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人大改革的设想 -- 不远攸高
一般意义政党 党政合一。控制力强 但效率、成本不佳 党内监督 党政关系 官民关系 叠床架屋
选上,最多是上和不上的区别,拿到利益和拿不到的区别。
选下,就是要把利益从一部分人嘴里抠出来,对吧。
于是为了避免被选下,那候选人之间会展开更加激烈残酷的斗争,你说是不是。
1,候选人都不认识不是问题。就我在美国的经历,美国公民也可能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尤其是基层的一个也不认识,这不妨碍他们选举。认识不认识其实是候选人拿了广告费的问题,不是选举制度的问题。
2,投票选上的人还是有相当的发挥空间的。不过这种空间更多地是合作性的,例如了解情况啊,提出议案啊,而不是那种戏剧性的、对抗性的。
3,我认为代表没啥个人实惠挺好。中国这个社会,凡是有实惠的位置,肯定最后被黑心人占据。那我还能指望黑心人帮我谋什么利益么?
总之,我认为当前的选举制度很好,不用怎么大修改。
我对当前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人大的实际操作情况很不满意:本来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地方,现在完全成了走过场,国人对此漠不关心,--讨论美国选举改革的帖子比讨论中国选举改革的帖子参与人数还多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作为制度性的安排,人大本来是沟通人民和政府的桥梁,可现在大家宁愿去微博碰运气
作为人民代表,居然一年只有2周时间坐在一起,就这2周还是大部分时间在听报告。代表应该有更多的时间去倾听人民呼声,去质询行政官员。这些代表应该是专职而不是兼职的。
选举不是民主的全部,但选举是民主的必要条件;没有人民广泛热情参与的选举注定不能体现出真正的民主,--从这个角度说,达雅你是在右边,而我在左边,尽管我此前一直认为你更左一点
在民主这个问题上我是右派,或者说我摇摆于极左和极右之间:我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人民当家做主是不可能的,只能是资本当家做主,这点中美都一样。我对此不报什么幻想。你要想搞人民当家做主,只能去当文革余孽。当然,我对文革余孽是同情的甚至是敬仰的,这里我又暴露了一点极左的尾巴。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件事上,你要搞清楚老毛他们设计这个制度的内在逻辑。他们的逻辑就是,人民代表得是直接从人民中间来的,所以得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工作才有可能不被收买;而也只有在自己的工作中,他们才能直接接触人民群众,从而代表人民群众。这套逻辑是完全自洽的,但是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大锅饭的经济基础之上。到了市场经济,就不兼容了,所以改开以后普通工农在人大代表党代表里的比例越来越小,直到老胡上台才有点回升,但是能回升到多少我也是很悲观的。
你第一句中说的“选举制度”和“人大的实际操作情况”是两回事,甚至层面都不同。
就像反对公有制的人一样,把毛时代存在的某些破坏公有制贯彻造成的祸害强加在公有制这个制度上,如果不是有意的,就是糊涂。
因此,在还属于“人类”的这个环境中,排除“人”权的任何“制度建设”不是障眼法,就是糊涂蛋。
我可能是有些类似“体制问题”:都觉得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解决问题,区别在于公知们是要推倒整个体制重来,我是改良主义主张修修补补。
“人”总是会变的,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一点无法改变,所以也只能从制度上约束
迷信好的制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这当然是做梦。不过我觉得制度和实际结果的辩证关系是这样的:好的制度未必有好的结果,中间还有“人”的因素在里面;但不好的制度,依赖“人”来取得好的结果,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必然低于前者的概率。所以从概率的角度出发,也必须注重制度建设
所以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人”的因素,尽量能去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用毛主席的话说就是“把自己身边的人搞得多多的”,这样才会有成功
你标题的“有制度没人执行”,我觉得是当前的制度有不足的地方,有需要细化的地方,重点不是没人执行的问题
这所谓制度,无非就是成文的规矩,像名之为礼、法之类。
有人说宪法重要,因为是“根本大法”。那么,为啥它重要?为啥它是根本大法?是因为它是宪法所以才重要?还是因为宪法的内容重要才造成宪法的重要?
