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几个问题 -- 晨枫
我们学校的经验,50年代的时候,校长比较老式,不知道修围墙的好处,学校的地盘大,好多荒地。灾荒年的时候,附近生产队的人就逐渐种菜,种庄稼把荒地变成了农用地。到了80年代中期,学校规模扩了,想要回以前的地,人家当然不答应。告到法院,判学校赢。人家挑上大粪直接倒在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部,上百桶农家肥,把医院的职工熏得,警察当然打酱油。最后,招了大概100多人,农转非,都在总务科、图书馆、伙食团、印刷厂、动物房等后勤部门。再过十年,这拨人后悔死了,原来的地方开发,生产对多数人都发了。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现在的情况是(重庆)长安厂、重钢你说的农民临时工干十年转正的事情不可能,建设厂、空压厂、重棉厂有一种轮换工制,针对长期农民工的,还没调查完。
编号
预分配单位名称
分配数(人)
备注
1
前山街道办事处
10
2
湾仔街道办事处
7
3
香湾街道办事处
7
4
狮山街道办事处
7
5
梅华街道办事处
7
6
吉大街道办事处
9
7
拱北街道办事处
9
8
翠香街道办事处
7
9
南屏镇政府
11
10
唐家湾镇政府
11
11
横琴镇政府
5
12
机 动
10
总 计
100
我所批评的是没有秉承随着工业化进展、雇佣工人的增多而将其纳入城市体系(同时提高农业人均耕地)的精神,利用招工指标这一渠道实现乡—城流通。
你对我不厚道——那个帖里你叫我去和农民换,你想叫老农民拿着锄头追的我到处跑?
还有那个信用制度,难道这些就不是西方人的经验和正在做的。
“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吁出现在媒体的频率远不及下岗工人的困境,农民的困境更甚于下岗工人。
你所说的城乡流通,靠招工是一条办法。当前一亿多农民工,招工能解决多少?因为过去的规定和传统,对这些人采取故意忽视或者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些人应该区别对待,一说到这些人的不平等,就把农民有土地搬出来说,我叫嚷两声,也不算过分。
现在农民的自主流动性增加,但是不解决户籍问题,他们在城市里就一直是二等人,他们的子女也是。
重庆现在准备让300万农民工获得城市户口,这个是城乡统筹一体化的一个步骤。如果落实,这个才是社会进步,减少社会不公的政策。也应该是本朝改开的方向。
你所说的城乡流通,靠招工是一条办法。当前一亿多农民工,招工能解决多少?
依靠公共设施提高农业产出前三十年做了,后三十年几乎没有:
依靠科技(化肥农药这些)提高农业生产力,到目前来看也不会在短期内有大的突破了。
人均耕种面积也是有限的,很低的。
那么,农业人口的剩余产出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想共富哪有可能?
农民工到底有多少?一个亿怕是不止,常年固定在城里的有一个亿到是可能。这些人不是一下涌入城市的,而是在改革进程中逐步进入的。
如果秉持当初的政策精神,利用招工指标发挥吸纳作用,那么农业人均耕种面积就能提高,再免了农业税,城乡差别必然缩小。
批评城乡差别没有错,但是改变城乡差别的道路并不是都搬到城里这么华山一条路,把农业发展起来改善农村状况也是道路嘛。
城市好,可是城市能不能装下十多亿?这个没有执行的条件,真正将农村发展起来才是正道。
而且,城市居民分地的理由是什么呢?世界历史上分地有过很多次,都是为农民分种地、放牧的地,也不是给农民分宅基地,宅基地只是分农用地的副产品。给城市居民分地的理由是什么呢?分在哪里?一个大楼里几十家,一家叠在一家上,地基的地都不好分啊。大楼之外的是公用地,更没发分了。
我个人知道好几个例子。温州杨府山码头是八十年代初中期建的,我的亲戚被征地的就农转非了。我家所在的小镇,本世纪初土地被征用,也附带一些农转非指标。
另外在温州下属的永嘉县,一个农转非的价格在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大约一万元左右。我的同学,家里办厂经商致富,就给她买了个农转非指标。
我要批评的主体问题并没有错。
不够明晰——农转非的途径并非一条(还有占地,入学等),我说的是指通过“招工指标”这个途径农转非的。
我的错误——这个途径没有完全卡死,这个是我说错了。
主体没错——改开以后,被长期雇用的农民工人数飞涨,但是通过这个途径农转非的人数增长不大。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625/23298183274.shtml
是不是再继续收税之前先大声问一下,已经收走的钱去哪里了
尤其是美国,财政收入要达到美国的4倍才相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