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有重奖就该有重罚 -- 忘情
98年大洪灾,九江长江大堤遇险,多亏军民众志成城,才避免了更大的灾难。记得当时披露那段出事的江堤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水泥里面连钢筋都没有,只有竹片充数。这样关系重大的民生工程居然搞成这样,难怪当时的领导人震怒之下,说出了一追到底,要责任人提头来见的话。不过很快此事便没了下文,非但蛀虫没被揪出伏法,当地政府居然还打算在决堤处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宏扬伟大的抗洪抢险精神,当真是“反面文章正面做”的典型代表。
无独有偶,近日看到一则防止事故的奖励通报,与上述荒唐事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某单位职工在作业中发现轮辋沿圆周方向约380毫米长的裂纹、轮辋裂纹对应踏面上两处裂纹、轮缘底部与踏面过度处一处裂纹,防止了一起因轮对故障可能引发的重大事故。因此分别给予两名功臣三千元和两千元重奖。
读罢通报,心中颇有疑惑:一个台车发现四处裂纹,而且最长的裂纹长达380毫米,这绝不可能是在列车运行途中突然发生的,必定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裂纹才逐渐由小变大。现在都是记名检修,完全可以追查到前几班到底是谁将这个重大故障漏检漏修的,为何不追究他们的失职之责呢?
发现故障有重奖,漏检漏修却没事,这种稳赚不赔的买卖委实划算。此事分明暴露出该单位日常管理混乱,多道卡控措施环环失效,只不过侥幸在出大事前被及时发现了而已。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部门本该惊出一身冷汗,立即深入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怎么却本末倒置,敲锣打鼓褒奖该单位“严格执标作业”呢?发现故障的功臣当然该重奖,前几个班漏检漏修的罪人也该重罚。带班的工长、质检员,最后签字放行的领导也理应承担各自的责任。同一份通报,有重奖有重罚,功过分明,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不罚有罪且吝爵赏而长久者古来无之
赏罚分明,才有法度。
也没见过谁因为漏检而受处罚,除非明显是故意破坏,那么就是开除。因为查出故障然后修理好,让飞机不带故障离开机库,就是本职工作。国内情况不一样,发现故障是要奖励的。
上海某烟草的仓库,某日大火,烧掉了很多箱香烟,最终处理结果是所有管仓库的员工每人发6000元奖金。。。。。。。。。。。。。。
这个强大的逻辑我至今也没有搞明白。。。
现在上海地区某个地方大火瞬间微博传遍,隔天必定见报,从没听闻此事估计是假。而且现在除了上海烟草几个厂及物流仓库,其余什么烟草公司内都是没有烟的
奖什么罚什么,这里面学问可大了。
想起东北老家一个事,大河上有几个大桥,需要拆除。很多人竞标承包,主要盈利是来源是卖桥墩里的钢筋。
前几个拆桥墩的都挣到钱了,最后一个却赔钱了,最后一个桥是小日本占领东北的时候修建的,拆完了才发现里面一根钢筋都没有,都是竹条子。
呵呵,好几十年过去那桥一点毛病都没有。最近几年才拆掉。
如果现有信息不能明确推断该故障可检出的时间,没法往前打板子。
你究竟是打前一班的板子呢, 还是打前两班的呢?即便打了前两班,他们会不会继续咬再前一班呢?
这么长的裂纹,肯定至少得有一周时间了。现在动车所顶多就是三班倒,绝大多数是两班倒,但凡一周时间内曾检查过这个故障部位的,通通考核并不冤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