鱼目混珠者自有自己的说词。
不同的规矩不同的制度多得很,对我们这个社会来说,公有这个制度属于根本。
人家就是在针对你的根本制度上下其手,你如果只是乐于捡了芝麻丢掉西瓜,和人家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那也只能说是自己的事情。
大大小小的“制度”多了去了,不是都值得所有人关注的。
在我看来,“公有制”就是注重的结果,而人家正是在不断地“细化”化公为私的手段,而对方的对方缺少的恰恰正是“没人执行的问题”。
刚才搜索“协商民主”才看到,敢情十八大把这个列的挺重要呀
完全同意百度来的那人的说法:两条腿走路比一条腿强,不能只依赖选举民主
协商嘛,自然就少不了“政协”,大名就是政治协商嘛。可是政协委员是怎么来的呢?我们知道不是选举的,其实就是政府指定的,说你是你就是,比如前朝遗老遗少啦,演艺体育明星啦,企业高管啦。政府肯定是有标准的,不过据我所知这个标准是内部掌握的,大概是有点名气,混个脸熟比较有机会当政协委员。至于人家愿意不愿意并不重要,一般人的想法都是“给我面子我得兜着”,金字招牌反正不扛白不扛。
问题在于政协里面真正草根的力量太少,都是“精英”圈子,既然和选举民主是平行关系,凭什么平头老百姓就没有“协商”的资格呢?
我的改进建议是:保留一半的政协委员仍然由政府指定,另一半仍然从人大选举结果出。按先前的办法,人大代表按选区、或无选区按总得票数产生,必然有部分候选人总票数居于前列但没有当上人大代表。这部分人有当代表的愿望,有选票支持,既然做不了人大代表拿副科的工资,当一当政协委员有补贴也是不错的(政协委员有工资拿么?也有吧,不然那些地方的民主党派头头咋活呢?不管他,假设没有固定工资)。让他们来和政府“协商民主”,肯定比一般演艺明星积极性高得多
为什么要给政府还保留一半指定名额呢?改良嘛,给政府和民主党派一点面子,事情别做绝
下面对一些网友的统一回复:
达雅:内斗太剧烈。这其实正是我想要的,1960~1970年代我们内斗的太厉害了,结果矫枉过正,现在我们的政治已经有点近似一潭死水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种现象并非完全是好事,所以需要“动一动”,需要“斗一斗”,关键是控制住局势。必要的矫枉过正才是历史的趋势嘛: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
GZDCL:公有制问题。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了。一道题一道题做吧,当然他们之间联系很紧密,但如果这样一个大题套一个大题套下去,哪里还有解决的希望么。建议你针对这个大题目也想想改良之道
达雅:市场经济和人大制度不兼容问题。正是因为我同意“所以得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工作才有可能不被收买”,所以要设置专职人大代表,干1年发3年工资。人大代表当然要接触人民,但并非仅仅接触自己工作岗位周边的人民就够了,他还应该努力去接触更多的人:一个行业的;一个小区的;有困难寻求帮助的;可是人大代表也是人,他又要上班干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当好人大代表接触这么多人,他也有自己的生活好不好?如今我们也有一点钱了,为什么不能让他专心在人大代表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呢?
你既然觉得市场经济和人大代表制度不兼容,又觉得当前的人大制度很好用不着改,那你到底屁股坐在哪里呢?
我希望你为人民如何能当家做主更多多出谋划策的
既往的想法:推崇“人治”的认为,“法”是通过“人”来实施的,所以必然是“人治”;推崇“法治”的认为,有了规范的“法”,随便哪个“人”来“治”,效果都是一样的
我觉得这两种想法其实都是从一个视角出发的:统治者的视角,或者说从上往下俯视的视角,都仅仅强调了上位者,而忽略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重要性。“法治”只要搭建了合理的大体的框架,有了人民群众理性秩序积极参与,自然能够拾遗补缺,实现所谓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需要深文周纳或者搞烦琐哲学,法律条文恨不得来个穷举;也就不必担心“人治”的“人”随心所欲,无所制约。
但人民群众的参与同样需要“法”的肯定,政府要有听到人民呼声的部门,同时要有人民呼声自动起作用的地方,而不是仅仅依赖政府的自觉。因此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更多人民群众愿意理性秩序积极参与,能够有效制约政府、官僚天然会有的官僚主义倾向尤其显得重要。
同样,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如何保持发扬也是问题,这方面ZF当然有责任,但人民群众我们自己的责任更大。从这个角度上讲,最重要的是教育人民,这句话永不过时(主席原话是教育农民)。教育人民,主语不是ZF,不是党,是也只能是人民自己!!左派应该勇敢的承担起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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