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说东海直升机夜叉探海事件 上 -- 萨苏
联合国海洋公约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迅速地和连续不停地通过沿海国的领海而无需事先通知或取得沿海国的许可。“
但是具体解释与应用一般都是难点。
也可能我理解力不够敏锐,按日本人抗议的说法也只有90米,而本文从别人脑瓜顶上三十米高度飞过的说法,我理解成了穿越日本人的军舰飞过,可这种说法为什么日本人在抗议时没有呢?再仔细看看,原来这里用的是夸张的修辞手法,我不知道军用直升机从90米外掠过是不是“危险动作”,不过嚣张疯狂绝对算不上,毕竟要在甲板上降落的。
中国军机做“危险动作”这种说法很耳熟,那是在南海撞机时美国人说的
您可能是理解的问题。。。
以前日本人蛮横的时候可是老玩心里战的。我印象最深的是电影《命令,不许开火》里的描写。
法律上抠不出谴责中国的字眼,放在百十年前估计日本人二话不说直接开打,咳咳,时光啊时光
狐假虎威的日子一去不復返肉。
否则就失去了领海的意义了。
军舰和军用飞机很难说成是不损害沿海国的安全的。
一个是军机军舰的通过问题。一个是危害性的判定的问题。公约里只是说船舶和飞机。
各国对这个公约即使承认了也有很多国家对相应条款有保留。尤其是上面的相关涉及。各国不太相同。
比如中国就是毫不含糊。基本规定是民用可以,军用是必须批准以后才可以。
日本在缔约的时候是不是就留了这个军舰军机口子有自己的解释,看那个讲话,没准。
非常酷啊...
原来日本战舰离中国军舰太近。
任何事情都可做两方面解释,飞机飞得近明明是友好表示,谁见过两个互相仇视的对手亲密接触的?潜艇在水面通过明明是表示我是和平通过,没有敌意。
如果是到另一国或某处公海必须通过的水道就适用于这一条,这个必须包括不从这里走就得绕远路。最典型的例子是马六甲海峡,除非另有条约规定过的。但必须是无害通过,对航道可能有不良影响或战争的一方不适用此条。
日本有好几个海峡是到日本海必须通过的,中国军舰到日本海是合法的,所以通过日本领海的海峡也是合法的,只是潜艇通过必须在水面航行,日本一些人反而把这当做挑衅。
同理,潜艇在别国领海附近的公海上航行时主动浮出水面是表示和平,对此国没有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