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近看到的笑话之七 -- 钛豌豆
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是会斯通投资集团总裁,章丽厚还有多重身份:高级工程师,江苏省舞台美术协会副会长,江苏省电声协会理事,江苏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等。
昨晚,南京市民小葛骑车经过和燕路时,看到一名中年女子被经过的一辆车撞倒,小葛赶紧下车要扶女子。
路过的李大爷劝:“小伙子你别扶,我没车我来扶不要 紧”,但小葛称年轻人看到总要去扶,就将其扶起,却被女子咬定是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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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爷以前也是有车的……
那就应该像公共巴士,地铁一样由市政负责营运,实行完全的公营,或者至少也是公私合营,以便管理,甚至还可以整合进公交充值卡里去,方便乘客。
但实际上很少有这样做的,我甚至想不起一个这样的例子来。
你要说是资本原因吧,的士的投资也没有地铁跟巴士高啊,况且网络打车是由本地私家车司机自带交通工具的,连这笔投资都可以省了。你要说是管理原因吧,一个打车软件就能搞定的事,dispatcher都完全无人自动化了,支付都是通过网络进行完全不涉及现金,安全压力大大减小,要得了多少管理啊。
当然,一些商业机构确实有一定的租车需求私家车满足不了,但那完全可以通过像AVIS这些专业的租车公司来解决这种商-商的用车需求。而对于私人出行的点对点的TAXI服务,网络打车在技术上在成本上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特别是考虑到如果市政主动介入其中的话。
其实你也说了,限制网络打车的主要目的还是因为不让人用非法手段影响正当生意,也就是说这主要还是私有资本的生意,保护的是生意是私有资本而不是公共交通与社会基建。非法营运非法营动,问题不在营运,而在非法,也就是说由谁在营运,不是么。显然,市政不是具体的营运方。
本质上,这个其实就是新兴的自由资本与旧有的在市政保护下的垄断资本之间的生意冲突。既然是生意冲突,那市政作为管理方,就应该一碗水端平,但显然其在自已既得暴利的情况下是做不到的,所以才有上面钓鱼执法的笑话。
引一段星島日報上的文字
https://hk.news.yahoo.com/%E6%89%8B%E6%A9%9F%E7%A8%8B%E5%BC%8F%E5%8F%AC%E7%99%BD%E7%89%8C%E8%BB%8A%E9%A0%88%E5%8F%96%E7%B7%A0-215656595.html
法例規定任何人安排車輛出租取酬載客,必須符合法例要求具備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便屬違法,會被檢控罰款甚至判監,其目的並非為了保住的士業界生計,而是保障司機、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和權益。
參與白牌車違法活動賺取報酬的私家車,其牌照僅屬私人用途性質,與的士這類營運車牌照有別,它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乘搭白牌車而受傷,保險公司可不受理,一旦發生意外撞傷路人,傷者可向召喚白牌車的乘客索償。
取締手機應用程式召喚白牌車活動刻不容緩,警方除加強「放蛇」掃蕩,拘控司機等經營者外,宜一併將開發手機應用程式提供召喚白牌車服務的主腦繩之以法,以收阻嚇。
8月12日23时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爆炸发生时,32岁的四川遂宁人蒋先生正在距离爆炸中心约800米的家中。当妻子被第二次爆炸产生的气流震得休克时,他把妻子从23楼背了下去。此事在网络上传播开后,感动了大量网友,纷纷感叹“患难见真情”。
这个我十年前就看过。蛮搞笑的。
[FLASH]https://www.youtube.com/v/qii0P-QvX8Y[/FLASH]
而且还提供参与营运的私家车本身的兜底保险,至少他们是这样宣称的,而我至今也没有看见任何相反的报道。以uber打算长期投入这种商业模式来看,他们也没必要撒谎,不然很容易被戳穿的。
私家车不等于黑车,其本身是可以合法上路的,私家车的所有费用都是被合法收取的,完全说不上对司机,乘客,第三者毫无保障。问题只能出在营运上,因此uber才针对这种情况提供与营运相关的乘客保险与私家车本身的兜底保险。
这样看来,市政要拿对司机,乘客,第三者毫无保障来说事,完全就是欲加之以罪了。而且,没有打车软件的话,个体私家车司机们根本就没有营运的条件,哪里用得着事后装模作样的去打击。如果只是保障问题,市政大可以规定凡是不提供司乘营运保险的软件非法,直接打击软件经营业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针对个体司机去。不过像uber这种正规公司有自已的律师属于硬骨头,真要打起官司来,市政不一定有理,那就只有拿个体司机们来开刀了。
不好整合而已,但话说回来,成都的地铁也没有整合好,不过一旦他要整合起来的话,还是方便多了。至少用打车软件的管理模式,付款延迟完全不是问题,每个司机一个账号,给个api接口直接从卡上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