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车祸的根源 -- 波波粥
那是个丁字路口,主路上车多,另外的那条路上车少
前边的几辆车都闯红灯了
我想想算了,只是点了一下刹车,还没踩停后边车就撞上来了
直接把我的车撞出去了三四米
下来后边车的司机还说我的责任
懒得理他,直接报警
后来发现那家伙驾照刚刚拿了三个月,已经是第二起事故了
晕死
还是楼下说的,如果黄灯的时候你不是第一辆车
绝对要停车
前几天我更倒霉,我都红灯停下了还被后面大姐给撞了。下雨天,她踩出abs不知道咋回事,不敢踩了
ABS启动后,刹车踏板会快速震动,脚上的感觉就是咯噔咯噔的。
下雪天路滑时很容易踩出来,哪怕只有二十公里以下时速。
我遇到过一次,左边是左转道,有几辆车在等信号,再左就是反道了。
我在靠左第一个直行道,前面没车,见到绿灯快结束了我加速,按时间能过去。
快到线时,左转道的车前出来一辆车右拐,我看他的速度能先过去,就没刹车,但这辆车后面又跟出一辆,紧急刹车停下距离不到一米。
尤其在路口,要防止另人违章,此后我只有在左右视野都良好时才抢灯。即使别人不违章,也得预防旁边车前窜出人来。
在变红灯的瞬间,如果车已经过了停止线就可以继续前行,交法对黄灯规定的描述不够明确,等同于红灯。
以前信号灯没有数字显示,也没有变灯前的闪烁,绿灯直接变红灯会使已经接近停止线的车来不及刹车而越线。加个黄灯就是为了增加个缓冲时间,告诉司机还有几秒要变灯了,来得及过就过来不及过就停。从这原意来说,黄灯越线应该是合法的,如果禁止黄灯越线,黄灯就根本没有存在的需要。本来在大部分地区,黄灯时越线是合法的,这次浙江的黄灯判决实际上是取消了黄灯的作用。
现在有了数字显示也有了闪烁,给警方越黄灯违法的说法提供了充足的依据。但黄灯等同于红灯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既然你除了红灯外还设了黄灯,对越黄灯的处罚就不应该等同红灯。
有事踩出时,真是很多人会发生疑惑。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根据浙江的判罚,当司机看到黄灯亮起后若车还未过线就必须刹车,如果刹车后车仍过线就必须换踩油门继续过路口。
黄灯有3(?)秒,在这3秒内车既没刹住又没过线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红灯亮时车过线的状况。根据浙江的判罚,这种情况仍然算违章,虽然司机觉得冤。
这个时候需要红黄绿灯时间提示给司机足够的警示,同时应该有录像为警察判罚提供依据。很多时候,技术支持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好帮手。
路口红灯亮时,已经过了停止线的车怎么办?难道就停在路口中间?
各地实际执行的情况就是红灯亮时,已经过了停止线的车继续前行开过路口,未过线的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