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建议成立一个全部由女河友组成的“精神文明委员会” -- 达雅
永远有人比你更政治正确。最后难免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任何企图靠制度解决问题,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大概都不可能成功的吧。
我也觉得这个话题可以告一段落了。
多少男ID求都求不来呢。。。
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辛普森就是犯下那两项一级谋杀的人,因此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均被陪审团认定为无罪(not guilty),辛普森当庭无罪释放。
美国刑事、民事是分开的,因此,在刑事审判中,涉嫌杀妻的辛普森胜诉了,因为证据被污染,程序不合法。但是,在民事诉讼中,辛普森却败诉了。
民事法官认为辛普森是杀人犯所以要赔偿其妻子家人,而刑事法官认为辛普森无罪,因为证据不充分。
民事法官就是根据现场证据的常理推断得出结论,作出民事判决;刑事法官则根据刑事判决的绝对排他性原则的方式判决辛普森无罪。
这就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对证据要求的不同,刑事诉讼由于要对被告人处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剥夺生命权的判决,必须让证据具有排他性,绝对性才能作出判决,否则只能疑罪从无。
而民事诉讼则由于判决一般只涉及金钱赔偿,可以根据常理进行推断。因此,民事判决是否就是客观事实不能绝对化。
收拾蜀生我不反对,但要就此搞什么全部由女性河友组成的“精神文明委员会”,那就是在搞笑了。就这河里的知名女性,叫人去死的有,骂人戆的也有,聊天室看人不顺眼破口大骂的也有。与男性相比,顶多半斤八两罢了。要说靠她们能维持一个较高的语言道德标准...这天上怎么那么多牛在飘??
问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你怎么确保进到这个个“委员会”的都是女性?例如,从你自己开始,你怎么证明你是一个“女河友”?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要是一堆男扮女装的猥琐男混进你那个委员会,岂不是要搞得河里道德沦丧,河将不河了么?
一个两个现在都有点拎不清了!
铁手是西西河的所有者,没有之一!想把铁手降格到一个执行者的地位,只能说这种想法是精神不太正常或别有用心者的!
至于将道德水平与性别联系的话只能认为有性别歧视之嫌,干脆直接写个《西西河列女传》算了!
还有,本次误操作献花,铁手,怎么取消啊?工具里没这选项了么?
女人就是麻烦啊
玄机在这句话里
在网上自然是没办法确认拉。
河里自称美女的不少,想想要见一堆美女,网上的啥所有者执行者都是浮云。
当然了,也不排除发生周星星电影零零发里三千佳丽的惨剧。
为了证明不是男人假扮的,请帖……
这种问题,纠缠下去,相信广大男性河友都会很开心的看照片的.
看帖不仔细,只给老大看呀。支持给老大发福利
性骚扰,至少有四种可能性嘛。从古至今,一般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能开山立派的绝大多数都是男士啊。
给你送朵花
这件事情,在争议双方对事实的认同没有太大差异的情况下,区别在于对于事实的理解。一方从自己的common sense出发,得出蜀生没有太大过错的结论;另一方也是从自己的common sense出发,得出蜀生蓄意侮辱的结论。至于其他衍生出来的问题,都是由两方的共识不同造成的。
两方,其实是大部分女性河友和部分男性河友为一方,部分男性河友和少数女性河友(如果有)为另一方。虽然有的河友指出所求无非是一个平等,但是在同性特别是性骚扰有关的问题上,男性女性的感受,由于文化塑造和社会角色的不同,本就不可能相同。这与其像有的河友所说,是工科男与文科女的冲突,不如说是女性同男性的冲突。
问题是大多数女性河友表示受到了伤害,而部分男河友却直觉地、然后理性地认为,这种伤害并不存在或并不合理的存在。这不禁让人想起一段话(大意):男性永远不可能理解女性夜晚独自行走的恐惧。在这种恐惧中,恐惧的对象毫无疑问:是男性。
简单地说,男性无法理解女性对性骚扰的感受,因为男性作为一个整体,更多的作为性骚扰的施害者出现。忽视或者否认这种阶级差别,也不会减少阶级冲突的发生。达雅的提议,正是有意无意地正视了这种差别或压迫。
最后,推荐一部分苏力写的涉及女权主义的文章 引子“当代中国法理的知识谱系及其缺陷 ——从“黄碟案”透视”
是不是我的经验太狭隘了?因为中国女性受封建传统约束太多?非也,这是一种全人类 普遍的现象。美国的经验研究表明男性色情作品消费者明显比女性多,而且消费的类型 也不一样,前者喜欢各种硬核黄色作品,而后者更喜欢类似于中国言情小说的“情色” 作品。
我严厉斥责你不作为,渎职,包庇 “蜀生”,你如果有理可以公开驳斥,凭什么这么下作的封闭我的帐号?不让我发言?堵嘴就是你宣称的“管理少管重理”?
未必义正词严的斥责包括你在内的一群小人,比挂黄图性骚扰罪过还大?你这是什么逻辑?
老实说,你这种手段,无非是让大家都知道你和“蜀生”之流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而已。我照样鄙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