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曹德旺的父亲曹河仁有没有历史劣迹 -- 北大28楼
美国开厂,来打开美国市场。但是肯定有个平衡点会被美国清空的,不要忘了美国人是全球征税的!
Oregon(俄勒冈州)
Alaska(阿拉斯加州)
Delaware(特拉华州)
Montana(蒙大拿州)
New Hampshire(新罕布什尔州)
另外,New Jersey(新泽西)部分免税
党章允许资本家入党,宪法规定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哪里还有什么阶级矛盾了?
除非有人重上井冈山,不然,大家都是人民内部矛盾。
如果原材料出厂价是100,经过初级加工,零件生产,到总装成品,总代理经销,零售商销售,一共5个环节,每个环节加价50元,最后消费者买到手是350元。
国家收取的消费税一共是多少?
假定一路过来都是普通商品、一般纳税人、没有其他价内税,增值税率一律17%,这一部分的税额为:
最终售价/1.17*0.17=最终售价*14.53%
依你的例子,增值税为350*14.53%=50.85。你可以等价为一家厂家从0开始直到售价350,增值部分为350。一般性的说,增值税的特点决定了,其税额等于增值的总量,即从0到最终售价(中的计税基数)乘以税率,和中间环节无关,也不会出现层层累计的情况。
顺便纠正一下,是增值税,不是消费税。除了烟酒、奢饰品、成品油、小汽车等,中国的大部分商品没有消费税。
矛盾的性质在不同的阶级看来是客观存在,并不是谁定义的。
但是对其性质的定义和对应方法还是人的事情。
比如,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几千年来一直存在,只有TG定义其为阶级斗争,将其视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最后推翻了2千年的一贯做法,建立了公有制。
现在中国又有了资本家,也许以后还会出现大地主。
那么现在的TG还会象过去一样斗争吗?我看不会,因为现在的新贵是现在的TG自己培养起来的。
那么,将来的TG会如何看待,如何处理这个矛盾呢?定义其为敌我矛盾,不可调和?还是定义其为人民内部,通过体制内的控制调整,达到新的平衡?
这些都是靠人决定的。
17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出,自己支付不扺扣也不行;三点增值税,大公司不要。这样的话,堵死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做合作的途径,同时实际上也提高了一般纳税人的采购成本。(实践中,排除了腐败部分,计算了17增值税的因素,很多一般纳税人的采购和销售价格都比小规模的贵10-20%)。那么增值税的这个开出资格的设置,对微小企业而言,是利大弊大?当时设计是怎么想的?
如能拨亢赐教,感激。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本来是6%,前几年经济不大好,优惠到3%的。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分界线,依行业而不同,大约是年销售额几十万的样子。
开增值税发票是一件很有成本的事情,对税务和纳税人双方都是。对税务存在监管的成本和被假冒的风险,对纳税人而言需要安装税控装置和定期上报等付出。所以对海量的小规模们而言,设计思路是用低税率简化征收流程,让小企业也承受得了,对征收方面也更合算。
在小规模的方面,这种征税未必吃亏,具体取决于进项和销售的差额。对于进项低、售价高的小型高技术公司,折算下来相当于只需交3%多,不到17%,可能反而更合算。至于增值低的小企业那就只能捏着鼻子交了,谁让你的附加价值上不去呢。
对于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之间的交易,由于交易金额很小,也不可能成为主要进项,对稍微大一点的公司,一般而言没有太大影响。有些直接面向个人收购的行业,可能有特殊政策,这块就不太了解了。
大公司也需要小东西的,比如说水笔等办公用品。
不过你问的应该是合作伙伴的问题,这个就看小公司本身产品的竞争力了。一般情况下小公司在价格上争不过大公司的,因为小公司本身就是从大公司那进货的。 除非经营的商品本身就是自己生产的。
另外,一般纳税人的门槛没那么高,依行业不同,连续12个月营业额超过80万(商业)或者500万(服务业)就自动成为一般纳税人。
至于微小企业很多时候是不来发票的,比如说你去小店买东西吃饭市场买菜会拿发票么?这些现金交易是很大一块蛋糕的
增值税占比好像跟关税及房地产相关的税占比差不多,具体数字我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但是增值税占比不可能那么高,应该在30%左右。毕竟我们世界第一贸易国和土地财政不是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