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做个投票,认为成都的别车女司机该打或不该打的都来投下票 -- 芷蘅
我不知道我的文字居然这么难懂,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呵呵。
我通篇讲的,以及芷蘅、泥忆云讲的,就是下面3条:
1、女性确实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2、但是,如果女性因为能力或者认识问题,没能妥善地保护好自己,请不要说她不自尊不自重不自爱,因为她没有错!
3、看客谴责的声音应该对准施害者,而不是受害者。不要说什么法律已经惩罚了施害者这样的话。法律不及之处,是道德范畴,现在道德不谴责施害者,反而指责受害者不自重,是错误的。这样的言论让我们害怕。
你说
这话前面说得没错,大家都认同。没人说不要自我保护,这个已经说过了。我们不认同的是:
1、你假设我们的立场(你好像特别喜欢假设别人的立场,包括假设别人想当林黛玉,想找贾宝玉,可以告诉我你的假设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吗?),说我们“寄希望于坏人良心发现”。如果你有正常的语文阅读能力,应该看得懂我们从来没有要狼不吃羊,我们只是质疑当狼吃羊时,为什么其他的羊要指责那个被吃的羊,说她不自重?我们认为,其他羊即便不能做到谴责狼,也请不要指责羊。
“谴责狼”和“寄希望于狼”是两个概念,这个你应该能看懂吧?
2、你暗示这个女性没有弱者的自觉,暗示她不自尊自爱。这是我们反对的观点。
看看你之前的帖子怎么说的:
所以我问你,什么叫弱者的觉悟?什么叫自尊自爱?
看明白了吗?明白的话,请回答这个问题:什么叫弱者的觉悟?怎么做才算叫自尊自爱?
实施行为时是没有强弱的,承担后果时就有了区别。
强弱是通过性别来表现的。
该打与否不是由性别来定义的
(在此次事件中)该打与否是由性别来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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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这东西可好玩了,它就是上帝的阴谋,用来让人类掐架的。所以呢,辩论很容易,说服很难。
好久没说这么多话了,可累死我了
再次强调,不管哪个事件,我质疑的都是看客的声音。
弱者自然应该保护自己,在这个社会里,有几个人不是弱者?有几个人不需要保护自己?
但是,如果弱者没有保护好自己,就应该指责TA不自尊、不自重、不自爱吗?
我、楼主以及泥忆云指责的都是这些看客的声音——当弱者受到伤害时,这些声音没有谴责施害者,反而指责受害人不自尊不自重不自爱!
我和那个黑天鹅争辩的焦点是:该不该指责受害者。黑天鹅显然觉得应该,因为她觉得那个受害者“没有弱者的自觉,不自重自爱”。而我觉得不该,因为无论什么情况,该指责的都是施害者。
在中国,女孩子被强奸了,报案的有几个?为啥报案率不高?因为社会舆论认为这些被强奸的女性贱,不自重不自爱,即便这些女性什么错事都没做,舆论依然觉得被害是这些女性的错。
也许对于男性来说,这样的舆论无所谓。但对于女性来说,这样的舆论就是刀子。最近天涯八卦不仅有很多人指责受害者,还有人建议女性随身带刀子“以便自裁”。哈哈,我看到的是女性的地狱。
就像泥忆云MM说的那样,别以为舆论环境不重要。犯罪在所有的国家都有,但是舆论环境,决定了我们国家是印度,还是正常国家。
不一致的是,我认为谴责声不应该对着受害者。
受害者再怎么不会保护自己,她都不应该被视为不自尊不自爱的女孩。
也许我对“不自尊不自重不自爱”这样的说法过敏吧。在我的字典里,这样的说法,相当于指着鼻子骂对方不要脸、贱。但是,我没看出这个女孩有哪个地方不要脸了。
我个人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对酒精过敏,一点点就满面通红,喝的酒精含量最高的饮品是菠萝啤,其实算饮料类,不算酒。我喝菠萝啤也会醉,半罐就醉。
我觉得酒不是好东西。所以我会告诫所有认识的女性,特别是年轻的女孩,不要喝酒。但是,我不认为喝酒就不是好女人,不认为喝醉了就是不自重。
现在问题是,有太多人指责这个女孩了,说她不自重,说她是活该,这是我质疑的。
可以说,在主要方面,咱俩观点一致。但是,你也许低估了舆论的力量,而这个(即看客的声音)是我看重的。
舆论和“道德”就像空气一样,没人能够脱离它们生存。当社会舆论都认为女性喝酒是不自重,女性晚归是不要脸,女性和男性社交是贱的时候,我们的社会真的可能回到封建社会,而这是我害怕的。
扣分,罚款,甚至行政拘留都没有起到好的效果。
比如交通违法,扣一分用一鞭来代替更有震慑。
大庭广众之下,光屁股被鞭一下,那效果刚刚滴!
