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冷看梦鸽要求公审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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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法律讲的是证据和事实

不是民粹,更不是看谁先抢得媒体先机。在不了解事实真相和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就说是轮奸,未免太早了点。

家园 在法院未判决之前,李某只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只有法院判决李某犯罪事实成立后,才能说杨某是受害者,道德不能代替法律说话。性犯罪和暴力刑事犯罪最大的区别就是暴力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特征是明显的,完全可以靠事实说话,但性犯罪尤其是本案不存在一个这么明显的事实。李家有要求公审的权利,至于要不要公审,能不能公审,还是法律说了算。

家园 你的法律概念错误

杨某的受害者身份目前法律上已经成立,如果杨某受害者身份不确立,检察院不会提起公诉,而是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李某是犯罪嫌疑人,需要法院审理确定是否犯罪,当然法院通过答辩可以认为杨某不是受害者而宣布李某无罪,检察院可以认可法院结论,也可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

家园 说他22是那帮公知混淆视听吧,他年龄是没错的。

但这个案子肯定不会公开啊,这是一个“轮奸”案,就是嫌疑人为成年人,也不会公开审理吧。

家园 李双江老师

只是一位歌唱家,除了教子无方也没有什么过分的恶行吧。这种话兄弟还是不要乱说的好。

家园 其实,

媒体真的是在消费李双江老师一家。从这件事儿上,我实实在在感受到的,是媒体的浅薄、恶意和不负责任——但愿是我错了。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这种案件,又牵扯到受害人的隐私,法院自然是以不公开审理为宜。

但是如果不公开审理,媒体就可以炒暗箱操作了——现在就有闭门庭审的谣言出来了;如果公开审理呢,好吧,把李家人放在火上烤吧,同样有效果。如果罪名成立,李天一固然是罪有应得,李双江和梦鸽固然是教子无方,但非要把做父母拿出来陪绑吗?

当今社会,最冷血的,恐怕就是媒体了。

家园 你认可法律就好

那就是说公审不公审还是法律说了算,你不能剥夺李家要求公审的权利。

家园 我觉得梦鸽提议公审是为了拖其它几个衙内下水

我觉得梦鸽提议公审是为了拖其它几个衙内下水

实质是威胁李衙内同伙家长把事摆平

这么久了资料保护这么好,背景……

极有可能小李只是从犯

公开弄,敢过分暗箱操作,网民不吃这套

家园 那贴还有许多送宝的,可以查一下以往送宝记录……
家园 这个老李应该摸的蛮清楚了,劫材总是身不由己的

兴风作浪的,也就是外围的外围。

家园 梦鸽不是蠢到极致

那只是惺惺作态而已,我从来没见过哪个法律文书签的是艺名,拿天下人当SB么

家园 其实我觉得这才是李家明智的选择
家园 群众们不是担心李老师那么优秀的歌唱基因失传嘛

这对中国文化遗产的继承是多么大的打击啊

家园 有其父必有其子,

所以生活里,看到花心的道貌岸然的,免不了让我可怜他的老婆和孩子。

但是对这对夫妻就没有这样的可怜心!他们真是很配对,言传身教的也很好,儿子发扬光大了老子的精神而已!

这家人不值得尊重。

家园 严重同意,观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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