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194) -- 江南水
倒数第四段的那个泗水监是否叫"平"?接下来的泗水郡守是否叫“壮”?
不过王陵和雍齿的分析很到位呀
这二位在史记上露面,就是为了衬托高祖在起兵之初的英明神武。太史公也太惜墨如金了,干吗不一块儿写下姓氏啊。
203部分修改
说实话,在乱世中捡这么一个便宜,实在不是一件鸿运当头的事儿。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要成为大秦朝廷的重点注意对象,就不用多说啦,就是自己手下的父老乡亲,也不那么好应付。你要是老带着大伙儿打败仗,让子弟兵白白的流血牺牲,人家能答应吗?
捧得起你就踩得扁你,到时候别怪老少爷们儿不仗义,换人!
刘邦需要胜利来证明自己是当之无愧的沛公,他得到的却是沛县的陷落。
还好,手里还有一张牌,老家丰邑,刘邦带着众家弟兄,跑回了老家。
泗川郡的监御史,压根儿就不给刘邦这些人喘息的机会,紧跟着就包围了丰邑。
得,这下再也没地儿可去了,玩儿命吧。
秦二世二年十月,丰邑保卫战打响。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监御史这个反动派也不例外,被揍得抱头鼠窜,最后在胡陵投降了事。(泗川监平将兵围丰,二日,出与战,破之。……,婴与萧何降泗水监平,平以胡陵降)
十一月,刘邦亲自带领樊哙等人收复沛县县城,并且在薛县附近还把泗川郡的郡守,也揍得落荒而逃(复东定沛,破泗水守薛西。)。郡守大人躲过了初一,没有躲过十五,逃到戚县后被刘邦的左司马(注:极有可能是那个倒霉的曹无伤)俘虏,随后被干掉。(泗川守壮败於薛,走至戚,沛公左司马得泗川守壮,杀之。)
除了一个投降的监御史,一颗郡守的人头,刘邦还顺手把自己战斗过的地方,笑纳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沛县西北的方与、亢父、胡陵等地(今苏北、鲁西南一带),暂时姓了刘。
这一系列胜利的含金量,没说的,纯金的!
胜利者是不受谴责的,在沛县集团中,这会儿谁还会提起前两天狼狈逃离沛县那个茬儿呢,谁还敢对刘邦当老大嘀嘀咕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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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刘邦在前方紧忙活的时候,后院起火了,老家丰邑丢了。
这丰邑丢得啊……,怎么说呢,俩字儿,窝囊。
丰邑不是让大秦朝廷给夺了回去,而是让同样是反秦的魏人周巿挖了墙角。更窝囊的是,周巿没费一枪一弹就拿下了丰邑。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刘邦不是亲自带队去收复自己的龙兴之地了吗,临走前他拜托雍齿坐镇丰邑(命雍齿守丰)。
就在这个时候,周巿来到了这嘎达,他这次来是奉了陈胜的命令,任务只有一个,光复原来魏国的土地。(陈王令魏人周市北徇魏地)
丰邑恰好就是原来魏国的一部分,而且还是很有象征意义的一部分。话说当年大梁陷落后,魏国的一帮遗老遗少曾经定都丰邑,在这里组织过短命的流亡政府。(刘向云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
来到丰邑后,周巿托人给雍齿带了个话:你要是马上投降,那你还坐镇丰邑,并且魏国还将封你为侯。你要是顽抗到底,等待你的将是丰邑大屠杀。(齿今下魏,魏以齿为侯守丰。不下,且屠丰。)
那年头,不是只有他刘邦一个人会玩儿恐吓信这一手。
雍齿本来就不愿意在刘邦手底下干活,听了这话后,连一秒种的思想斗争都没做,就做出了最终决定,投降。(雍齿雅不欲属沛公,及魏招之,即反为魏守丰。)
在挖丰邑这个墙角之前,周巿就已经从刘邦手里挖走了一个方与县(今山东省鱼台县),这会儿刘邦正在忙活着准备收复方与呢。(方与反为魏,击之。)
唉,刘邦这个穷小子容易吗,费劲巴拉搞到的这点子地盘儿,大秦朝廷憋着要抢回去,六国遗族也虎视眈眈的惦记着。
虽然地盘儿不是很多,但是每块地盘儿在刘邦心目中的分量,还是有轻有重的。就拿方与和丰邑来说吧,方与是大年夜饭桌上的兔子——有他过年,没他也过年,丢了也就丢了。丰邑则是老窝儿,丢了丰邑,以后万一再被别人撵出沛县,他刘邦还能往哪儿跑?
方与爱是谁的,就是谁的,丰邑是自己的最后一张牌,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收兵回丰邑。
结果很悲剧,这一次老家的人民站到了雍齿一边,帮着他顽强的顶住了刘邦的攻势(沛公引兵攻丰,不能取。)。
看来,要想拿回丰邑,靠手下这几块料,是够呛了。
刘邦想到了一个有着悠久传统的主意,请外援。当年楚国被吴国弄得只剩下一口气儿的时候,申包胥也用过这一招。
听说秦嘉在沛县附近的留县,拥立景驹做了楚王,刘邦决定前去碰碰运气。
秦二世二年正月,刘邦起身前往留县,与此同时,张良也从下邳急匆匆往留县这边赶。奔赴同一个目的地的俩人,在路上不期而遇,联手演绎了一段男人之间一见钟情的传奇。
吕雉后来的手段也是相当江湖气,小时候被老爸熏陶了?
