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六扇门那些事儿第二部 -- 史老柒
要去“派出所”报案,小时的我当时十分吃惊,觉得十分搞笑:香港人也说“派出所”吗??
要是不当问还请原谅则个,告我一声我删掉
您或/和您身边的警察对杨佳一案以及许多支持他的人怎么看?
后来又都改了回来,大概人民群众感觉警署的叫法太时髦,有点脱离群众
可是作为强力部门领导没有一点把握舆论导向的能力,只能说他们领导不行。作为一个部门领导要做到既能让部门做好事情又能宣传自己的部门。这也是领导的能力之一。大家可以参照一些优秀企业的高层怎么应对媒体。
因为我记得警察出洞执法的时候,至少需要两人才有执法权。
我觉得,或者说我本人是支持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右转市政府的。
真觉得受了委屈,警察不帮自己还欺负自己,操刀捅了欺负你的警察,然后自首或者跑路,都算你爷们!
专找文职和老警察下手,跟现在专找幼儿园中小学下手的人渣,也没什么区别。
问题是,规定永远别指望彻底完全100%落实。
警力不足,人手不够,俩人出警虽然是规定,但是没法满足,怎么办?
为了规定,事儿就不干了?
虽然我十分想跟从前一样,说本文的故事都是编的,都是闲扯淡,但是,估计河里的大牛们,都得坐不住,因为,下面的段子,基本没有空穴来风,而且,听到过类似版本的,绝对不在少数。
铁手大觉得不合适,就删掉吧,这是我检测底线的一次尝试,上次平安度过,没人请我喝茶呵呵……
x总长,国朝最后一任参军打过仗的总长,后来继任的总长,没上过战场。
X总长从小兵干起,对越反击战,战场厮杀,一直干到总长,保持了军人作风,喜欢玩枪,和平年代,闲来没事就喜欢打猎。
某日,在当地党政军干部的陪同下,来到了某世界著名湿地玩枪,好几十的人了,枪法还不赖,干下来好几只野鸭子,大雁天鹅一类的保护动物一只没伤着。
边上憋着拍马屁的领导呱唧呱唧鼓掌。
至此,一切都正常。
中午饭是就近在某森林公安局解决的。
X总长闲的没事四处一溜达,看到一大铁笼子,里面关着三只长脖子鸟。
总长随口一问:“这仨鸭子是野的吗?”
可能总长有口音,局座没听清,也随口一说:“是养得,养了一段时间了。”
总长点点头:“中午整一只尝尝。”
森林公安局局座脸色刷就绿了,边上的林业厅农业厅领导还不明所以,但是这俩部门随行带来的专家小脸也绿了……
为毛捏?
因为那仨,他根本不是什么野鸭子,而是黑天鹅。
黑天鹅虽然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上,但是却在IUCN级别濒危动物红皮书上,因为这玩意主要生活在澳大利亚,我国基本没有,所以没列入名录。
但是在澳大利亚的地位基本跟中国的大熊猫差不多。
后来我查了一些资料,黑天鹅没成年的时候,并不是黑色的,而是杂毛的,看着的确很像野鸭子,我猜,总长眼神应该不差,如果是成年黑天鹅,断没有认错的道理。
这仨,是在湿地受伤捡的,怎么飞过来的就不知道了。
计划是先拿到这里养,养的差不多了,打算转到动物研究所的。
当然,那几个专家也不敢在这场合说话。林业农业的领导估计还纳闷呢?怎么周围的这么多小脸一下都变得这么环保了?
于是,下午的笼子里,“野鸭子”就剩俩了。
过了很久,总长已经不是总长而是防长了,偶然得知,自己当年打牙祭的“野鸭子”居然是黑天鹅,勃然大怒,随后冷静下来,交代下去,不惜一切代价,再找回来一只,还给人家,所需花费,自己负担。
军委办公厅的高参们历尽艰苦辗转反侧,不知道从什么渠道,真的搞回来一只,还回去的时候,更好玩的事情发生了。
人家局座一看这只黑天鹅,眼泪刷就下来了。
军队那帮就更过意不去了。
谁知局座一张口,吓了他们一跳:“我错了,我欺骗了首长……”
咋回事捏?
原来,局座实在不忍心这么珍贵的动物被总长打了牙祭,也知道总长是不认识,不知者不罪。
于是,擅自做主,真的找了一只野鸭子,替换了那只黑天鹅,当菜给做了。
把那只当时立刻转移(考虑到了叫声)到了很远的地方。
下午看到的笼子里就剩俩了。
局座很内疚。
军人们很郁闷(,能不郁闷吗?咱们换过来想想,外国通过外交渠道,搞一只大熊猫过去,得费多少劲啊!)。
问题是,已经搞回来了,也不能再还回去啊?
两边一合计,在请示了前总长现防长之后,又把这只送给动物研究所了。
研究所那叫一个美啊~~~~~
这跟天上掉馅饼也没啥区别了。
别急着高兴,军官们说:“你们要不把搞回来这只鸟的费用报销一下吧?”(别问我是首长的意思,还是军官们自作主张,这可真不能说,你们自己猜吧。)
研究所领导特痛快就答应了:“行,绝对没问题,分期还款,5年还清……”
(从这里侧面也可以看到,真不是一笔小数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领导人,也是人,也会犯错误,犯了错误要及时提出来,及时改正,否则,就会一个错误接着一个错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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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说,靠,这不是莫泊桑《项链》现实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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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长点点头:“中午整一只尝尝。”
森林公安局局座脸色刷就绿了,边上的林业厅农业厅领导还不明所以,但是这俩部门随行带来的专家小脸也绿了……
这也就是这位防长,气势逼人,换了继任总长,旁人支语一声就是了。
另外,向老七问个细节,军委委员回老驻地,森林公安局有接待义务吗?毕竟是俩系统啊~~~
军委公安部共管的。
当然有接待义务。
不过当地政府头头脑脑,凑过去就纯粹是说不得的原因了。
他们的确没接待义务的,的确是俩系统的。
继任总长的确更加平易近人,但是,x总长军旅作风,经常一人一车直奔军营视察,遇到看不过去的,劈头盖脸就骂。
继任总长,就比较讲排场了,少见千里单骑的时候,虽然不爆粗,但是,总觉得更像政客,而不像军人。
有利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