而是你们之间的逻辑条件差异的问题。
你这方的逻辑条件总是女性是没有过错的,即使有,也是因能力或者认识问题而无法保护自已。
可是女性难道不也是这个社会的平等参与者么,即然女性的能力或者认识可能问题,那就有犯错的可能。在这个社会里,女性并不是与社会隔绝的存在,那她们的错就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后果,女性有犯错不用面对后果的特权么?显然没有,既然没有,那就得承担这种后果。
任意置他人生命于不必要的危险之中,辱骂挑畔他人,最后引发一起犯罪,自已也受伤进了医院却又说谎不思悔改,换成男人社会舆论也一样要说声活该,对这种声音有什么好质疑的呢?小偷强盗被暴打的也不少,大家最多质疑下是不是打得太过了,或者是否防卫过当了,从来没听说过要质疑叫活该的声音。
我今天闲了下来,对投票结果做了个统计;
A 该打 --- 这个男司机就该这么打这个女司机。(没有假设,对已经发生的事实的认可,赞同)
有28个回复明确选择了这个答案。
B:不该打 --- 滥用暴力打人不对。(没有假设,对已经发生的事实的不认可,不赞同)
有33个回复明确选择了这个答案。
C:此女该被打,但是:.....(省略)
有10个左右的回复表达了这个观点,明确选择的不多,我根据其内容做了归纳。
另外还有10个左右参与讨论,但没有明确选择的,没有算进来。
在此,我向选B的同学道歉。我没有做认真的统计,就认为你们的声音不到1%, 大错特错了。
另外,我之前提到的失望是对讨论氛围。对人性本身,我还是有信心的。
天天向上,看,现实还是乐观的,你还是可以做好你自己,不需要“学会看人眉高眼低谨守弱者本分”。
大家周末愉快!
首先;我提球场的案例是针对你及你的支持者所说对方是大汉就不敢打,我的案例表示荷尔蒙上来了,不管你是强是弱了。
其次;无论强弱,大家的看法在于个“理”字。无理的以弱对强叫愚蠢,无理的以强对弱叫欺凌;有理的以弱对强叫勇气,有理的以强对弱叫除害。
再次;现在对美帝大学重视有强烈身体对抗的团队运动有深刻体会。球场上至少教会了我几件事:第一、对形势要有把握,对方人在哪,自己人在哪要清楚;第二、要守规矩,奇葩了要挨打,太奇葩了连自己人都不愿意帮忙了,看着你被打。
又次;“度”的把握。个人认为,目前所讨论的两个案例,两个女性受害者尤其是醉酒那位,受到的伤害超过了他们行为所应该受的程度,加害者该受到法律惩罚,尤其是强奸那位应该被判死刑。
最后;还是要强调形势的把握,对世界的认识。我家爱集体出去旅游,在外地城市住宿的时候一般我父母兄嫂晚上在宾馆内打麻将,我一个人去游览城市夜景。但是某年我们到了西昌的时候,我晚上就老实在宾馆房间内看电视。我嫂子很惊讶,问我原因。我回答她“1、西昌是比较彪悍的少民地区;2、西昌是毒品泛滥的地区。因此;在没有当地朋友的带领下,晚上还是老实点比较好”
当你行使限制别人能力的权力时,你已经处于了跟别人不平等的状态,这是以平等的名义去制造真正的不平等,本质是通过损人(的能力)来利已,是虚伪的。
人又不是工厂生产线下来的产品,不可能没有差异。把人当流水线上的产品对待来消除这种差异不是尊重,反而是对人真正的不尊重。
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绝对不是相等,或者平均,而是在精神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不区别对待的平等享有的社会权利与义务的相对的平等。
我们给盲人修盲道,让他们可以与我们一样可以在路上自由的行走,那是给他们的特权而不是平等,因为盲道不是给正常人使用的而是给盲人专用的,正常人不应在上面游戏停车任意逗留而应留给盲人使用。
我们给建希望小学,让穷人家的孩子也一样可以读书受教育与我们往大山里修路,让山里人也一样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也只是为他们提供更好地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机会,而不是平等本身。
平等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人对人的一种态度,无关男女,无关强弱,有的只是不区别对待。任何把其中一部分摘出来搞区别对待的,或追求绝对平等与相等的,恰恰是没有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实质是用平等的外衣去追求特权,是虚伪的,而不是真正的平等。
法律上平等的本质也是无区别对待,一旦违法,无论强弱,无论男女,都同样处罚,这才是平等。
身强力壮者排队插位并不会招来法律的处罚,但如果因此引发与另一弱者的争斗,并且弱者率先失控动用致命性器械导致强者受到严重伤害,法律一样会处罚弱者,只不过考虑到被害者有过错,会从轻处罚而已。反过来也一样,弱者如果排队插位引发纠分,强者严重伤害到了弱者,也会受到同样的法律处罚。法律是社会公共秩序的底线,而无关强弱,无关持强凌弱。
无视事情的起因与对错,只用强弱来绑驾法律与舆论,实质上是在制造不平等,而试图取得不用被无区别对待的特权。平等不是通过限制能力来实现的,按这样的逻辑,男性的体力更强些,而女性的语言能力更强一些,难道我们能规定冲突的时候,女性不能开口,男性不能动手么?看似很公平?而这实际上是给了女性动手的特权,恰恰与公平无关。而另一方面,如果打人者无论强弱,无论男女,总是无区别地采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对待对方,平等倒是平等了,但这与文明社会有任何关系吗?
居然是28+10对33,这不科学啊,强烈要求公开数据来源
我扪心自问,从没有过酒后驾驶。从没有过开斗气车。从没有过开违章车, 3年前有一次超速10公里。我有权利向女人扔石头? 但是我不会扔的,我躲还来不及。
只是请告诉我,象成都男女司机,或者北京万家桥女司机,这样的司机,不论男女,你们出行的时候和我说一声。
我会躲你远远的。
呵呵。
不过,我周围的朋友,喝酒就不会开车,要么不喝酒。
违章开车,我要知道,我也躲开。 以后绝不会和这样人同车出行。
不过,物以类聚的, 不是一类人,不往一处聚。
这一条对男女都是一样的。平等的意思是,权利义务对等。而不是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女性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就是对男性的压迫,这个时候强弱就已经逆转了。你让男人捆住手脚跟女人竞争,对男人是巨大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