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航空新城迎住客 民族团结谱新篇 -- 悠悠又见西山
不论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不论是资本家,宗教势力,还是像海陆丰那样的宗族犯罪团伙,只要你给钱,你能创造GDP,我们就欢迎。
呵呵。
大家还是谨慎点,不要倒在拨乱反正之前。
你自己关注下网上一系列新闻就知道趋势怎么发展了!
国内各个部门基本没有人愿意碰这个话题!
说明什么!
可以把意见直接反馈到以下两个邮箱:
截止时间是2017年2月15日。
大家要不总结几条言简意赅的建设性意见,让这第三点做一些必要的修正?
人家根本就不会在乎清真寺是啥式样。例如奥斯曼土耳其夺取君士坦丁堡后就把原来的圣索菲亚大教堂改成了清真寺。你搞明清式样的清真寺又能解决啥问题?
搞形式主义是没有用的。我早就说过。要搞同化只要切实做到:学校全部教汉语普通话,学习汉字,不得教方言土语;必须学习科学知识,不得学宗教经典;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信教;移民后打散了居住。最多两代人就完全同化了。
否则都是白扯。现在他们不就坚持要通婚,而且必须入教嘛,还有什么生来就是穆斯林一类的幺蛾子。
还是那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包括:
一、信教的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
二、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和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
三、过去信这个教现在改信那个教的自由
用巴哈伊教对抗一下也好,瓦解分化,各个击破。反正巴哈伊教就是反绿教起家的,同时很受压迫,我们成为他们的大本营,借助他们的斗争经验,大概更容易掌握沙漠来源宗教的话语权。
波斯如果没把什叶派尊为国教,怕是也会被沙漠的劫掠者在宗教上像揉面团一样控制。
其实让搞科学的同这些神棍打打擂台,结合一下过去宗教特权阶层的丑行揭露,应该也是个思路。
想想当年西方科学家同教会的斗争场景,吸取经验,还是应该挺有助益的。
杭州市建成东亚最大清真寺,位置在杭州市区东部,项目预算2.1亿,实际总造价7个亿,全部由杭州市政府财政出钱。
占地面积预算10亩,最终实际用地25亩,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
http://www.newsmth.net/nForum/#!article/Picture/1522596?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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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大大上台的时候,鼓吹汉武再世的,出来走两步让大家看看。
(三)在出版物、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宗教的歧视、侮辱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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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物和政治课老师,煽动进化论和无神论,侮辱和歧视了所有的宗教,都可以治安拘留了。
人家要的是脑袋,要么你的脑袋信他们的宗教,要么把你的脑袋割下来,你给人家5毛钱就想打发了?
恐怕不是。 伊拉克,叙利亚都是又有政权,又全民信教。殷鉴就在眼前。
这个就比较好理解了。
关于治安管理条例草案的第68条,任老师认为我理解有误,好在2015年底人大通过的反恐法的草案还可以查询,可以找到类似的内容。
《反恐法》草案第二十四条: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极端主义,禁止实施下列极端主义行为:(二)诋毁、侮辱、歧视其他民族和宗教。
草案第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四)诋毁、侮辱、歧视其他宗教和民族的。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三)在出版物、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宗教的歧视、侮辱内容的。
某些人利用国家立法打击恐怖主义的时机,妄图将批评宗教的无神论者定为极端主义,在此昭然若揭。
草案第十四条: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国家观和相应知识的教育引导,消除民族分裂和极端主义思想,教育各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学法守法,依法进行宗教活动。草案第二十六条: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倾向,或者曾参与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人员进行民族、宗教政策、知识教育,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应当组织对曾参与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人员开展文化知识、劳动技能教育培训,提供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使其回归正常生产、生活。
再加上第九十六条的处罚:“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屡教不改的,从重处罚”。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极端分子,标准定刑就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如果“屡教不改”,才“从重处罚”,也没说重到什么程度。被抓了以后,要民宗部门来“教育引导”、“教育转化”,还要“开展文化知识、劳动技能教育培训,提供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使其回归正常生产、生活。
在正式通过的法律条文里,民宗部门的“教育”功能被完全删除。处罚标准也细分为两种: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标准都加了一个限定条件:“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
从反恐法草案到清真立法,再到今年的治安管理条例的草案,某个群体从来没放弃过,给他们洗地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多读书,可以少点“发明”
这脑洞开得太大了吧?
接下来应该在天安门广场建一个宇宙最大洋葱头,请总书记加冕大哈里发?
土共越来越有出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