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薄案没有审到的 -- 益者三友
你还真不能把普通民众当傻瓜,重庆人体会的是变化,其他地方人还真不把XX发展观往心里放。重庆的政策还真只有重庆实行,否则不会有令出一门的社评了。
历史课过20分了吗?
多数人是容易被洗脑和愿意被洗脑的。各类粉丝、狂热分子、爱国人士无一不足啊,似乎这世界有点独立思考能力而又未能因此发大财升大官做大学问的,才是最悲催的。
我欢迎大家提供数据。
数量背后还有许多细节值得注意。
看一下这个资料,里面列举了2011年度重庆所有的公租房项目。我没去过重庆,对重庆周边不熟悉。但从地图看,这些公租房项目的选址基本都位于主城区之外的各个镇和工业集中区,几乎没有在城市建成区内的。而且建设规模都很大,最大的建筑面积188万平,最小的也有30万平,按照公租房户均50平的计算,面积最大项目大概有将近4万套,最小的也有6000套左右。
你再对照一下上海的公租房项目外链出处
与重庆相比,上海的公租房项目更靠近主城区,一些项目就在中环之内。每个项目提供的房源更少,大概都在2000套左右,最多的5000套,这意味着房源更分散。
对比这两个地方,一个比较明显的事实是:上海的公租房是给城市住房困难群体准备的,重庆的公租房是城郊农民和工业园区的打工者准备的。
在重庆,公租房变成了推进城市化、扩张城市人口的手段。本质上这和各地的新城运动、农民上楼运动式一致的。这实际上已经背离了公租房制度建立的初衷。在我给你的第一链接文章的第26页:3.3重庆市公租房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里面已经指出了这一问题。
直白点儿说,重庆的做法是令很多地方羡慕嫉妒恨的。羡慕是因为公租房建设国家是给补贴的,中央财政按面积给钱;嫉妒是因为公租房建设国家是有指标的,并不是地方想建多少就建多少(指标与补贴挂钩,超过指标部分国家不会给补贴);恨是因为大多数地方领导没有薄的人脉资源,在建设指标、用地指标等方面获得不了倾斜。
站在重庆地方的角度,薄的做法没有什么可指责的,毕竟为地方谋取了利益。但是,这种做法是不是符合全局的利益,是不是可以推广和借鉴,是不是体现了更高的道德标准,这就值得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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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到政治局委员地步的人物,谁没有人脉资源啊?还是自己没本事。
农民进城和给打工者房子住怎么了?难道北京、上海、广东没有农民,没有打工者吗?
很奇怪,农民进城和给打工者房子住怎么就有问题了?按照阁下的论断,是不是农民不用进城,打工者没有房子住就是“符合全局利益”、“体现了更高的道德标准”了?
公安部的数据:
一个“休假式治疗”,全社会乃至全世界的笑柄。
关于土地所有制,在解放初期,对于土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
1、无主之地,属于国家
2、恶霸、为富不仁者(有真这样的,也有冤屈的),土地没收,属于国家
3、一般百姓(小富之家等)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其本人。
也就是说,解放初期,是承认土地可私人所有的。
土地全部国有的提法,出现在文革后1978年前后。当时修宪,直接命令土地全部收归国有,这其实就是对很多百姓财产的无耻掠夺。
共产党为了面子,或者说衔接50年代初的做法(50年代初承认一般人所有的土地为其私人所有时,共产党政府是制作了土地证发给个人/家庭的,明确写明土地归其所有的),出台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的说法(今天共产党卖地的理论基础其实就是这个时候打下的),即土地所有权全部是国家的,但拥有当初土地证者,可以永远免费/无偿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可以子传孙,直到这个家庭没有继承人为止。
这是第一次无耻掠夺,将土地所有权从老百姓手中夺走,留下无偿使用权。
90年代以后,征地、土地财政出现,以极低的价格,把土地征走,却不对永远的无偿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或者只是象征性的补偿(几百元一亩,来补偿理论上无限期的免费土地使用权)。
这是共产党的第二次无耻掠夺。
通过这种掠夺,政府有了钱,太子党有了钱。人民却永远失去了土地,不止是所有权,还有无限期的免费土地使用权。
他说咬谁就咬谁,坏人江青来做,
从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看,王护士长精神病的可能性很大,的确应该治疗了。当初看似可笑的决定,现在看是最正确的选择。
不过不厚倒台了,于是人为制造舆论来笑话而已。过几十年,还不知道大家该怎么感慨当初为什么不选择休假式治疗呢。
发明这个休假式治疗想法的,应该是位神秘的政治局常委。
至于浓缩成这五个字的人已不可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