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很不中立地说,儿希会是个金钱和宗教混合而成的怪物 -- 坐看风起云涌时
正象善居士所建议的,作为志愿者和志愿机构,作为公共方应该努力介入事件,但把范围控制在家庭范围内,事件将会很快解决。儿希会这样的做法,只能把事情在媒体上恶化成“公共事件”,而且我很不中立地说,这个组织居心不良。
至于小孩子的问题,那是一个道德困境,而不是法律困境,很难解决,志愿者可以做家属工作,但最后的决定要由最终结果的承受者--父母来做,志愿者无权干涉,其他持不同看法的人也无权干涉。
实际上,道德困境是很棘手的问题,看看欧美的反堕胎问题就可见一斑,即使他们的文化与圣经有着不可分割的纽带关系,并且支持反堕胎的人数也不在少数,但始终反堕胎的理念没有上升为法律,欧美政府最终将是否堕胎的决定权交给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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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 我对上下文中提到的事件很不清楚, 在这里并不是说对错. 只是看到你文中的连接有几年的财务报表, 因为对这部分稍微熟悉一些, 希望能提供一些解读, 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
从财务报表来看, 首先这是一个美国联邦税务局认可的503(C)非赢利组织. 意思就是它不用将其赢余部分缴纳公司所得税. 但是其它的一些税还是要交的, 比如员工的工资税(社保税,医保税,失业保险税等). 该组织已经运营了10年
另外该公司2008年的"业绩"或者说营运收入比前一年有明显下降, 估计和美国经济危机有直接的关系. 它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领养儿童的美国父母支付的费用, 基金会应该还有前几年的赢余. 另一个重要因素可能是外国政府政策变化. 报告中提到该组织关闭了在越南和哈萨克斯坦的分支机构
但是根据算术来引申MELODY ZHANG送一个孩子收460美元也是很不严谨的, 也许在内部有这种可能, 但是无法解释该组织执行董事的工资变化.
从税表来看, 更大的可能是该组织为了应付财务紧张而降低了管理层的收入. 从税表看, 该组织大部分董事是不领薪水的半职人员(一周工作1小时). 而DWYATT和MELODY分别是执行董事和副执行董事, 他们的工资水平按管理层来说不算多高.
另外从税表看, 该组织很有可能在2008年进行了裁员. 原来在工资单上的一些雇员(有一个好象是IT人员)都不见了.
值得指出的是, 税表上申明其下属基金会在2008年为中国四川地震提供了2百万美元的现金援助和价值1百1十万的物资. 这还是在他们营运收入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做出的. 相当于吃以前的老底. 就凭这一点, 我个人还是要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的.
希望大家都能平心静气, 事情慢慢就会清楚的.
这个建议也基本上是大家一致认可的,如果不是有人一直在做一边倒地宣传,也不会有这么多文章和反响。
那么让大家,都安静地等所有的资料齐全后,再去深思或者发感慨好了,至于儿希会究竟如何,张雯在里面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我想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大家各自保留观点,拭目以待。
上一个回复忘了提这点, 再补充一点背景资料:
1. 根据联邦法The Hope for Children Act (Public Law 107-16), 在美国领养一个儿童可以获得总共$12150的个人联邦所得税减免, 同时每个儿童可以作为被抚养人增加领养家庭的减税额. 同时领养的雇主可以提供$10000的领养资助
2. 我认识的所有领养中国儿童的家庭都不是因为财务原因领养的. 因为国际领养很贵, 所有费用(包括给这种中介组织和中方民政机构的费用, 旅行费用)加起来要近4万美元.而且很多领养的儿童需要做手术或进行其它治疗. 我相信所有的领养家庭都是出于爱心. 如果他们的目的是赚钱, 他们就应该领养美国国内的孤儿 (偶而新闻上也有披露个别家庭为赚钱而领养, 不好好待孩子的, 但几乎都是本地寄养, 他们要从政府拿补贴的)
3. 看了一下有关的文章, 具体到北京的这次事件好象这些志愿者有点狂热, 对当事家庭造成了伤害. 在美国的为数很少的从事流产业务的诊所外面, 总是有人在不停抗议堕胎, 甚至他们会阻拦病人开车进诊所的停车场. 就象很多朋友已经提到了, 这是一个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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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困境应该更为恰当。
欧美法律里有堕胎上限,一般是15到23周左右。
高龄堕胎对母亲的危险性也大大提高,所以你提到的爱心救助未婚妈妈,如果按她们所说是针对围产期孕妇的话,那就是救人之危而不是乘人之危。
你这里又是在暗示把婴儿和胎儿混淆起来,我只能说,在法律里婴儿是作为完全生命权来对待的
总之,杀人总是犯法的,无论以任何理由目掩饰,无论直接间接,有杀人意图并实施的行为就是杀人。
然后是一个月的,两个月的,...一直推下去。
有些人的意思好像是让我们拭目以待小孩能活多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家长随时有权利悄无声息地把她往临终医院送,对了,这次不可能是公众事件了哈。
不过我的理解可能是错误的,反正我的判断是,要么是合情合理的死亡消息,要么就不会再有消息了,当然也不排除其它小概率事件。
不要在这里说服我以及不同意你观点的网友了,一耽误时间,二还没用!如果那边“谋杀”成功了,而你在这里逗我们玩,耽误了救援,岂不要遗憾终生?
至于你提的问题,我想我也早回答过你了,这是我的观点。第二次说呦,要记住,不能让我说第三次了,再说就是车轱辘话了。
很多海外中文学校的一半学生都是这些被领养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了。我在大学的英文外教的女儿就是和她的被领养的小表妹一起上中文学校打下了基础,后来干脆来北京读书的。
不是有人一直在发一面倒的言论,我也不会觉得这个事情有提上来讨论的必要。
现在看来,心平气和讨论还是有益大多数人的。
说小孩子是二三个月绝症的,可以去考古之前的一些帖子
,至少伯父都说“不想让孩子带人工肛门一辈子”,你不会认为这一辈子是两三个月吧?
最好不要用带有感情煽动性的词汇来扣帽子,因为有些词在汉语里的既定色彩事实上阻止了他人讨论的可能。
很多时候的争端往往是因为把不同层次的事情在一起考虑造成的。
还有,如果某人说的某人是飞天鸭我的话,你也太高看了,我不过是混迹bbs多年,喜欢抬杠的水车一个而已。
所以,阴谋论总是不靠谱的哈。
我向古道尔她老人家道歉,我不是咒你啊,我把黛安·福西和你搞混了,就像老外常常迷惑中国人的长相一样,我也觉得老外长得差不多(什么眼神啊)。
我向隔路山贼、蜜饯、飞天鸭三个代表道歉。
ps:飞天鸭,忒羡慕你啊。说说,你见过古道尔后,多久没洗手没洗澡:)
做好事适可而止吧,我们都是凡人。
假如我是这个孩子的父母,眼睁睁看着孩子痛苦挣扎,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还不如让我死掉算了。
涂脂抹粉也有既定色彩,该换什么好呢?乔装改扮好像也不太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