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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读读郎教授 -- 跳楼跳三年
目前关于缅甸的国内的中文史料,主要看的是贺圣达老先生的著作,缅甸人自己写的《琉璃宫史》2007年已经被翻译出版了,李谋先生是主要译者。翻过一点,基本上在蒲甘王朝前的记录传说居多,比如缅甸的所有王几乎都可以追溯到印度去,都是神的后裔,主要是太阳王系、(罗摩)甘蔗王系和(佛陀)释迦王系,个人浅见是缅甸全民信佛之后,统治者对自己统治合法性的神话,和中国皇帝喜欢追祖宗一样,这点在印度系文化中极为普遍,就是历史基本是神话。
关于缅甸人进攻德里,从我目前看到的缅甸资料看,在1750年之后是肯定没有的,缅甸第三王朝时代,南征北战,东征西讨,西北最远就是加贾尔邦和贾因提亚,那加兰邦你提到的,曾经是被ahom王朝不断征讨的地区,该地区称那加人,崇拜蛇王,部落为主,居于山地,骁勇善战,ahom王朝是占据阿萨姆邦东部河谷地带的王朝,王室来源是傣族(掸人)1228年建国。阿萨姆邦东部在ahom王朝统治时期曾不断向西扩张,极盛时期扩张到孟加拉的河谷地带,曾经面对莫卧儿帝国的不断进攻,但是在贾汗杰尔皇帝之后莫卧儿帝国就放弃了对此地的进攻和扩张。所以,德里被所谓缅甸人攻陷至少在莫卧儿帝国时期和之后应该没有发生过。
当然在唐玄奘时代,阿萨姆邦和孟加拉地区是迦摩缕波Kamarupa,玄奘曾经到过那里。这个国家强大到和戒日王的王国对峙。不过这一王国应该和现在的缅甸主体民族缅族扯不上关系,当时缅甸境内的国家应该是骠国,缅族先祖有没有迁入缅甸还不明确。
郎教授在早期,表现很不错的。就是现在,有时候还是敢言的,当然提的操作方法可以商榷。
知网显示 世界民族,1982年里面的文章,是杂志。不知道复旦图书馆还查得到不。可能和你说的不是一样的东西。
你记忆力真的可以,30年前的都记得
很少逛街,本以为都是made in china。发现很多衣服是柬埔寨,孟加拉等国。接着去另一家更平价的国内品牌,还是一样,很多是柬埔寨、孟加拉等国。
SOHO距离地球太远,数据传播受深空通讯限制使得信息量即分辨率下降。经过验证,美国人在2010年将SDO投入使用,得到比SOHO强10倍都不止的信息量。
SDO采用新的频谱观察(如30.4nm),取消了一些传统的观察仪器(如日冕仪),得到同样甚至更好的效果。
中国的夸父计划明显已经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国际太阳观察活动,再加上TG目前还不具备的大推力火箭和深空通信技术,连夸父计划什么时候能够实施还是个问号。
这个是有原因的
柬埔寨没怎么见过,孟加拉蛮多
因为柬埔寨孟加拉之类穷国,欧盟还是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都是免税进口的,相当于补贴,一个进口关税可能就有10%左右(不接触太久,最近税率也经常变化,仅供参考),而且这10%相当于白拿,所以要转移,这个是发达国家基于某某权利挤兑的政策,没啥办法
此外那边人工资的确便宜,我知道的可能月工资在美元100,人民币600左右,而且吃住工伤一切不管,就干活拿钱干不了走人,这个比一比就知道比中国血汗了不知道多少倍。此外还有童工,营养不良看着10岁不到的小女孩,几乎不用给钱,能让他们活下去就行。因为如果不进这类工厂,他们就只有三条路可以走:1.饿死,2.被人杀死,3.被人贩子卖作各种奴隶,不是象征意义,而是实在的奴隶,所以也是很快就死。而且这可能还算是当地不算太差的地区了。还有印度人表示他们那人一周吃三四顿饭,所以工资几乎不用给的
说的有点多了,这里不得不插一句:说中国血汗的人,都没见过什么是真的血汗。喊着要各种权利的,也不知道人权首先是吃饭权。过国内这么安逸生活的人没去过穷国和战乱地区,也不了解“和平,安全,秩序”这几个词的重量,水电公路基建教育其他这些就都没必要说了
