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同性恋婚姻合法性引起的群情激奋说起 -- 香何沉
第一,美国结婚率一路走低,有报道说现在是31%,和1950年的90%差了好几倍。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么低的结婚率,哪来离婚?离婚案可是美国律师届的一大收入。这次给同性婚姻开绿灯,无非是试图制造些婚姻乃至离婚案出来。说到底婚姻本身虽然有些生理机能(感情,欲望,繁衍等)的因素在内,但婚姻制度的目的是保证私有财产传承有序,和生理机能没有必然联系。美国什么事情都是和钱相连的,这是我来美国后美国一个老师告诉我的第一句话。
第二,德州州长当时发表了看法反驳。我读了一下,他反对的不是同性婚姻,而是这个案例导致美国联邦可以打破地方政府的一些法规,这是他反对的核心。说直白点,地方有多大的独立性,联邦和地方一直有矛盾,南北战争的根源就是这个。这个案例反映出双方矛盾在激化,这个意义上这个事情只是一个开头,而且看上去不大会继续“和谐”,以后会继续斗法。无论支持这个法案与否,如果仅仅局限于这个法案本身来评价,这可不是那些“庙堂之上”的本意。
美国法律界最近在性别问题上闹得乱七八糟事情不止这一件,比如德州刚通过了法律,只要自认为是什么性别,就可以自由出入其更衣室/洗手间等。比如我自认为是女性,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畅通无阻的。你支持同性婚姻,那么你接受有异性进入你的洗手间不?比如体育馆里你洗澡刚出来,遇到个自认为和你同性别的异性,都一丝不挂,坦诚面对。这些问题都是相关的,如果你对此也没有异议,能若无其事,那么你的支持也算有点道理。否则的话,也就是个叶公好龙。
那德州岂不是成了猥琐大叔和女流氓的天堂
肯定不是德州第一个。德州民风相对保守,都能这么劲爆,呵呵。
反正谁拿把小刀跟我说割了有多好,我都会笑笑的。
你真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站在中立的角度看”,
“我旗帜鲜明的赞同同性恋婚姻和平权。”
难道立法者看不出这条法律可能造成的混乱吗?
什么事情一旦成了产业,都会有人去抓两条Yu - 混水摸鱼,竭泽而渔。在美国,什么都是产业。
我对林和辜的观感差不多。
兄台就从这篇文章里看到这句话吗?
这种调侃文只能当调侃,反驳是当不了的。
重点是婚姻制度,同性恋还是同兽恋还是什么恋,有关系但本来也不是重点。都是文化人,扯着扯着就都成街道大娘骂架了,成何体统。
有一点值得注意,但凡社会制度存在争论,面临变革,都事先存在一个庞大的地下群体走在法律边缘上,禁烟禁酒妓女,都存在类似情况。因此也都不缺乏呼唤合法化的呼声与实践。甚至贩卖儿童除了死刑争论外,也存在通过增加合法领养的打击贩卖的呼声。
但是有些极少的情况,人兽了,乱伦了什么,不存在规模,没有社会变革的压力,凭空扯到一起就为了加强论点,实在是令人汗颜。
我从您主贴就大概猜到了,把同性外推到人兽甚至乱伦不能构成对您的反驳,因为您是不在乎的。我最近刚被人批评“与众不同”,我觉得与众同不同无所谓,重点在于人不能自欺。如果您是发自内心的持有这种与众不同的观点,我不会狂妄到指望写几个帖子就能改变别人也许持有了几十年的立场。
我回复您那个事实是想说,中国一直以来的传统,是鼓励有且只有一个异性配偶,超出了这一点,就要承受一定社会责任。而您对同性恋与出轨的比较,如我回复,您对出轨小三的认识显然是与大众相悖的,要说以调查数据佐证,这一工作也应该您来做。而且社会对同性恋和小三的容忍程度不仅体现在您不承认的大众观点上,还体现在法律上:小三构成事实重婚罪;大概是二十年前吧,同性恋就不犯任何罪了。到底社会对哪个更宽容呢?
天天向上河友指出繁衍对人类的重要性,我不赞成她略有极端的表述方式,但她的观点我是完全赞成的。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繁衍和劳动,这是社会存续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每一个人天然的责任。这个责任当然可以逃避,但是逃了,就要接受负责任的人的道德批判。因为这部分责任,是负责任的人担了,同性恋要求平权,实际是权责不均的不平等。
同性恋从来没有明文入罪,就算是曾经有被判成流氓罪的,也属于个案。
另外,鸡奸现在都被定为故意伤害,不算强奸罪。强奸罪的受害人是女性,以违背妇女意志为条件。
如果同性恋婚姻合法,红豆啥啥的早该被枪毙了,可现在人家蹦哒的好好的。中国法律对G还是太宽容了。
无非就是主流人群觉得原来随便踩的小众现在扬眉吐气了,这不行......
其实同性恋自古以来一直存在,从来也没有任何文化、社会/国家可以避免, 为什么要把婚姻和同性恋对立起来呢?作为社会的成员也应该享受权利。
其实根本不需要扯什么繁衍问题,男同不存在繁衍问题,因为他们没有能力,而很多女同都会要孩子的,女同要孩子的动力并不比普通人差,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