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阿拉巴马州 老八卦 造反有理 一 -- 切地雷
俺最近才看到,他们正在和南方的Sons of Confederate Veterans之类的组织掐架。那些组织准备明年开始在各地纪念退出联邦150周年...
火红的60年代,当时的米国地方政府与现在的中国地方政府相比,应该更流氓一些吧。金当年不过是一青年,也并非是完人,在斗争的过程中也曾经有过犹豫退缩,但最终坚持了下来,最终流芳百世。
大众是河里的鱼,只能随波漂流,社会这条河流到哪儿,鱼儿就游到哪儿
只有一些领头的鱼,能跳起来,想着带着大众逆流而上。
上回提到,金和他的战友们以极大的勇气、毅力和感召力,控制着蒙市罢坐运动一直运行在和平理性的道路上。不过群众运动的副作用始终无法完全杜绝。
比如说,群众运动,必然导致矛盾激化,矛盾一旦激化,骑墙者想置身事外,安安静静去打瓶酱油,都不可能。人群迅速“站队”和“被站队”。
比如说,远在千里之外的芝加哥黑人社区,黑人要坐公车去上班,都会受到社群的压力:你丫是不是要投靠白人主子?有可能这个上班的哥们要去十站地之外,才能勉强喂饱七八张嘴,而骂他的光棍,工作是骑单车送牛奶。蒙市罢坐期间,芝加哥的公共运输系统也受到波及,经济状况出了问题,只好把票价涨了百分之五十----五美分。
还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司机在某站停车,放下一个黑小伙儿来。这时候他看见一位黑人老大妈拄着拐杖往过跑。这个白人司机还挺有良心,他打开门,说:“大娘,您不用跑,我会等你的。老大娘回答:“第一,我不是你大娘,第二,我不是在追汽车,我是在追人。我要撵上那个刚从车上下来的小子,用我的拐杖敲他的脑袋。"
另一面,在运动早期,有一些白人也开车接送黑人上下班。很快他们就不敢这么做了,会被当成叛徒修理。整个运动期间,白人极端组织WCC,白色公民会,人数涨了一倍,连市长W.A. Gayle和警察头头都入了伙。
也有一些白人,站到了黑人的队伍中。比如白人牧师Robert Graetz 罗卜特哥瑞兹。他是MIA决策机构中唯一的白人,是小金重要的同工。罗卜特付出的代价是家里挨了两颗炸弹。
站到黑人堆里的,还有Clifford Durr杜尔,和他老婆。老左派杜尔在首都华盛顿待过,当过公务员,见过大领导,算是个失意告老回乡的老隐士。有他做智囊,金们的眼界和层次,隐隐高了蒙市本地那些白人头头脑脑一层。杜尔带出来个黑人小徒弟Fred Gray,格瑞。
格瑞了不得。这个小伙子比金还正太,当年才23岁!然而,运动最终的获胜,这位律师的贡献可能不在金之下。作为专业人士,格瑞一直在考虑法律解决的可能。金们一直在考虑:如果蒙市政府,也是一群倔驴,就是跟MIA耗上了,怎么办?格瑞等法律从业人士给他们提供了另外一个思路:直接找联邦法院,跟蒙市政府打官司。
说到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美国的司法系统。
美国司法体系大概来说,有两套系统,一为联邦法院,也就是国家开的法院,虽然是国家开的,却是个州都开门市。二为各州的地方法院,也就是各州自己开的,当然只开在各州内部。两套系统互相独立,互不统属。
什么?互不统属?国家开的法院不比地方开的法院大?
