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三天三夜 -- 花儿姐
跟您这样的高素质人才比不了。
您受累,把她所在部门,职称,岗位定级,工龄,以及他/她到底是事业编,还是公务员,都问出来,然后自己上网或者发给我,我来解释为什么她退休金能四千,你或者你所谓的民企经理则不能。至于您所谓一般人都能理解,我同意。不理解,觉得不公平的,不是我,是您,您觉得一个清洁工拿四千退休金天理不容,现在我就在闲的没事打算看看您的病根在哪里。
还有,我国最严格行使税法,劳动保障法的就是国企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而民企则能少上保险就少上,能少交税就少交,你们退休金拿得少,别找别人,去找民企老板。
还是那句话,您都三十了,您还这么幼稚,我都替您惋惜。
五险一金跟社会上的商业保险相比,其优越性是不言而喻的,至于所谓强制云云,您放心,如果您跟企业自愿签署放弃上三险的条例,民企绝对求之不得!
公务员的退休金来自你们交纳的社会福利保险?
兄弟,您这都不是法盲,您这都不是脑补,您属于传错位面了!我是地球人,但是我未必是您所在位面的地球人。
太强大了!
国税总局网站答疑公务员津贴补贴不用缴个税问题[/URL]
http://money.163.com/11/0129/16/6RJ2VOHC00252G50.html[/URL]
对此,接受咨询的税局网站当时公开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在其官网首页“纳税咨询”栏目中,国家税务总局昨天挂出了一条最新咨询问题———“公务员‘工资、薪金所得’是否缴纳个税?”
纳税人的问题是:“将公务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纳入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范畴,与税法是否相悖?其相关政策如下:一、相关政策,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二)款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四条: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综上所述,公务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属于不纳税范畴。不知我对政策的理解是否正确?”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回复:“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公务员取得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津贴、艰边补贴等,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下面这个不知道是不是人话,留证吧。
为了公务员能有好生活,又是榨税又是榨保险,到头来人家还说,自己找老板解决。
你能不能找出一个在中国可以不交少交个人保险的正规企业??
莫名其妙被投草2个,想看看谁干的,如何察看?
投了就算,没投不补。这么大人这点事情不明白,还在叫人家“莫名其妙给你投蛋”?在下过大年有闲的时间,就给你科普下。
当然要负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链接: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110警力资源是有限的,都像你这么干,把警车全调走了,有事找不到警察咋办?打热线电话太随便,比如什么电信网通客服之类的,打一两个最后一交流根本没事,那无所谓。110呢?你当然可以打,可是你打了就要负报警人的责任,明白?
假如说你目光如炬,看到那位就是个流窜犯或有犯罪企图,警察来了一问,真是有问题,那值得表扬,可能还有嘉奖。可是没问题咋办?搞不好挨骂。
你说你怀疑也得有根据吧?拨通了,警察问你啥事:
你说:我在XX地看见XJ人了,觉得不安全。
警察总不能撂电话就叫车去,得问你:哪不安全,怀疑什么?
你说:好几个XJ人好像抱着像炸药包的东西溜溜达达。
警察去了,发现人家是抱着棉被打算回老家。
回头就找你,把你臭骂一顿,你就自己扛着吧。(根据报警规定,警察来你得尽量在原地等着,别跑了)
要不就是你说:某XJ人在XX卖羊肉串,哪怀疑我说不出来,反正就怀疑,您过来就得了:
警察不过来您就打了一堆,真过来了,一看啥事没有;
得,先生您跟我们走一趟吧,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你得罚款,可能还得关几天。
明白了没有?
某疆人设摊强卖切糕被人报警还少吗?某疆人晃来晃去跟着行人还少吗?
地铁口隔三差五就来一次报警,每次都是警察来糊弄一下当事人,怎么没看到你说的情况?
警察是服务性质的工作,为全民提供安全服务,110是服务的延续,不是专政机关的老虎屁股,明白了吗?
不能改变观念,不能端正态度,没有为人民服务的心态,是不可能在警察岗位(或者任何岗位)上工作的好!!
人家想怎么说你又能怎地?你说河里表达不同意见的人不地道,脱下警服听听百姓嘴里的评价,再回来讲地道不地道。
我姐夫做了好些年警察,家里亲戚干狱警干铁路警的都有,警察有什么辛苦什么委屈老百姓也不是一点不知道。但扫黄讹钱绝不是什么关荣的事,别人不说,警察自己往网上倒蹬是件很不智的事情,写出来大家冷嘲热讽两句,自己就认了吧。
你可能会说,我们北京警察不是这样的,也许你是正确,可你敢把这话放到全国范围内么?
公交上的反扒警察如果不在作案时逮到现行,明知道他就是小偷,也没有办法,您能怎样?您能抓普通坐公交车的人吗?
您说的这两个问题咋办?如果是一般的强买强卖,一般只能批评教育了事,也就这样:
人家晃来晃去跟着行人你能咋着?警察只能抓触犯法律的人,他在街上走路犯法了吗?对,可能傻子都知道他是扒手,有作案意图。可他没出手作案,你报警有啥用?
不是在下偏袒警察们,花儿姐是参加扫黄去了,人家没有讹钱吧?我看了N遍也没看出讹钱来。
这次参加扫黄的警察们敲诈勒索了?白吃黑了?收保护费或是贿款了?把没卖淫嫖娼的当罪犯抓了要罚钱?都没干。
“讹钱”也就涵盖这些范围吧。涵盖到全国范围内?警察有不法的也确实是。可人家没讹钱你拿别人干的事先骂一通,那怎么行?
您是反对警察的不法行为呢,还是反对警察扫黄这件事?总不能说警察扫黄就是不对吧?咱们国家这个产业还没合法化呢。
把百姓心中的警察形象转过来。
跟你争的人中,有多少是想为嫖客妓女拔铳,又有多少是出于痛心警察形象?
相似的道理,假设海外有个别中国学者搞学问造假剽窃,你说谁最痛心,谁恨不得上去打这人嘴巴?
干警察这行的都是聪明人,笨的也干不了。听说过一条臭鱼坏了一锅汤这句话吧,警察要是感觉被冤枉的话,气愤放到真正讹钱的警察头上,跟我们老百姓伶牙俐齿地没用。
在去号子的路上他塞给JC100块,请他帮忙单独关押,免得和别人关在一起挨打。
第二天上午,电话过来了,罚款8000块。赶紧凑钱领人。JC收下钱,也没开什么收据,就带着我们去号子把人领回了。呵呵,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可巧碰上老板也来赎小姐。
这JC也忒有钱了,六七十一包的烟一根接一根的抽。
这种人咱们得绕着走,躲着走,惹不起。
他跟咱们不是生活在一个位面。
那是媒体集中报道警方负面新闻形成的。
论素质,今天的警察素质要远远高于三十年前。
但是三十年前警察的负面新闻不多,造谣警方的负面新闻没有,今天,造谣的新闻车载斗量。
最出名的就是协警讲一个跳楼的女的救了下来,连续四年被说成警察抓小姐。
老实讲,真正实打实的警察的负面新闻,现在也不多,但是架不住一颗老鼠是坏了一锅汤。
很多现在网上传的很热闹有鼻子有眼的所谓警察云云云……
其实很多都不是那么回事。
但是老百姓不愿意这么认为,就跟楼上那位三十而立一样,他就喜欢看,他就喜欢信,你有什么办法?
老大,请您出示一下,企业所谓津贴补贴缴税的证明我看看?
企业偷漏税其中一点不是也是低工资高奖金高年终奖吗?
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