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离婚的尊严 -- 阿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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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网上曾经热炒的抛妻弃子扶正小三,跑回国,在四川某大学任职

这个事情,我还真听人讲过。

只不过,我听到的版本不是这样的 --

闫博士被老婆欺负,终于狠了一回,趁老婆回国,决定摊牌不过了(用转述老太太的话讲,就这件事他对不起她,其他的事情,他老婆太厉害了)。

据说,闫博士被压迫到肚子痛到冒汗,还要交悔过书 -- 具体细节我就没问了。总之了,前妻在网上发的帖子,怎么不堪怎么写。

家园 这种事情多半是狗血婚姻

特种的告别方式总有其不可告知的原因的。

家园 所以说现实往往比小说精彩
家园 喜欢你说的 “不通世事,哪能得到真情?”

女人自己要学习进步,有上进心,不与社会脱轨,才能和lG有共同话题,才能家庭幸福。

这是我10年前看<<牵手>>最大的感慨。

哈哈,当年没有西西河,没有晨枫大侠的水煮男女作指导,我可是把这个电视剧当成婚姻宝典看了好几遍。。。

家园 狗血的情节,冲动的惩罚
家园 这位母亲宁可孩子被鄙夷,也不愿自己被指点

哪怕拿了100万,没有收入单靠这100万要养大两个孩子在美国还是不容易的,但在国内就容易多了。这样坐吃山空的,连英语都不大会说,却选择回到生活费居高的美国,唯一的原因就是“在国内,我就得面对所有人的指指点点。” 这位母亲从头到尾就没有为孩子着想。

家园 嗯,有道理
家园 认同

aloof from politics and material pursuits

这是清高的英文,我头一次知道....看样子是贬义的

不能清高

家园 我承认,

作为男性,新欢旧爱,如果旧爱老了,新欢年轻,我会本能考虑新的...就像玩具一样,但是武器还是顺手的好,所以我是车可以旧,女友要新

家园 只说说到这一步了该如何

两人关系已经到了离婚不可逆这一步,怨恨、失望都只是情绪了,不能完全作为采取行动的依据。许菁不想要这个女人的“臭钱”,就是不想接受新男女给原生家庭造成损失后的弥补,要其新家庭永远背负这个道德谴责和愧疚。这里面有尊严,但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的报复和弥漫在心底的恨意。恨本正常,但恨的后面,是断不开的情感纠缠和哀伤,容易将人生的责任放到别人身上去,而那样对人生反而是极大的损害。他们不是耶稣,并不会因为被钉在道德的十字架上而清洗掉许菁的痛苦。

许菁她的内心还是和老公联系在一起,是爱和怨在主导,内心没有接受两人关系已破裂无补、真要分开这个事实,所以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选择。钱并不脏,是对人的行为的看法影响了对钱的判断,钱就是社会信用的凭据,人可以凭着钱而不遭人拒绝,去交换自己需要的资源和服务。写到这里,感慨心理学上所说的“接受”二字,有多么的困难,接受这种伤害性的分离,的确是很大的人生考验。

看了那么多朋友的评论,觉得大家的共识基本是一致的,即接受这笔钱并不代表接受侮辱,而是接受了新家庭对原生家庭损失的一点补偿。可能那个小三付钱时的态度也是不够诚恳的,但钱和小三的态度,仍然是两回事,都要权衡考虑,不可意气而轻言放弃。

感情,特别是孩子要在其中健康成长的感情环境是无价的,一百万美金并不值当,但损失已经造成的情况下,有这笔钱和没有这笔钱,还是有点区别的。尊严是自己能把握生活,成为生活的主人。放下怨恨去生活,好好告别那段关系,重新开始自己健康的人生,这才是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一百万美金,可以起很好的作用。

若真能够不带怨恨,因为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而拒绝这笔钱,以此砥砺磨练自己的人生,反而给新家庭以祝福,希望他们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好,这样的人,是人中的龙凤,是上品。我等普通人,受到的感情伤害无法以对自己的信心而消弭,适当接受别人的赔偿,平息一些,结束旧的,开始新的生活,是合适的选择,不丢人。

许菁不接受赔偿而选择尊严,我佩服并祝福,但今后生活遇到困难时,应知道那更多的是自己的选择,而不全是那个狼心狗肺的“他”或“她”造成的,仍然可以要求赔偿,并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孩子父亲尽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别再哀怨,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就是。

很多朋友说许菁在赔偿问题上没有考虑小孩,我觉得不是没考虑,而是没有能力考虑,当时所有的精力和情绪都耗在这个伤害上了,自顾尚且不暇,何况考虑孩子。能考虑好自己的利益,自然惠及小孩。在重大事件和伤害下,还能冷静头脑,做出符合自己发展和利益的考虑,不让伤害继续扩大,这是人应该通过努力而具备的能力。

罗嗦了这么多,不是说许菁的遭遇是应该的,那两个的作为就是理所当然的。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该怎么办,才对己对人都有利,能尽量减少损失。容易陷入死循环的想法是:“如果当场那两人不。。。。,怎么会。。。。”。很多事情已经发生,回到伊甸园似的当初只是幻想而已,伤害已经不可避免,是解决问题,还是让问题进一步扩大?只是这个范围内的一点看法。如果婚姻还能挽回,则完全是另外的努力方法和态度,就不赘述了。

家园 卖点在杀子
家园 尊严不大恰当

用“面子”这个词大概更合适些。这种事情嘛,其实就是斗一口气。如果这100万是男方拿出来,可能她就收了。可是小三拿的,相当于把丈夫从自己身边买去,拿了不是说自己为了钱老公都能卖?不拿,还有点你视若珍宝我却弃之如敝履的意思,精神胜利法吧。

这钱嘛,拿不拿就是个选择,无所谓对错。她是不是后悔,只有自己知道了。

家园 这个确实是面子,不是什么尊严不尊严的

那钱不拿白不拿。

换个角度想,就很有面子了

垃圾都能卖100万,多有能耐呀

家园 关键是这一百万是从谁手里出的

从前夫那里出,拿着天经地义。要是那个女人的钱,那拿着是有些别扭。

反向举个例子,男人的美丽太太要跟一个富豪跑掉,女人觉得对不起前夫,要补偿一下,可是自已没什么钱,于是从富豪那里要了一百万。各位男性河友,把你放到这个位子,这钱你会接受吗?

家园 同她的生存、生活状态有关,思维和现实、社会的发展脱节

阿辉如果还有这样的女性朋友,不论年纪小、大,尽量劝对方工作.这类不工作的人的思维碰到这种事情大概是这个样子的,基本没法沟通,不可理喻.

辛苦、勤劳工作的部分人,有的(俺办公室同事)对如此处理这种事情的第一反应:“弱智 ?有病?这个女的好傻喔!.已经是覆水难收、分道扬镳了,别在惦记一些过去的情啊密的.

能斩多大斩多大,俺在中土偏僻地方,已见识过数个了,有男的、有女的,财产分割不手软.可怜他们结婚、生子,俺们送的红包.

我的理解:这一百万应该拿,拿了是她的尊严,法律赋予她的尊严,是为了公平,因为这种事情,法律无法在精神层面挽回她的付出和损失。同时和她及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找工作、养家,逻辑上是两码事.在下文笔差,只能表达到这个意思,等那天把语言组织好了,再添上.

他们结婚手续在哪里办的?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的?都在中国?离婚手续如果是在美国办的,她追溯赔偿的可执行性是不是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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