是的!United States 不是白叫的,介地方真的只是“联盟的州们”,各州的自治权非常的大,你国家的法院,管不了我地方的法院。两个买卖,各干各的,原告可以选择光顾哪一家,但是不能脚踏两条船,被告也可以申请换个地方说理。不过到底那个法院收你的案子,就不是原告或被告能说了算的。因为两个系统业务不同。联邦法院管的是: 1、案子里有外国政府;2、涉及宪法,民权或选举权;4、跨州案,且金额大;5、海事案件; 6、关于水陆运输委员会的命令的案件;7、涉及知识产权;6、破产案件;9、新加的一个,集团诉讼案件。联邦法院每年只处理大约2%的官司。其余98%的官司都归地方法院管。
如果判你输,你不服,怎么办?还有说理处。美国法院诸诉讼大都实行“三审终审制”。各州大概都有州最高法院(State Supreme Court),州上诉法院 (Superior Court of Appellate Division),及初审法院(County or Municipal Court)。联邦法院系统有联邦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联邦巡回法院(U.S. Circuit Court)、联邦地区法院(U.S. District Court)。其中巡回法院也叫上诉法院,顾名思义,它不接一审案件,只管上诉。联邦地区法院和初审则只管一审 。只有联邦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
它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可以推翻任何其它法院的判定,包括各州的地方法院。这里有九个老法官,
管不了太多事儿。每年有60-75个案子能上达天听,捎带着有50-60可以被在纸上复查。官司一打到这里,一定是地动山摇,甚至决定美国整个国家的走向。除了它,你在地方法院打输了官司,还得找地方上诉法院申辩去,不能直接跑到联邦法院去叫屈,联邦法院管不了地方法院。
格瑞的算盘是告蒙哥马里市政府。告政府要去联邦法院,而那个白人老左派杜尔告诉他,要申诉萝萨的案子,只会给打会阿拉巴马州上诉法院,联邦法院不会接这种已经在地方上一审过的案子。等地方法院二审、三审后才能上诉到联邦最高法庭,而市政府有的是办法,把地方法院的审理程序拖上个三年五载。即便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庭,结果也可能只是给萝萨翻案而已。金们要的可不仅是这个。格瑞仔细研究法条,并咨询了高人如 Robert Carter 和Thurgood Marshall, 鼓动了四个与蒙市公交有过节的女黑人当原告,上报MIA,建议另打一场官司。就在金家被炸的那天上午,MIA讨论并通过了格瑞的建议。三天后,2月1日,格瑞正式向联邦地方法院上诉,代表四位原告状告蒙哥马里市政府,直接控告他们的种族隔离政策违反宪法。
原告有谁?Aurelia Browder家庭主妇; Mrs. Susie McDonald, 七十多的老奶奶, Claudette Colvin,十五岁的少女妈妈; and Mary Louise Smith,十八岁的大姑娘.
被告是谁? 市长W. A. Gayle, 委员 Clyde Sellers 和 Frank Parks, 警长Goodwyn J. Ruppenthal, 公交公司The Montgomery City Lines, Inc., 阿拉巴马州交通委员James F. Blake, Robert Cleere, C. C. (Jack) Owen, Jimmy Hitchcock, Sibyl Pool。
后来这场官司被称为Browder v. Gayle, 家庭主妇与市长的对决。格瑞后来回忆,当时他觉得在联邦法庭上打官司可以鼓舞罢坐者们的士气。官僚们态度冥顽,罢坐者们其实看不到什么希望。 多这么场官司,可以多个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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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国大学里教的主流讲法完全不同。
当然和中国的教的更不一样了。
感谢
其实MIA的律师们已经很忙了,手上的官司堆积如山,而且基本上都是处于防守的态势。政府有的是资源,有的是人脉。金和他的同事们,这个刚保出来,那个又进去了。这场运动中,金们也曾扬眉吐气,多的是疲于奔命和步履维艰。
困难不止来自外部。6月11日,MIA内院起火,爆发丑闻。牧师U. J. Fields称组织里有人手脚不干净,滥用募集的资金!金从加州赶回,紧急处理此事。
U. J. Fields是谁?此人是MIA前书记,MIA的领导核心之一,时年二十五岁。叹一句:造反还是要依靠年轻人啊。Fields能言善辩,在法庭上耍的白人检察官跟呆鸟一般,也是黑人社区的偶像。根据历史传记作家Robert J. Walker讲,这个小伙子那时侯又要念书,又要打官司,又要当牧师讲道,就缺席了几次MIA内部的碰头会。他是管记录的,他总缺席,会议就得找别人记录,很不方便。于是五月份MIA改选的时候,他的职位就被替换了。Fields很不高兴。一个月后,他指控MIA滥用募款,并宣布辞职----他的职位早就被选掉了,那有什么可辞的?分明是在矫情。被社区冷遇,经金劝说,6月18日, U. J. Fields公开道歉,承认他的指控不实。内乱总算消弭。
5月1日,州地方法院判定,公共交通必须执行种族隔离的规定。5月11日,联邦法院听证Browder v. Gayle案。四名原告到庭陈词。6月5日,好消息传来,联邦法院的三位法官以二比一判定,阿拉巴马州和蒙哥马里市的种族隔离规定违反宪法。
6月19日,联邦法院正式签发判决书,但蒙市决定向联邦高院上诉,所以判决暂不执行。
市长和他的组织WCC也一直在告金们。在法庭上他们的主要对手是格瑞。格瑞在法庭缠斗之余,犹有余力,顺便在6月17号结了婚。婚礼盛大,全城黑人都去了。地方政府红了眼:阿拉巴马州兵役局要征格瑞去当兵服役去!好在联邦主管兵役的将军阻止了此事。
鬼子们一计不成,还有一计:釜底抽薪,控告金们搭建的拼车系统违法,应当被取缔。拼车系统是罢坐运动的脊梁骨,没有这个,罢坐运动就坚持不了三天。地方法院的倾向是很明显,他们一定会判定拼车违法。
11月13日,金和MIA的律师们在法庭里保卫拼车系统,他们都知道他们将要败诉。金后来回忆:“It was our darkest hour." 那是我们最黑暗的时刻。在午时左右,法庭里杂音渐起。记者们进进出出交头接耳。忽然,有个记者递给金一份报纸:“你等的就是这个!”
