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所谓情报工作就是一手拿着杯具,一手拿着洗具 -- 黄河故人
90年代有个民运人士在网上发文,说是不懂美国法律,栽进美国大牢,发现住宿生活条件极好,比北京饭店好得多。然后就是“免煮柿油”的说教。
说一个北京人,早年参加斗殴,犯了流氓罪,被发到新疆服刑。几年后,该人保外就医回到北京娶妻生子,又过了多年安生日子。不料,去年新疆狱方忽然想起他来了,派了差人把他拿回新疆,要他再在牢里补上几年(?8年)。网上若干法学家造声势,要为该人争取“特赦”,理由是现在刑法已无“流氓罪”,这就是所谓“中国最后一个流氓”事件。
怎么可能只是流氓罪?网上那帮家伙用的是‘流氓等’这个说法,这个‘等’字后面还有什么罪?可没有人说出来呢。
孔和尚分析就认为这个人肯定是打架斗殴,把人打死了。
难道这是个正科级的处吗?再一看,“国安部对台特科”,还真是科级的单位。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个新闻就想起了另外几个官衔:国务院院长,政治局局长和中央书记处处长。。。
国安少校才是最大的疑问
现在该讨论的,就不是这个问题了.
而是潘是不是汉奸,共产党是不是奸党的问题了.
拿这事说事的人现在也不是没有,只是信的人少罢了, 如果没那个处份.
停止工作,和汉奸与否,那个大?
整个共产党是不是勾结日伪的奸党,这问题,没人提过么?
反正我是见有人提过,
潘汉年多干几年活,然后担个汉奴的罪名,还全党都变奸党,和潘汉年下岗几年,把这事说清了,就是他办错一件事,大点,但也只是错,不是原则问题,也不牵连全党.
这区别小么?
作错事,受相应的罚,功过相抵,功大于过.更何况那过还是受了相应罚的.
他办错了事,受了相应罚,但更多的是好事,一清二楚,
这还有什可多说的,
人非圣贤,谁能无过,
潘汉年有过错,有什么?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
潘汉年有过错,和他功大于过,
与右派害人,一分钱关系都没有.
想浑水摸鱼占人便宜吧?
你进人家房间之前,怎么也得在酒店大堂留一个放哨的啊,估计这帮家伙事先都没有酒店沟通,认为这种事情小菜一碟,结果成了笑话。
直接指挥部队的很少吧~
只有张克侠??
蒋武厉看带兵的人还是有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