张良,字子房,模样长得那叫一个俊俏,随便拿套女装穿身上,往大街上一溜达,回头率就能稳定在90%以上。(状貌如妇人好女)
不要迷恋哥,哥是一个杀人的主儿,在张良那副极具女性魅力的面孔下,隐藏着一颗充满杀机的心。
始皇帝二十九年(前218年),张良带着一个大力士在博浪沙设伏,打算狙击路经此地的秦始皇。
这二位给秦始皇准备了一道重口味的大菜,一个重达一百二十斤的大铁椎。
这么大一个家伙,呼啸着从远方飞向秦始皇的专车,要是砸中了,始皇同志也甭继续向东去芝罘视察工作了,掉头向西回咸阳开追悼会,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
预备——,出手!
砸中啦,砸中啦,……
可惜,真的很可惜,这个大家伙最终还是辜负了张良的殷切期望,没有完成自己的神圣使命,它砸中的那辆车里,并没有那个叫嬴政的人。
得,跑吧。
张良跑到下邳,隐姓埋名,开始了长达十年的逃犯生涯。(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
这一年, 张良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在那个提倡早婚早育的年代,到了他这个岁数,差不多应该抱孙子啦。他倒好,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还像愣头青一样,热血沸腾的组织这种生死一瞬间的恐怖暗杀行动,何苦呢?
唉,这话说起来就长了。
张良的祖上是韩国人,还不是一般的韩国人。想当年,他爷爷和他爹都曾经在韩国政府的高层任职,这爷俩儿接力为韩国做了一百年左右的贡献。(留侯张良者,其先韩人也。大父开地,相韩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釐王、悼惠王。)
公元前250年,张良他爹张平去世。那时候,张良的岁数还太小,没法接过父辈的旗帜,继续为韩国奉献光和热。
也不知道当时的张良到底有多大,反正,在以后二十年的时间里,他始终没有获得为韩国效力的机会。(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卒二十岁,秦灭韩。良年少,未宦事韩。)
二十年后,公元前230年,韩国再也没有以后了,秦国人鲸吞了他仅存的那一点儿土地,在这里设置了一个颍川郡。(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以其地为郡,命曰颍川。)
从那时起,张良就有了一个坚定的人生目标,干掉嬴政,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张良是真的豁出去了,他把祖宗上百年的积蓄全都拿了出来,暗中招聘能够刺杀嬴政的优秀人才。就连弟弟死了,张良都不顾当时厚葬的习俗,没有给他置办一套像样的随葬品。(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
谁承想,老天不开眼,保佑嬴政躲过了那雷霆一击,也让自己十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
唉,一切从头再来吧。
在下邳的那些年里,逃犯张良很不低调,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求到门上,他都拉一把,哪怕这个人是个杀人犯呢(居下邳,为任侠。项伯常杀人,从良匿。)。就这么着,张良在当地的人气儿,一点一点的凝聚了起来。
十年后,陈胜在大泽乡的一声呐喊,给张良送来了重新出山的机会。
趁着关东大地的乱乎劲儿,张良也在下邳紧忙活起来。饶是他在这里努力表现了十年,到头来,也只是拉起了一支百十号人的队伍。(后十年,陈涉等起兵,良亦聚少年百馀人。)
没法子,这里毕竟是原来楚国的地盘,当地人不买张良的账,实在是再正常不过啦。
一百来人,到大街上打个劫什么的,绝对有富余;独立自主的进行反秦武装斗争,绝对是变相自杀,就是大秦朝廷不拍死他们,当地的反秦势力怕是也不会放过他们(参见周巿同志的实际表现)。
一滴水要怎样才能不干涸,将它放入大海中去。
听说秦嘉在下邳附近的留县,拥立景驹做了楚王,张良决定带着自己手下的百十号人马,前去投奔,让自己这一滴水,汇入到反秦斗争的汪洋大海中。(景驹自立为楚假王,在留。良欲往从之)
现代体育项目, 铁饼,铅球,链球几项接近旧时代的抛射武器.
铁饼: 2公斤 世界男子掷铁饼纪录: 74.08米
铅球: 7.257公斤 世界纪录: 23.12米
链球: 7.26公斤 世界纪录: 86.74米
这些都是只算距离,不算准头的抛射方式.
靠人力,120斤的武器能举起来再抛出去最远不会超过10米. 这个距离是不可能不被发现和逃掉的, 能靠这么近,直接冲上去砸人更好. 要是森林地带,可以用树木拉起大锤,造重力摆.博浪沙的名字明显是个海滩, 不知道他是怎么藏起抛射机的. 大力士恐怕只是来把大铁锥搬到抛射机上.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3。本帖花:1
为什么这个时候不去投奔项梁而是去投奔景驹?
一是距离,下邳离留县很近,当时项梁还在江东。不知道项伯是在什么时候,跟张良分别的,要是早于项梁起事之前,以当时的通讯手段,张良能不能知道项梁在江东的事儿,不好说。
二是名分,景驹已经称王,形式上接过了陈胜的法统,他们自己也以反秦共主自居(且楚首事,当令於天下。)。当时项梁在江东的自我定位一直不明确,要不是召平矫诏,怕是他自己都不知道以什么名义过长江。张良投奔景驹,算是投奔老大,要是去找项梁,就不知道是投奔老几了。
至于博浪沙的地形如何,我没有去过当地,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引一段《复活的历史》上的说法:
项伯身为楚国名将的后代,这点他在藏匿项伯时就知道了。作为有志反秦的同盟者,张良没有理由不去搜集周边的有关信息,既然江北的召平都有能力知道项梁揭竿的新闻,张良也应该有所风闻,关键还是张良需要一个够资格的老大扶立韩王,在项梁渡江扶立新楚王之前,他当然优先选择已经称王的景驹,何况景驹也是楚国贵族之后,由于张良的主要政治理想是重建韩国,因此即使张良知道刘邦识货,也还是跟随韩王成一直到他被杀。
居下邳,为任侠。项伯常杀人,从良匿。
有没有可能是“尝”字,要不,一字之差,项伯同志成惯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