报纸上的头条: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蒙市和阿拉巴马州交通局的上诉!格瑞打赢了官司!
当日下午,地方法院裁定拼车违法。去他地!谁还在乎这个!
12月21日,联邦法院的裁决终于被执行。金带头坐进了公共汽车。阿拉巴马州蒙哥马里市的黑人们坚持了381天的罢坐运动,不但打败了蒙市的种族隔离政策,而且让全美国的有色人种----包括华裔都可以平等自由的使用任何公共交通系统。
余波:
罢坐运动胜利了,但白人极端分子的恐怖袭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更加疯狂。12月23日金家被枪击。24日,五个白人在公共汽车站殴打一名15岁的黑人女孩。26日,黑人女孩Rosa Jordan在公车上被子弹击伤腿部。31日,另一辆公共汽车被枪击。Jan. 10, 1957,四间教会,两位牧师家被炸,金家发现一枚未爆炸弹。 扔炸弹的人被抓住了,却得到地方法院的放水式审判。
沉舟侧畔千帆过。此后二十年间,民权运动浩浩荡荡的席卷了全美。到今天,当年的种族主义分子,也不得不承认,金们代表了历史的方向。今天的蒙哥马里市,今天的阿拉巴马州,今天的美国,比起当日来,要更自由,更平等,更繁荣。
Rosa Parks 后半生致力于民权运动。1979年后她得到了极多的奖项。她活了92岁,死于2005年10月24日。美国总统布什下令,全国为她的葬礼降半旗。之后美国多个车站以她的名字命名。
James Fred Blake 后来一直在蒙哥马里市开公交车。他于1974年退休,死于2002年3月21日。他对他的行为并无悔意:“我只是在尽职工作。”
Edgar Daniel Nixon与马丁路德金等黑运领袖渐行渐远。他后来写了一封酸溜溜的辞职信,离开了MIA。在余生中,保持无产阶级本色的他与这些“小资”的黑人们一直争议不断,直到他于87年2月25日去世。大叔享年87岁。
Jo Ann Gibson Robinson 女士后来一直保持低调,尽管她也一直在从事女权运动。她享年80岁,于1992年某月某日去世。
马丁路德金此后成为民权运动的象征。1964年他获得了“臭名昭著”的诺贝尔和平奖。1968年4月4日他被白人极端份子刺杀,死时年仅39岁。之后美国人民把所有可能授予的荣誉都授予了他,包括总统自由胸章,国会胸章。他的生日被列为国家纪念日,与美国国父华盛顿的生日并列。
Fred Gray事后成为伟大的民权律师。卡特总统曾提名他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不过没有被通过。他仍然健在,并在阿拉巴马州律师协会主席任上。
U. J. Fields仍然健在。他的整个后半生都忙于为自己辩白、为自己争取失去的名誉。他始终坚称他是主动辞职而不是落选。他写了很多本书。以我拙劣的英文水平看,他的写作天分有限。
总结:
蒙市罢坐运动为什么能胜利?一时说不完全。我想,白人中缺一个方舟子先生也是其中一个原因。1980年一次学术调查证实,金的博士论文抄袭剽窃了Paul Tillich 和 Henry Nelson Wieman的观点,而且金不是偶然犯错,他治学一贯如此!
人性只复杂诡秘,各位看官可有感叹?
响木一声,阿拉巴马州这一场老八卦就此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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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讲一讲就好了。
还有首次黑白同校,好像是阿肯色州小石城,电影《阿甘正传》里面演过。
网上似乎有录像。金的群众魅力真不是盖的,他的讲演风格影响了一代人。奥巴马身上有他的影子。
他只学到了金嘴头上的功夫,没学到其他的。金当初大概没有那么多的政治考虑,反而一鼓作气的能成功。相比之下,Obama心里的猫腻太多了,什么都不想放弃,结果就是被所有人骂死。
一般人也就算了,但Obama是一国之首,他心里的小算盘影响了全国,就是大多数美国人民要倒霉了。
老兄啥时候再开一贴?在下一定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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