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那些喜欢恶意揣测萨苏的ID们不妨看看这则新闻: -- 史文恭
改变初衷和志向。
相信吧!
比如采取疲劳轰炸,不让你睡觉之类,这种方法其实不比拷打舒服。
很明白的事,日本根本目的不是在以什么欺诈起诉萨苏,而是以此提供进入萨苏宅邸进行搜查的条件,真正目的是要搜他的“其他东西”。甚至日本人真正的目的都不是一个萨苏,而是在华中国人,尤其是搞独立民间研究的那种,至少起警告的作用。
那个国家的官僚都会这么处理,毕竟牵扯自己的饭碗。要俺的话结案后(警方不起诉的话)立马起诉警方,官司打赢的话以后就可以吃政府了。
但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萨在领取失业救济金上确实有把柄叫别人抓住了。警方先起诉萨,这样如果萨起诉警方时双方就可以通过律师做利益交换。司法上有时候挺黑的,不过文明有文明的玩法,不文明有不文明的玩法而已。
日本的失业救济金领取很苛刻的,比俺们这里都苛刻,而且对冒领的处罚很严。俺们这里一般退赔而已,日本竟然可以被以诈骗罪起诉。
注意,对于谎报真实情况来骗领失业保险的人,一经查出,有比较严厉的惩罚:首先会停止失业保险的支付;然后,会追回已支付的金额;然后,再要求支付 已支付金额的2倍作为罚款;对于性质恶劣的,还会被以诈骗罪起诉。因此,一定不能因小失大(该保险金相对来说,的确比较“小”)。
领取金额
能领到的失业保险的金额,跟离职前6个月的收入和年龄等因素有关,具体应到政府相关部门(“ハローワーク”,或称“職業安定所”)去询问。基本的算 法是求离职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除以180,算出平均每日的所得金额,再乘以50~80%的支给率(收入越高,支给率越低)。但是,对于收入很高的人来 说,并不可能得到以前工资的一半,因为还有一个支付上限。在2009年,对于30~45岁的人来说,每天的支付上限为7030日元,也就是说,每月顶多能 拿到21万日元左右。
手续必须的材料:
离职票(雇用保険被保険者離職票):离职后,公司会在大约一周以内寄给你“离职票”。
雇佣保险证(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証)
驾照等带照片并能确认申请者身份的证件(没有的话,也可以交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外国人登录原票等,请咨询相关部门)
照片两张(3×2.5厘米)
印章(其实并非必须,但是如果填错了,应该盖印章来修改。带着比较方便)
银行存折(必须是申请者本人的,邮局的存折不可)
带着上述材料,到管辖的ハローワーク,确定自己的领取资格。
然后,在指定的日期参加“雇用保険受給者初回説明会”,领取“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証”和“失業認定申告書”。
之后,每4周要在指定的日期到管辖的ハローワーク去一次,提交“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証”和记入了求职活动记录的“失業認定申告書”,来证明自己的失业状况。原则上,根据是公司解聘的还是自己辞职的,每4周要有2~3次以上的求职活动才会被认可。该手续日语称“失業認定”。
在失業認定后一周左右,这四周的失业保险金会被汇入自己的账户。
萨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自己在网上写的东西中有对失业保险起诉非常不利的证据。除非萨在那个时间段没有申领到手过失业保险。
请查收站内信。
1.西方社会大部分政府与个人的财务往来都是电子转账,比如个人税务退税,领取失业保险。在俺们这里,申报和领取失业保险上个网都可以搞定,申报人申报的时侯在南极北极都成。但是申报的时候申报人在什么地方政府一般是知道的(搞IT的人都懂,俺就不和你多解释了)。
2.时间细节才是构成是否冒领的关键!!!比如2月申报,钱3月到帐,但3-4月(60天)人在国外。俺们这里这种情况绝对是冒领,除非后来退钱。俺看日本的领取条件只会比俺们这里苛刻,不会宽松。按萨的收入和15万的数目,萨最多收到过一次(泥烘是每月领取一次)。
3.”抓贼拿脏“。萨为什么不说2010年上半年没有申报过失业保险,2010年上半年没有领到过失业保险?如果没有领到过失业保险,日本地方政府的指控自然无效---”抓贼无脏“。如果领取后退还,日本地方政府也很难指控,一个错误不能处罚两次。
4.萨3-4月在什么地方(俺指是否在日本境内)日本政府知道的是一清二楚;什么时间申报失业保险(当然包括是否申报),什么时间领取过失业保险(当然包括没有领取)政府知道的也是一清二楚(全部资料都在政府的数据库里)。不用和萨本人接触,日本地方政府就可以决定是否起诉。
能怎么地?
已经被找茬了,个人对国家机器,能躲就躲吧,讲理的事可以等以后小鬼子头脑清醒了再考虑之。
明明人家不和你讲理,你还去凑?你希望老萨3年后从鬼子牢房里出来还是一条好汉,人家自己还不愿意呢。你愿意自己去么?
纳税人的钱当回事情了。侬要是真想帮忙,不仿上网查查这种事情在泥烘的判例。俺们这里蹲一年监狱的成本据说要男犯9万刀,女犯16万刀。可是本地家庭平均年收入才9万刀,单身平均年收入不到为4万。
抓鸡警猴,看你中国人在日本还不老实点?顺带出口腌咂恶气,怎么都值了。鬼子大牢就在那里了,多关老萨一个,能多花多少钱?这事要看边际成本和收益,抓住这条大鲇鱼,可赚大发了。都这时候了你还善良的以为鬼子警察是在替国税局收税啊,人家早转了特高课了,不跑,你是傻的么。
还那句话,谁爱去谁去,别鼓动别人去。
领取失业救济金是否是事实?是否符合所在地(国)的领取条件?如以上条件成立,其领取数额依惯例或所在地(国)的法律在一般情况下是如何处理?是否因当事人的身份,所以有(恶意)区别对待?
如果不是弓先生的问题(错误)。那么希望我们都能有些实质性的支持行为。如果的确是我们自己的错误......还记得洪兴的那句话吗---“做错了就要认,挨打也要立正!”
也希望我们能够在这件事上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