好是福气,养不好是要自己负责的,培养运动员有这回事吗?
养儿子也可以搞淘汰制?
培养运动员充其量跟公司培养职员一样,跟养儿防老差得远了。
国家出钱,运动员出成绩。谁感谢谁还不一定呢。、
当然,自己想感谢也没人拦着,可别逼人家感谢。
现在要有个雷锋还不得给罚死啊。
按南京老太那个案子的行情,扶一个老太太4万,雷锋扶过多少老太太?
就算后来砍到1万,估计叔叔也顶不住。
曹操灭袁绍,定辽东,组青州军.形势大好,隐隐有一夺天下的的气势.想要发表一番演说,鼓
动人心.
荀彧怕曹操太过自负,演说弄巧成拙,寒了属下的心.立即递上一个锦囊,要曹操在演说之时
打开.第一句照着念.
到了演说那天,曹操登台,锦囊一开,上面赫然写着5个字:操,先谢郭嘉!
2.培养运动员,可培养可不培养,对不对?
那你说,哪个更应该得到感激啊?
养儿子也可以搞淘汰制?
那运动员练不出成绩,难道国家会追讨培训费吗?你听说过吗?谁家孩子要是不争气工作以后挣不到多少钱,淘汰他的是社会还是他父母?
说白了就是个白眼狼逻辑。
体育局那些靠着金牌升官发财的人就把官辞了,就把财产公布了?
您这个不算啥,您瞧这个的:
赤壁大战之前,曹操和孙刘联军两军对峙。
按照古代打仗的规矩,当头的总会互相喊话一下。
联军方面上阵当然是咱顶顶大名的诸葛孔明,曹军则派出蒋干上阵。
两人照面之后,孔明摇着羽毛扇开口:“干,你娘好吗?”
蒋干一听,目瞪口呆。
曹操一看,心知不妙,遂亲自上阵。
孔明一见曹操,又开口了:“操,你全家好吗?”
曹操一听,登时哑口无言。
...
赤壁之战曹军大败,从此天下三分
2.培养运动员,可培养可不培养,对不对?
那你说,哪个更应该得到感激啊?
是啊,抚养是必须的、法定的,不管儿子出息不出息,听话不听话,以后孝顺不孝顺,都必须尽心尽力抚养。
培养运动员,可培养可不培养。有出息能给自己挣脸了,那什么都好说;没出息出不来成绩的,下岗滚蛋,这边立马就换。
那你说,哪个应该得到感激啊?
那运动员练不出成绩,难道国家会追讨培训费吗?你听说过吗?谁家孩子要是不争气工作以后挣不到多少钱,淘汰他的是社会还是他父母?
运动员练不出成绩,立马就失去运动员资格,该干啥干啥去。儿子没出息,还是自己的儿子。这就已经是很大的差别了。还要追讨培训费?按这个逻辑,公司职员业绩不好,以前发了的薪水也要追回了?
淘汰不出息的孩子的肯定是社会啊。另外,别把不出息和不努力混为一谈。那些没有出成绩的运动员不见得就不努力。
还是网友的话点题:“你是冠军,祖国妈妈拥抱你。不是冠军,只有亲妈拥抱你。”你说哪个应该感激?
运动员和国家就是一个雇员和雇主的关系,双向选择,各取所需。别搞得那么煽情。以前的时代咱没经历过,没发言权。就现在,还跟母子关系比?拉倒吧。哪个母亲按儿子的成绩决定儿子资格?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搞笑。说白了就是个怨妇逻辑。
不是吗?你做父母的愿意养,孩子将来也要依法来赡养你做父母的,你父母付出了,孩子也会用赡养来回报,谁也不欠谁的哦。
那么,为啥一定要感谢父母呢?
而且,生儿育女可是没经过子女同意的,国家想挑你去培训还得你自己同意才行。
公司职员业绩不好,以前发了的薪水也要追回了?
薪水是不可追讨的,培训费那是可以追讨的,参看《劳动合同法》。
于再清的说法是有前提的,国家那么大的投入,自然要求得到成绩后把国家放到第一位,这于情于理没有什么不对。至于成绩不好只有亲妈爱更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国家是做为一种产业来培养运动名星,不能出成绩还要求国家的青睐,难道体育总局是开孤儿院的么?
这点道理都不讲,就遣责于再清,那么国家的好处要拿,却不思对投资方的回报,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我看于再清没说对,不是加强德育的问题,是人格教育的问题。
至于国家该不该投资产业一样的培养体育明星,是不是有多少贪官占着国家利益等,那些是另外的事,与这个先写父母还是先谢国家无关。
不得不说人家姚明毕竟是上海宁,不但契约精神好,而且面面俱到,自己得益,体育总局也满意,无聊的人等管人家孩子干什么,连黑手党还懂得女人与小孩不犯呢。说到底,还是缺乏人格教育。
小孩子说了有什么用?还有小孩子吸毒杀人放火的呢。会这么说的小孩子有多少?能说明什么问题?
这区别大了。最根本的一点就在于,国家培养运动员是淘汰制,父母培养子女不是。不管子女是否是冠军,父母都会尽心尽力抚养疼爱他们。有用就培养,没用就扔掉。这就是交易。
那欠的多了。如果你还没有孩子,我很难空口说服你。如果你有了孩子,相信也不用我说服了。而且,你怎么理解那些无自理能力的孩子们的父母?这些父母能期待将来的赡养吗?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回报?
同样的,生什么样的子女也不是父母能控制的。而国家与运动员是双向选择。这就是交易。
薪水是不可追讨的,培训费那是可以追讨的,参看《劳动合同法》。
不是每种职业的雇主都必然能从单个雇员身上获得利益的。有些职业是看整体效应的。搞研发的为什么要排除在外?很多进行金融作业的呢?一个人完全可能在不同的金融运作中为公司带来盈利或者亏损,难道亏损了就要追回以前的薪水?
而且,培养单位为运动员花费的投资是否在法律上与《劳动合同法》中培训费的概念一致,是否能否追回,我不清楚。你这么说,就要给出证据。空口白牙有什么意思?
竞技体育很残酷,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和文艺类大大的不同,不是领导把钱花谁身上谁就能红的.钱花她身上那是凭本事博来的,大家互相得利,致谢是客气,不说是道理,何需"批评"二字?
一将功成万骨枯,后面多少个垫背的.不是每个项目都大面积撒钱,没名没利的事谁都不干的.不说国际比赛,就说全运会,各个省为了提高成绩,到处借调能出成绩的运动员,拉关系做动员,不知道该谁谢谁呢
小区里面添了不少健身器材,这种不为名利的事情,那是真要说句"感谢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