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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时事] 【短评】李天一打人事件始末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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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五点,我嫌麻烦。

实在太麻烦了,不过是个短评,又不是论文,没必要搞一个文件索引吧?

家园 这个怎么说呢,

可能实际上还是按照杀伤力来判断的吧,小娃娃几乎人手一支的玩具枪实在是够不上刑罚的标准。

家园 这个是不是还有仿真程度的问题?

不少这类的仿真枪,颜色都很胶,一看就知道是塑料,水口很大,枪管上有着明显的合模线,就算是真枪的颜色也基本上唬不了人,虽然严格来讲,它们的比例,颜色都严重越线……

原来我在青海西宁的时候,这类仿真枪几乎满大街都有卖的,尤其是模型玩具店,还颇有些枪械爱好者买回来自己上色的……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这样

家园 傻子太多,骗子都不够用了

《环球》联合搜狐有一个关于微博的调查:

外链出处

家园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但没禁止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

(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

(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这个管理办法没有说什么是仿真枪。我猜测是因为仿真枪的定义不清。

有的仿真枪就是玩具的功能,没有杀伤力(或许外观可以吓唬人),不能禁止持有。

有的则在杀伤力上也仿真了,属于第四十六条的枪支,这种是应该按规定持有的。

家园 咱国家不搞株连好多年了

总结,小李打人事件,综合考虑,是司法妥协的结果,如果将私藏枪支罪与寻衅滋事罪并列提出,就不仅仅是小李收容教养一年,而是其监护人也将被处以两劳的结局。

小李犯事,老李也吃药?

对于未成年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的,应该是家长教养为原则吧

家园 两劳又不是刑事责任?
家园 这么说吧,小李后座那支,杀伤力绝对够了!
家园 刑法对于仿真枪也有明确规定!

现在就连买卖铅弹违反的都是贩卖枪支弹药罪!

家园 突然发现,还被投了一草?我可是有日子没享受过这待遇了!

投草的兄弟,给咱个理由中不?

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家园 不过说到孩子教育,有句话你不在家教育好孩子,社会就帮你

好好教育。 国内有点不太好就是动手的起点太低了,而且付出的代价太小,没办法人太多了空间也不够。 不过在北京开车很容易上火,小李不软这点有点意外。

家园 花一个,但还是要问一声“造谣=钓鱼?”

做警察的,必要时可以用不正义的程序来追求正义的结果,作为旁观者睁一眼闭一眼也就算了。但腆着脸出来夸这是好办法,这就有点抓不住重点,或者本末倒置了。

难道钓鱼这个词也会慢慢步同志的后尘?

家园 根本没有写到重点

重点是,为什么那么多人相信不真实的网络传言,也不愿意相信ZF公开的信息,这才是真正的重点.

目前所有的公众事件的背后是,ZF公信力的消失与普通人借事件表达自己对有关部门的不满情绪.

真实有时真的不重要.

家园 笑,这跟政府公信力的消失关系真心不大!

在说话算话的政府,一样有人不信,这跟人民追求八卦的本质有关,就跟我初中时候,造我们学校校长跟物理老师的风流韵事一样,明明没影的事情,但是所有人都信了,而且还自己添油加醋的完善细节。

老实讲,那任校长在任期间,言出必践,校风为之一正,那又如何?就连灵魂工程师们的老师都深信不疑啊!

这一点我早在上学的时候就意识到了,政府维护公信力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因为公民的本质就是追逐刺激的流言,这本身就能够带来大量的快感。

对自己言论认真负责的永远是少数派。

通宝推:渔樵山人,
家园 我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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