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在非洲难民营 一 -- 玉垒关2
原来是在隐晦的拍马屁哦
支持!
节个问题就是为了拍马而发问的呀?就象妹妹们常爱说的,亮仔,你长的好刘的花也!
百余年前,万把人的八国联军,可以轻易击败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的中国。然后通过控制中国海关,把持中国矿产等方式,把中国变成原材料的输出国,以及工业品的倾销场。
英国与祖鲁的战争发生在1879年,距庚子事变不过21年。
楼主文章气势十足,要是再注意一下细节就更好了。
花·!
我认识的第一个黑人是从卢旺达来的约瑟夫。他是爸爸一个同事的博士生,因为那个同事不幸因病过世,所以转到爸爸手下完成他的博士论文。约瑟夫非常有语言天份,他的中国话是我听到过说的最好的老外,没有之一。他的英语也不错,好像还会法语,他告诉我他还可以阅读德语。他是一个很温和的人,每次到家里来,都会跟我聊一会儿天,很认真的听我说话,很认真的回答我每一个哪怕是有点愚蠢的问题。我从他的身上,明白了一个词:尊重。当时我上初中,家人很爱我,但是我的想法从来不重要,没有人要听。后来他知道我集邮,每一次来都给我带来花花绿绿的外国邮票,有的是他的国家的,有的是他从他的那些外国朋友哪讨来的。
他要回国之前,特别来家里道别。我很舍不得他。对他说,你别回去了,留在中国不好吗?他看了看我,对我说:“嗯,可是我的妈妈很想我。”现在想想,当时我真的是太过份了,又愚蠢又自大。回国之后,他还是会写信给我爸爸,讨论他的论文,讨论工作上的事儿。每次从爸爸手里拿到卢旺达的邮票,我就会想起他温和的笑脸。卢旺达内战的时候,我吓的半死,眼泪汪汪地看电视,很担心他。后来,过了大半年吧,我爸爸收到他的最后一封信,说他们一家11口,有9口逃到了难民营云云。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然而因为认识他,我一直对于黑人有好感。在加拿大,我遇到很多在街上游荡,小偷小摸的黑人,可是我心里知道,黑人中也有约瑟夫那样努力向上的。
太祖调查的是当时社会的底层和根基,你调查的是社会的底层,也应该是根基了,在周总理战斗过的地方,玉MM化作一枚神勇的鱼雷管,炸翻资本主义的心脏以后全身而退!
还把国内男朋友甩了?
俺岳母来米国探亲,和我们住在一起。俺们隔壁是两个伊朗博士生,俺岳母很紧张,晚上仔细检查门窗。俺问为什么,她说伊朗人不都是恐怖分子吗?我无言了。俺岳母初中文化,连英文字母都不认得,也很少看书看报,就被国内的媒体毒害成这样,都是共产党的喉舌呀,可宣传的就是美帝的观点,还是最激进最糟粕的那种。
这个了是神马意思的说?
看一个人缺什么,就看他经常炫耀什么。
这个人,太强调他从不偷东西了,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和疑惑。
认为西路军是让藏族人给杀光了的,这找谁说理去~~~~
其实就事论事,这事问题错在您岳母身上,跟国内的媒体还真没多大关系,
国内还真就没怎么说伊朗人是恐怖分子。。。。。。。
呵呵,估计那哥们儿就是一个被甩的。。。。。。
那天在地铁口,有个高大威猛的非洲人倒退回来问我,你是不是就是那个彬杜?我点头说,请叫我的全名,法蒂玛.达.彬杜。他向我问好,然后亲亲切切地一笑而过。
还有一次,我向一个非洲妇女打招呼,bonjour,她只是点点头。我说,昂姆疆姆(索尼克语:你好)。她立刻严肃起来,连忙招呼我,一边还拍打着她儿子的头说,说话啊,人家向我们打招呼呢。我越来越发现,我对他们的了解,这本身就被他们看作尊重。
而我认识的一个祖鲁艺术家,却是异类。
他算是上层人物。他常送我他的唱片。我还在街头看到过他演唱会的海报。开始,我和他说话很诚惶诚恐:他法语很地道,却坚持说英语。我的英语稀烂。我的法语虽然也不怎么样,但至少我捂住半张嘴,能把巴黎街头的无赖骂到狗血淋头。后来,我看到他站在一群和我一样只会说法语的西非文盲大妈中间,用英语口若悬河的时候,我才释然了。
我看到他的时候,就会想起某些华人艺术家。他们带着骨子里的自卑,把他本民族的文化以边缘文化的形式,献媚给外人猎奇。再把对同胞的优越感,建立其上。
我认识的这个祖鲁人,说自己是第一代祖鲁王夏卡的后裔。
祖鲁,起源于非洲中西部的喀麦隆丛林。祖鲁的先民一路南下,行程五千公里,且行且战一千年。最终他们在南部非洲扎下根来。
遥想17世纪祖鲁先民的生活,大概类似美国黑人文学作品《根》(1)里的描写的西非部落的场景。
同样是炊烟袅袅升起,飘过了村中的圆形茅草泥屋。同样有播种和丰收季节的歌舞与祈祷、篝火前的长老议事会、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礼。每个男子可以娶很多妻子。而农活儿基本上都由女人们来承担的。男人们以年龄分为小组,征战,狩猎。并且分批成婚。
也如同“根”里描述的,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天堂一般无忧无虑。人们同样饱经饥荒,瘟疫肆虐。生命周而复始,历史缓慢前进。
17世纪的祖鲁先民完全不知道——正如这个时期正处在明清更替之际的中国人一样——远处的欧洲正在经历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的巨变。这些变化将与他们子孙的命运息息相关。17世纪,欧洲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有了巨大的发展。这其中,荷兰拥有发达的造船工业和强大的海上力量,是当时欧洲经济上最繁荣的国家。它对海外的殖民扩张和掠夺,虽然起步较晚,但很快就超过老牌霸主西班牙,葡萄牙。
随着荷兰霸权的建立。17世纪末,荷兰裔的布尔人(布尔,荷兰语,农民的意思),赶着他们的牛车,唱着他们的圣歌,带着他们的家小,农具,从南非的好望角登陆了。布尔人从移民到最终在19世纪初建立了政权。这个过程用了二百余年。
白人在二百年间完成的事情,黑人用了一千年。于是就有人说,这就是人种的差距。而“全球通史”中援引著名人类学家弗朗兹博亚兹的观点是这样说的:
“人类的历史证明,一个社会集团,其文化的进步往往取决于它是否有机会吸取邻近社会集团的经验。一个社会集团所获得的种种发现可以传给其他社会集团;彼此之间的交流愈多样化,相互学习的机会也就愈多。环境也迫使它们非迅速发展不可,因为它们面临的不仅是发展的机会,还有被淘汰的压力。相反,那些处于闭塞状态下的民族,既得不到外来的促进,也没有外来的威胁,因而,被淘汰的压力对它们来说是不存在的,它们可以按原来的状况过上几千年而不危及其生存。”
这个理论可以解释地理环境孤绝的印第安人,澳洲土著,以及非洲土著们的文明长期停滞。而中国封建社会的格外漫长。环境因素,而不是人种,决定了一个文化的兴衰枯荣。
1,顺便说一句,当《根》风靡美国的时候,它被列在“非小说类畅销书”中的。1977年,美国国家书籍奖金委员会把历史特等奖授予了《根》,以表彰这部“非虚构的历史作品”。所以,我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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