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一起严重追尾事故的疑问 -- 不是老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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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广播,昨天警方认定陈家负全责,罪名是酒后驾车,超速(110-120公里/小时),闯红灯,逃逸。据说判7年以下,终生禁驾。
没有看到网上跟踪报道。谢谢更新消息。
酒后,超速100%,现有法律也就是这样,7年是最高刑法。
嘿嘿,俺正好就是开的是别克,当初很多人都说这车费油,但还是觉得它安全的说~
复 心里踏实多了~~
日本车省油那可是拿人命换的...
PS:买车以来,我老婆已经撞车三次,接罚单四张。共计撞地库栏杆一次,擦撞别人后保险杠一次,倒车撞别人车门一次,不按信号灯行驶共四次。至今人车安全,情绪稳定。
打我学会车、开车起,还没有发生过任何……
但特怕“说嘴长嘴”……
开车有时还真需要点灵气儿,我开左舵、右舵的车都可以,我右行、或在其他国家左行驶的都安然无事。
万幸万幸~
我啥也没说,啊哈哈哈
当年买车的时候5代golf刚刚出来,销售人员忽悠我的一个理由就是golf在被追尾的时候座椅和头枕会自动向前随动,保护颈椎。
酒后驾车导致他人死亡的,若以过失杀人罪论处,那就是3~7年。我认为不妥之处在于,以现在的宣传教育力度,酒后驾车的危害可谓尽人皆知;所以是不是应该考虑到,所有的酒驾,都有“故意”的因素。
因此,故意伤害罪或(间接)故意杀人罪似乎似乎更适用于酒驾肇事的情况。
复 罪与罚
复 罪与罚
导致他人死亡的=> 可判 2nd degree murder。但不是所有的州都立过相同的法。
其实,有传言说陈家有吸毒嫌疑,不知警方对此有无调查?还有说他是某55少将的孙子。
昨天朝阳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批捕陈家。
复 进展
检方如此起诉,应该是相当有把握了。
http://news.sohu.com/20100613/n2727653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