总之,扯回来,此外这些地区生产的东西,仔细看应该大多是棉的。一个原因是有些地方棉花出口可能也有税,而且还会限制甚至禁止棉花出口,强制要求他们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把棉花卖给国内企业,以发展工业发展血汗工厂,棉农苦不堪言(这比中国限制稀土出口如何?)。此外中国棉花进口是有配额的,没有配额进口棉花是犯法的,而配额一般民企是搞不到的,所以……可能中国棉农觉得自己赚的少亏的多,可是我真没听说哪个棉农饿死的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当地没有石化工业,做不出化纤来。化纤的现在大家都不爱穿了,觉得低端,可是就这个东西,还是有很多国家做不出来的。化纤现在就大陆和台湾做的多,小国家没有工业基础根本做不出来,进口就又不划算了,此外当地也没有拉链扣子紧固件缝纫线等很多配套设施,都要进口。所以某些服装,当地就算工资降到零,其生产成本也要比中国高,这个就是效率和产业链了
因此,很多服装生产的确是转过去了,但是也不代表国内生产企业会因此饿死
不过我说这些很多也都是几年前的数据和情况了,现在发生了改变也说不定,仅供参考
只有1982年《印度各邦历史文化》,可惜今天周日,复旦图书馆不开。
原则1:执法为公,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也就是英美法中所谓“无偏私的公正”。原理已经分析过了,私欲是理性的大忌。这一条最简单,算不上英国特色,剧情中也很容易找到,就是麦格教授和斯内普教授的对比。
原则2:穷尽规则,尽量在规则之内挑战规则。
贵族尊重规则,即使想要实际上违反规则,也尽量照顾形式上的统一,不轻易另辟蹊径,以免造成麻瓜们的混乱。英美文学作品中,利用规则安排情节的不计其数,最著名的故事可能就是莎士比亚名著《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和一磅肉”了。
原则3:如果非要违反形式上的规则,一定要在上面加上一个道德原则。这一条最重要,也就是刚才说的,用“恶法非法”抢占道德制高点。
哈利波特中,最爱违反规则是谁呢?其实就是邓布利多校长。
说完这三条原则,终于可以讨论一下奥运会上羽毛球禁赛的问题了。
前面有个同学问我,为什么英国人重视规则,却在奥运会上经常犯规。首先,奥运会这种事,对英国的老贵族们来说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人家强盛几百年,沧海桑田见的多了,不至于开个奥运会就要举国动员。个别无心的失误,在所难免,比如风吹落国旗什么的,最多只是个仆人的错误,跟贵族老爷们扯不上联系。
其次呢,体育比赛也是一个国际竞争场所,因此跟国际政治也脱不开关系。“奥运会只是场纯洁的比赛”的想法,可能哈利经过火焰杯之后就不相信了。奥运会的主赛场当然是体育,不过我更关注赛场外的竞争,也就是宣传战、法律战方面。这里仍然是各种摄魂术的较量,双方都要鼓舞国民的士气,贬低对方的胜利,争取第三方的支持。其实斗争从京奥就开始了,年龄稍大的网友都还记得当年的火炬传递风波。京奥算是中国主场作战,赛事本身比较成功,因此美国必须在下一轮扳回来,这次选定伦敦做举办地,基本上等于美国的半个主场。
不得不说,开始几天中国人的运气确实很好,从偶然性很大的射击拿到第一枚金牌,四天内一直是金牌奖牌双第一。英美的运气也实在太差,英国最终以得到29枚金牌,但前四天居然没有拿到一枚金牌!真不知道东道主怎么排的赛程。美国甚至出现了CNN以偷欢运动员国籍的办法(把孙扬算成韩国人了),保持奖牌榜的第一的怪事。常看篮排球比赛的都知道,如果对手一直打顺风球,教练叫一次暂停,调整一下比赛节奏很重要。因此第四天,国际羽联发力了。(我也没有阴谋论的证据,不过不影响下文分析)。
羽毛球这件事本身,算是一次成功的舆论战,英国人的发力点找的非常好,技术上也很完美。前面说过,英美文化中的法律战有三个原则,第一要做到“无偏私的公正”,选择羽毛球发力就是因为这个。英美国家的羽毛球选手太弱,毫无冲击奖牌的实力,处罚的8个人全都是亚洲运动员,这很符合英美观众的心理,得失都是你们亚洲人,(普通英国人分不清中国、韩国和印尼,一概称之为“亚洲人”),而避开了对执法者公正性的质疑。其实,印尼和韩国是不会和美国争总排名的,真正针对的只有中国。
禁赛的原因,是中国人钻了规则的空子,消极比赛,也就是前述第二个原则:穷尽规则,谋求最大的利益,这也是中国方面可能抗辩的理由。因此,国际羽联又提出了一个高于规则的道德原则:“消极比赛伤害了观众,影响了羽毛球运动的基础”。这一招是两难选择:你追求正义,就要吃哑巴亏,你追求利益(金牌),就落下个唯利是图的舆论形象。结果就是引发了国内舆论的大讨论和大分裂,当天晚上的新闻中,中国队新拿几块金牌的事被完全放在了一边,英国人也就控制了中国舆论的制高点。本宅早就说过,最高明的摄魂术不需要伪造事实,而是在完全清楚的事实上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
