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旧文】简评中美友好通商条约 -- 葡萄
偏偏有些国粉刻舟求剑就把这当作今不如昔的证据呢……
幸亏tg当时立场坚定、态度明朗:
不知是你忘了还是课本版本不同,而且历史老师还特意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是形式上平等掩盖实质上不平等,说实话,对于中学生来说,理解这个有点困难。真正理解还是下河以后
此一时彼一时。今天要求按照这个条约执行必定是美国人先不干的,先把美帝对天朝的贸易待遇跟美墨自由贸易区平等下。
(一)关于一切事项之涉及:(甲)对输入品或输出品所征关税,及各种附加费用及其征收方法者,(乙)经由税关提取物品时所通用之规则、手续及费用者,(丙)输入品及拟予输出之物品,在本国境内之征税、销售、分配或使用者,缔约此方对无论运自何地之缔约彼此之种植物,出产物或制造品.或对无论经何路线,其目的在输往缔约彼方领土之物品,应给予不低于现在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家之同样种植物,出产物或制造品,或目的在进行任何第三国之同样物品之待遇。倘缔约任何一方政府,对输入品要求产地证明文件时,此项要求必须合理,对于间接贸易,亦不得构成不必要之阻碍。
再放宽天朝子民去美帝的门槛
(一)缔约此方之国民,应许其进入缔约彼方之领土,并许其在该领土全境内居住,旅行及经商,于享受居住及旅行之权利时,缔约此方之国民,在缔约彼方领土内,应遵照依法组成之官厅现在或将来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倘有此项法律规章时),但不应受不合理之干涉,并除其本国主管官厅所发给之(甲)有效护照,或(乙)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应无须申请或携带任何旅行文件。
(四)本约中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影响缔约任何一方有关入境移民之现行法规,或缔约任何一方制订有关入境移民法规之权利。但本款之规定,不得阻止缔约此方之国民进入、旅行与居住于缔约彼方之领土,以经营中华民国与美利坚合众国间之贸易,或从事于任何有关之商务事业,其所享受之待遇,应与现在或将来任何第三国国民进入、旅行或居住于该领土,以经营该缔约彼方与该第三国间之贸易,或从事于与该贸易有关之商务事业所享受之待遇,同样优厚。且一千九百一十七年二月五日,为限制入境移民而划分若干地带之美国入境移民律第三节之各项规定,亦不得解释为阻止中国人及中国人之后裔进入美国。
基本评价是:这些条约在文字上是平等的,但是中国当时只能履行义务,根本没有履行权利的能力;而且由于二战后特殊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也不能看成正常的国际贸易和投资,而是美国在中国特权地位的表现。
正如正文所提到的,美国在这个条约里,拒绝依此对美国各州、以及国会加以限制(或称管辖),那么其实这个条约,理论上对于美国各州、及国会毫无限制,或者说其实在美国根本就不可能落实到实处;而在中国一方来说,中国中央政府签订的条约,对地方是有约束权力的,那么这个条约对美国一方来说,就仅仅对美国有好处而中方只是得到一个空中的馅饼。
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对中国人民的欺骗行为!这个条约,根本就不是根据中美俩国的实际情况订立的条约;所以即使在文字上,或者说,这个条约所没有写上的文字才是关键,这样,这个条约即使在文字上。也根本与“平等”二字搭不上界。
美国人美国政府,到现在依然会耍这种伎俩。
实在操蛋,要么不作为要么反作为。这几天和一些人聚会聊天,居然发现不少高知居然是蒋粉和民国粉。有人是因为反共反毛而捧蒋记民国的臭脚,有人是真心的,认为如果蒋记民国尚在,则中国的发展会顺利得多,不会积累出现在这么多没有解决方案的难题...无语了,只能奉劝他们研究一下民国和美国签订的那些条约先。某些人为了私利扭曲了历史教育,实在混蛋。
你和泰森发生了纠纷,法官判你俩决斗,你敢去“平等”?能活下来就算奇迹了。我身边真有朋友热衷于这种形式上的平等,我倒是乐得用在一些其他方面,比如台湾统一喊了这么多年了,干脆一决胜负。战争有点血腥,比比其他的,比如伦敦奥运会谁的金牌多怎么样......
现在这个条约美国要敢再签一次那我们就承认这确实是个平等条约!
先不说冲绳美军强奸案那次闹得冲绳知事拒绝签署基地租借协议,就说我身边的事情。我在日本的时候,时不时有中国小姑娘来日本学习培训等短期工作行为。期间如果有美国人邀请她们去家里做客,不止一次见到过有比较负责的日本上司制止,还遇到过日本大上司训斥“乐见其成”的日本小上司。原因很简单,在日本美国人犯事,日本警察实际上是管不了的,到时候责任还要日本这些企业背。
下面有朋友列举的东西,以前也没有什么遗漏。美国人得意洋洋地自称列强应该感谢英国,因为南京条约打开了进军中国的口子;也应该感谢美国,因为 望厦条约 将这个口子扩大了,这个在80年代的电视节目中出现过。我就是因为这个记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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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老板是个台湾人,藏书不少,书架上有一套蒋纬国主编的《国民革命战史》,好奇顺手翻了翻。里面描述抗战部分最后,还列举了盟国的失策,第一条赫然是要求德国日本无条件投降。说因为逼迫太急,逼得德国日本拼命,否则乐观的话欧洲战事可以在43年,亚太战事有望在44年结束,也就不会有雅尔塔(书中列举的第二条失策)上美英为了换取苏联参战,出卖中国利益,进而不得不签订中苏条约这一二战后中华民国签订的“唯一一条”不平等条约(王世杰语)。看的我啼笑皆非,心说按他的逻辑,是不是要他老子多对共产党做点让步,否则也不至于被毛泽东赶到台湾岛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