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说说陈光诚 -- Sandman
毛主席提倡不平则鸣,提倡大鸣大放大字报,现在倒好,提倡起保护性软禁来了,说实话,有些人对西式民主畏惧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对言论自由歪曲到了令人愤慨的程度,民粹到了歪曲事实的地步,可悲可叹,老罗卜又何必作司马牛之叹呢?
我一直认为,辨认出真左派和真正的民主派很容易,那就是看他们对底层和对言论自由的态度,畏之如虎进而试图圈养民众防民之口者堵民之嘴者,必为假左假民主真体制。
我们不说陈光诚.就说你.如果你的孩子在路上饿得直哭,要怪的是国家还是你?
保障公民权利,对政府行为形成一定的制约,这是西式民主和言论自由要达到的目的。在做法上,比如政府在决策中涉及居民利益的处理程式,政府管理中信息公开和运作的模式,在长期运作中形成了一套符合西方的社会习惯的制度。这套系统不能说100%没问题,比如政客可以给自己开口子,但是它能保证社会在基本合理的轨道上正常运行(我指的是地方政府的运行规则,也就是和P民日常社会息息相关的方面,不涉及国家级的金融寡头这些内容,这方面我也不太了解)。
西式民主和自由在做法上不完全适合中国,因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文化心理传统。但是,借口西方民主和言论自由不适合中国,防民之口堵民之嘴,甚至实行法律之外的监禁,而且振振有词曰:不要拿西方那套来约束我们,这个就属于别有用心了。权力一旦不受约束,没有什么好事。以我的经验,陈光诚这种事情,比如地方政府(包括法院)在法律之外监禁和殴打已经释放的公民,并且政府花钱监视他7岁的女儿,在美国是不会发生的。
权力不能受到约束,我认为这是老邓的恶政之一,也是他和毛周等第一代的根本不同之一。他利用西单民主墙为倒华造舆论,一旦达到目的,立刻封了。利用人们对文革中的混乱不满,把四大从宪法中拿掉,从根本上否定人民有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力,以后你有不满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大事件时,一旦自身的权力受到威胁,立刻痛下杀手,拿人头来垫也不在乎。南巡后,彻底抛弃“代表工农”的外衣,构筑权势集团,权力盛宴,一步一步发展到今天(不过到今天这个程度,不知道老邓生前有没有预感到,也不知道现在这样子是否就是他当初设想的社会)。总之老邓对人民的态度就如同牧人对羊群,他倒也希望把羊群喂肥。民主和言论自由,和权势集团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当然要全力歪曲和颠倒黑白。
(这里我说了一堆老邓,虽然指的是国家层面的政策,这和前面美国地方政府的运作其实不矛盾。美国各地法律差异比较大,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不是上下级关系,不管你地方的矛盾处理。而中国,是中央指导省、省指导市县,是直接的从属关系。所以在中国有几十几百的防民层层上访,而美国没有这么回事。这也反映了两国社会习惯的不同。但是,政府的权力必须得到授权和约束这个原则,一定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相对来说中国很弱。)
反正我的意思,陈光诚一个受教育不高的盲人,我前面推测他也不是江姐许云峰这种有坚强意志远大理想的革命志士。在你看来,他仅仅是个被无良律师们利用的棋子,不值得多花笔墨。
我的看法是,他固然是个夹在两股巨大势力之间的螺丝,但造成这种状况,主要要怪当地政府的处置不当。首先政府没有权力用监禁殴打的方法对待公民。其次,在他被另一股势力发现之前,已经承受了很多困苦,所以我并不羡慕他今天能被大使接送到美国留学。陈光诚今天的结果其实包含了两层幸运,第一,他被“外部势力”发现了,第二,他逃出来了。我不准备去赌这两层幸运。
说实话你这个帖子前面好人坏人这些我没理解。你从事的工作大概和这方面有关,所以我很诚心请教两个问题,第一,如果你自己陷入类似陈光诚这种“软禁”状态,你会怎么办?第二,如果某个县委书记,发现有个人老跟他作对,影响县里某个目标,于是决定对这个人采取类似临沂对付陈光诚的做法。你是不是认同这个做法?在事情的初期,在这个阶段,还和“外部势力”没啥关系。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答案。第一,任何人帮我逃出去我都会逃,我可管不了是不是被谁利用。我不高尚,人怎么对我我怎么对他,逃出去再说,其他烦不了。第二,绝对不认同。所以我不是当官的料,只配做P民。
未来不可知,目前来看这种实践200多年下来,还看不到哪种新的民主形式可以取代它。
咱们天朝现在搞得是三分之一奴隶制三分之一封建制和三分之一原始资本主义,体制内都在拼命地在阶层彻底固化之前挤进周渔的火车,完成自己从毛毛虫到毒蝴蝶的破茧而出,底层死活,都是体制列车前进的阵痛~~~~~~天知道这个阵痛到底是不是痛在了体制娘们的身上。
始作俑者,老邓也,青史留名,其脱不了一个小人之谓。
做了啥事?
我有两个问题:
1. 他的举动会给国家带来什么利益损害?是丢脸么?做错了事丢脸是应该的,不论是哪个国家。美国有华尔街运动,有女权运动,由黑人运动,如果过去镇压了或者没有出声现在黑人还是奴隶。如果说中美达成了其他协议,比如中国给美国经济甚至主权好处好处来换取美国不对人权事情指手画脚。这和大清有什么区别?除了以上两种情况,还能带来那种损害?
2.瞎子和大部分民众不是义士,你没法用想象的自己所处的道德高处来要求他们。比如你的房子如果被强拆,法院不受理?你怎么选择?事情没有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yy很爽,真的碰到就完全不同。就像国民党抓得共产党90%都变节了一样,说和做的难度是完全不同的。
这种话都说的出口,还道貌岸然的讲什么观点,不是太可笑了。
1. 如果不能给国家带来损害,不能给美国带来利益,那美国在中国这么蹦嗒是为了啥?难道真的是关心中国人民?
2. 相反,我觉得这要求不高,我一点也不觉得这是什么“道德高处”,这里是有谁行刑逼供他去美国大使馆了?需要他以革命烈士的姿态拼死留在中国吗?跟以前的烈士相比,他受的苦最多万分之一罢了。无非是政府大大亏待了你,又无处说理。如果这能成为去找敌对势力的理由,那解放前90%以上的中国人岂不都应该投奔日本?
我觉得要搞清楚什么叫“大是大非”。你可以走别的极端手段,比如去烧一个政府机关都行,但跟敌人拥抱,做敌人的棋子来对付自已的同胞,这就是汉奸行为。
别再拿人家老婆孩子做例子就成。
我骂她老婆孩子了?不过是要他设身处地想一想而已。
你倒好,连想都不敢想的事,老百姓却是亲身体验的,你也跟他一样视之为无物。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