应该说,中国在这场斗法中虽然吃了亏,但应对倒也基本得体。中国体育代表团新闻发言人表示,对这一处罚决定表示充分尊重,不再申诉。新华社和人民日报也都发表评论,主要观点还是支持禁赛。在这种舆论疏导下,网民投票也是支持者也多于反对者。这至少证明了,我们的舆论已经开始学着把“正义”放在“利益”之上看待问题。(有趣的是,人民日报的文章标题就是《羽球消极比赛风波 规则与道德的碰撞》,法理学真是无处不在啊)。毕竟,北京奥运会拿金牌多到手软,下一步要学着抢占道德至高点了。如果倒退30年,举国靠着一两块金牌提神(和今天的印度类似),是绝对不会有这个结果的。就像这次惩罚中的韩国人,又在申诉,说到底还是小国的底气不足。本届奥委会应该设立一个新运动项目“奥运申诉”,给韩国人一块金牌,一块银牌,一块铜牌,一块铁牌。
英美法律文化一贯认为,规则从来都不是完美的,都有造成失误的可能。实际上,奥运会所有规则背后,都有激烈复杂的体育政治博弈,不合理的地方比比皆是。比如女子举重,女性重竞技在欧美国家并不被提倡,基本上是中国选手横扫天下,结果中国就提出一条很高尚的理由:男女平等,得到了大多数奥委会委员的支持,让女举进入奥运会。但是举重是必须分体重等级比赛,金牌巨多,如果让中国人不加限制的参赛,7个级别21块奖牌,会严重影响中美奖牌榜的平衡,结果又产生了另外一条规则,每个国家只能派四个选手参赛,作为女举进奥运的附加条件,这又造成中国选手改国籍参赛拿金牌的怪事。这种规则套规则的现象,在法学领域并不奇怪,说到底是利益平衡,因此,那种指责国际羽联规则有缺陷的国内舆论,是不会得到英美受众的支持,人家会觉得制定规则的时候你也参加了,为什么出了事才提出来。
亏已经吃了,唯一的抗议是继续沿着规则走到底,用实力说话。总教练李永波还是挺狠的,几乎是在千夫所指的情况下硬挺着过来,居然还指导女双二号拿到了冠军,并且包揽了羽毛球大满贯。从舆论战的角度,我感觉唯一有点美中不足的是,女双颁奖仪式上,两位冠军应该举着于洋王晓理的照片一同领奖,这是一种示威,让别人看到我们的力量。当然了,无论运动员怎么做,英国的电视观众是肯定看不到的,黑完了两个选手,羽毛球的消息就在英美媒体的奥运报道中消失了。
此后事态的发展呢,嘿嘿,我们的宣传部门也没闲着。这次奥运会我们派了整整六百名摄魂师去伦敦,肯定不是为了去看哈利波特的。从羽毛球事件之后,我感觉国内舆论明显在发力,各大媒体事无巨细的报道伦敦奥运会的每一个违规,每一次争议,每一个错误,报道的篇幅有时候甚至多于中国运动员的成绩。中国的媒体人愤怒了。红巫师们的口号是:激怒一代人!他们辛勤努力的工作,也收获了累累硕果,也就是有些留言所说的,“我再也不相信英国人遵守规则了”。各位,你们都被摄魂了吗?
下面是天涯某网友回复,他自己称自己不是法学专业,但是对哲学史罗马历史有所认知与理解。
法学有两个层次。最高的层次是统治术。一般律师检察官等都是执行者,干的是次一级的事情,处理具体的司法实践和处理法条法规系统内在的一致性问题(一致性问题就需要用到逻辑学知识了,否则法律系统内部会发生冲突、矛盾的地方)。但是法律体系的执行者们通常对统治术最高的原则——正义——是没有发言权的。这个DD放到当下来说叫做“路线斗争”。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3569269.shtml
东亚人类发源时间推至两百万年前
http://news.cntv.cn/program/xwlb/20120826/1037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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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沿海没办法转到中西部一样,没有产业链,效率和成本还是高,考察了江西几次,有些乡镇都通高速了,但没有配套的工厂,最后放弃。
取消常备军,取而代之的全民皆兵才是真正民主的基础。
说军医科院做过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