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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阴谋论大集合(一)当前世界主要矛盾 -- 西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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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调控目标似乎是全国平均30%,一线超过此数。
家园 本次是政府行为

在我看来,影帝在为下一次更猛烈的上涨作准备,预留空间。

老美暴扁欧元告一段落之后,就该轮到中国了。

按照米国佬的时间表,7月15日他们重新审议所谓“人民币操纵国”的决议。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会诱使大量资金猛扑中国资产市场。

如果某人再把06年的老剧本拿起来,玩“渐进性缓慢升值”,就会令世界流动性向中国集中。

其时的情形,我们只要参照06年升值后,中国曾经发生的事情就行了。

我认为,这个局面无法避免。

到底如何,俺打着酱油慢慢看。

家园 美国的实体经济还有军工企业和房地产,也都很强大;

但是很显然,金融、军工、高科技和房地产这四大经济支柱并不能完全撑起美国经济的一片天,更加上华尔街还要釜底抽薪。我觉得美国人当初在设计这种经济模式的时候,建立的 modeling 的运算是不是出了偏差?或者是华尔街和跨国公司在实践这种经济模式的时候,过于贪婪,与预设值的误差太大?

家园 老兄首先要明白中国股市的本质

中国股市,是赌场,是赌市。

当局开股市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严格意义上的融资——好的项目和公司得到资金,而手里有资金的投资者得到投资领域,以及未来必然到来的回报——而是为了“圈钱”。

股市中的一切,都服务于这个中心。

所以,中国的股市根本没有股市的基本特征。

最滑稽的一点,不分红的股票,看它的市盈率,有什么意义?

股票的价值,来源于其未来的收益。而投资者收益的来源,即是分红。建立在这个基础上,交易股票才有意义,否则,买卖股票,就是一场击鼓传花的赌局。

炒股,就是博傻。没有接棒的更傻的人,自己就是倒霉蛋。

而股市根本不遵循市场规律。因为股市的涨跌,完全服从于当局圈钱补窟窿的大局。

不傻的资金,会明白这一点。傻一点的资金,会在碰得满头是包后,明白这一点。

我们只要查一下在美国上市的国有大企业,在分红给美国股民时候的慷慨,和对本国股民的悭吝小气,就会明白:这个世界上很多荒唐事情,其实根本不荒唐。

家园 关注着几个月的贸易顺差

如果这几个月的贸易顺差,出现外资流出的话。。。。。

家园 暂时没事

当前,最安全的投资领域,还是中美两国。

欧洲杯具了。

如果我预料没错,人民币升值概念在几个月后会取代欧洲主权信用危机,重新回到世界各大媒体的头条,变成炒做的焦点。

其时,我们就看着世界流动性涌入中国,爆炒国内的资产价格吧。

其时的京沪楼市,会让我们开眼界。

也会让某人看看,什么叫做“影帝准备多少比黄金还珍贵的信心,流动性就给你多大的惊喜!”

家园 华尔街有自己的利益,军工集团也是

我上文提到的切尼和黑水保安公司的关系,以及不能防雷的“防雷战车”布雷德利战车,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

华尔街近年来在明里暗里出卖美国的国家利益。

别的不说,华尔街为了巨额利润,竟然跟米国人民的最大敌人、米国的世界头号对手、普世价值的违反者、不信仰宗教的“敌基督”——TG合作,在帮助TG在全球并购、避税、抢占资源的活动中,起到了帐房先生和代理人的作用。

婶可忍,叔不可忍!

or

屎可忍,尿不可忍!

家园 现在要面对中国加快产业升级的压力了

实质上是要重整产业链,与先进国家分庭抗礼。中国升级越快,对高端的压力也越大。这个过程可能快得超过所有人的预计。

这个乱局里面,美国的优势在人才,中国的优势在天时。到下一个关口希望中国的人才积累能到一个新的高度。

家园 有人囤黄金了

不过黄金盘子不大,这么多钱会瞬间让黄金上天。

进入流通领域,tg不会答应。

出国现在去哪里呢?欧洲不能去,只能去美国,老温也不会答应。

房地产整个都已经焦了,二三线空间也不大,我看可能还是农行IPO有点意思。

家园 要动态看问题

资本流动如水,不可须臾凝滞。

农行上市是一锤子买卖。然后怎么办?

二三线城市数量多,盘子大,能够容的下巨量资金。而且,TG的投入,很明显在向二三线城市倾斜,引导流动性进入二三线城市,是可能的。

家园 只怕是要烂尾啊

下半年开始围剿tg后,不知道老温如何应对?

二线城市不好说,但是三线城市诚难以为继了,上次路过一个小城,到处都是新开的楼盘了已经。

家园 TG有回归常凯申路线的动向

被国际资本收编。

中外合流,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届时,TG内部又要重新切蛋糕。内部斗争会很惨烈。

至于二三线城市的房子能不能卖出去,就要看某人的看家本领了。

70多岁的人了,宝刀未老。抹眼泪、仰望天空、写写诗歌、修修烂球鞋,这些尽显表演功力。

×××××××××××××××××××××××

又,我说“有一定的心理准备,被国际资本收编”这话,是有依据的。

老郎曾经提到过最近(2010年4月中),TG发了个新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老郎提到,文件中隐含的信息,包括允许外资到中国股票证券市场交易;参与期货投资;主导(这已经是事实了)中国信用评级机构等等。

或许老郎是危言耸听,但是我一下就想到了当年常老公公跟老美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条约》。

又,我引用一些条文,大家参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意见

……三、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

(十二)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规范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并购。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并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十三)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竞争力。

(十四)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善退出机制。

(十五)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

、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稳步扩大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主体范围。……

又,我引用1946年常老公公的条约,大家参考:

……

第十九条

(一)缔约此方之政府,如对国际支付方法或国际金融交易,设立或维持任何方式之管制时,则在此种管制之各方面,对缔约彼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与商务,应给予公允之待遇。

……(三)缔约双方领土间,或本条约第一款所指其政府设立或维持管制之缔约此方领土与任何第三国之领土间,关于利润、红利、利息,因输入品而为之支付及其他款项之汇兑,以及借款及其他任何国际金融交易之一切事项,设立或维持管制之该国政府,对缔约彼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应给予不低于现在或将来所给予本国国民、法人及团体之待遇,且不低于对所为或所受同样两国领土间之同样汇兑及借款,而系该两领土间同样交易之一方之任何第三国国民、法人及团体现在或将来所给予之待遇。又设立或维持此种管制之政府,关于缔约双方领土间上述汇兑、借款及其他交易之一切事项,对缔约彼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应给予不低于对所为或所受其政府设立或维持管制之缔约此方领土与任何第三国领土间之同样汇兑及借款,而系该两领土间之同样交易之一方之该第三国国民、法人及团体现在或将来所给予之待遇。本款所给予之待遇,应适用于汇率及对本款所述之汇兑、借款及其他交易所适用之任何禁止、限制、迟延,税款或其他费用。此项汇兑,借款及其他交易,不论系直接成交者,或系经由非本约缔约国之一国或数国内之一居间人或数局间人而成交者,上述待遇,概应适用,总之任何此种管制之实施,不得影响约缔约彼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与任何第三国之国民、法人及团体之竞争关系。致使该缔约彼方蒙受不利。

……(一)缔约此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在缔约彼方全部领土内,应许其依照缔约彼方法律规章所规定之条件及手续,取得保有与处分地产及其他不动产;除依照后句之规定外,此等国民、法人及团体所享受之待遇,不得低于任何第三国国民。法人及团体所享受之待遇.倘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领地或属地,现在或将来不许中华民国之国民、法人及团体,与美利坚合众国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在同样条件之下,取得保有或处分地产及其他不动产时,则前句之规定,概不适用。

……(二)缔约此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在缔约彼方领土内,不论其是否为居民,亦不论其是否从事商业或其他事业,倘因外国籍关系,依照该领土内之有关法律规章,不能以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如为国民时)之身份,承受该领土内之地产或其他不动产,或此顶财产之利益时,则此等国民、法人及团体,应许其于三年期限内,出售此项财产或其利益,此项期限,如情势上有必要时,应予以合理延长。此项财产之移转或收受,应免征异于或高于在同样情形下现任或将来对于财产或其利益所在之缔约一方之国民、法人或团体所课之任何产业继承、遗嘱公证或遗产管理之税款或费用。又此等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应依照与第十九条第三款不相抵触之有关法律规章,许其不受干涉于申请外汇后不超过三年期限内,以该受遗赠人(不论其为国民、法人或团体)或继承人(加为国民时)所属缔约一方之货币,按照提出申请提取此项价款时。对此种货币所运用之最优厚之条件,获得外汇,以提取因出售此项财产而得之价款;但此项申请,须于收受该项出售所得价款后一年内为之。

……

第四条

(一)缔约此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在缔约彼方全部领土内,应与任何第三国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在同样条件之下,依照依法组成之官厅现在或将来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倘有此项法律规章时)享受关于组织及参加该缔约彼方之法人及团体之权利及优例,包括关于发起及设立之权利,购买、所有与出售股票之权利;如为国民时,并包括关于充任执行性及业务性职位之权利。缔约此方之法人及团体,经缔约彼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依照本款所列举之权利及优例所组织或参加者,应许其与任何第三国之国民、法人及团体所同样组织或参加者,在同样条件之下,依照依法组成之官厅现在或将来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倘有此项法律规章时)执行其所以创设或组织之业务。关于缔约此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在缔约彼方公有土地上经营矿业之该缔约彼方之法人及团体中之股票所有权,根据本款之规定,缔约此方无须给予优于其国民、法人及团体自缔约彼方所获得之权利及优例。

两个文件网上都能找到,故而不提供链接了。

家园 这我还是有信心的

TG造常哥的反起家的,不至于重走常的路线。

家园 这个是老犹一贯的哲学,永远培养对立的两方,

这样自己才可以从中渔利,任何一方独大,都是老犹的恶梦。

日不落帝国时期的大陆均势政策,和老犹的做法是异曲同工。

家园 造反的人,后代早变质了

他们坐上了常公公的位子,心态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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