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张居正夺情与今上修宪 -- 毕玄
这些批评的文官基本上都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现在是关键时期。如果海航安邦等资本势力做大,中国就万劫不复了。趁着权力还能指挥资本,今上要抓住机会。这么干有风险,但是如果不赌一把,深渊就在前方。
明朝官僚集团力量太强大了,万历皇帝干不过的。而且要像朱元璋、张居正那么勤政而且要抓住重点,当皇帝还有什么趣味?张居正给万历留下了七百多万顷地的可税土地,留下了几百万的财政盈余,这是万历可以几十年不上朝的底气。加上他爷爷和他爹的光辉榜样在前面,从恶如崩那不是再正常不过嘛。
民间的粮食被过快的商品化了,而商业化的粮食肯定不可能像政府的官仓那样保存良好和能够随时抽调。不仅明朝如此,日本江户幕府的田沼改革也出现了这个问题,在风调雨顺的时候还好,出现天灾或者战争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非常要命了,有钱却没有粮食,那是真会引起民变的。
从晚明的情况来看,我觉得财政危机远远早于粮食危机出现。虽然灾荒在明末很频繁,但并不是没钱没粮,山穷水尽,而是钱粮都给地主阶级吃完了。光看三饷,明面上每亩九厘银,并不多,但实际百姓负担远远超过田亩所有收入。江南出身的官员多,结果连正常赋税的积欠都收不齐。这些钱粮都给地主阶级吃光了。结果自然流民四起。到了满清入关后,有屠刀作为威慑,还是每亩地收九厘银,结果满清组织能力,动员能力都过明朝中后期一大截。
连素称富庶的江浙遇到饥荒都过得很艰难,1640年饥荒杭州死者过半,国家队是真没粮食。关键在于一条鞭法要求用银两缴税,在缴税的急切压力下农民不可能留多少余粮的,更别说三饷直接压得农民连买粮的钱都快没了。按照顾炎武的说法,福建的七八两银的田地缴税要到十两,这样的大环境下粮食留得住才是怪事。
按顾炎武说的一亩地能收到十两。。。这么收税是啥都留不下来了。好像窃明里面提过,陕西一亩地在张居正时期每亩产粮大约能卖银五钱左右,亩税是银两分左右,加上辽饷两分七厘,到了崇祯时期,每亩地林林总总加起来要收到二两。
结果就是恶性循环,提高税收,地方百姓负担几十倍增加,大量破产,土地抛荒,财政危机更重,只能再提高税收。。。这么敲骨吸髓地掠夺,自然堂堂那么大一个国家,政府的抗灾能力基本为零。这种地主阶级挖国家墙角的掠夺,才是明末各种危机频发的主因。天灾的损失以及一条鞭法的影响远远比不上地主阶级整体堕落的人祸。
夺情后,张居正才搞了一条鞭法和清丈土地啊。。。
上台近二十年搞不定文官集团,快四届任期了,作为一把手的他还要怎么甩锅?
你当群众白痴!美国有钱可以用最强大的律师团帮你打赢官司,还有强大的会计团队帮你避税,法律也是众议院参议院制定的,参众议员不是富豪就是富豪代理人。美国至多叫钱治!
弘治年间的《问刑条例》里面取消了贪污的死罪真是红果果地给贪官脱罪。嘉靖年间的大臣霍韬在写给皇帝的《天戒疏》里面对此点评的很清楚:
“洪武三十年定《大明律》……有禄人受枉法赃八十贯绞。严为之禁。欲人难犯也。文官以其厉巳。遂托钦定事例,改从杂犯而许之赎。故得赃愈多赎罪愈易……赃官以法轻易犯。清议不公也。遂肆无忌惮。职催科则借法肆贪。赋入朝廷不一二。利归私家常八九矣。”
开中法也是弘治年间被废弃的,结果就是:“叶淇变法,而开中始坏。诸淮商悉撤业归,西北商亦多徙家於淮,边地为墟,米石值银五两,而边储枵然矣。”
很多明末的问题明朝中期已经显露了,到崇祯时候只能说积重难返。张居正之前明朝大规模清丈土地也就仅仅一次,还是在太监刘瑾把持朝政的时候。
明朝的问题是官商一体的地主阶级挖墙脚挖太狠,整个挖空了。个人感觉除非朱重八再世,地把这群官僚彻底清洗一下,不然真没啥办法让明朝起死回生。
十多年时间发展不出自己的干部队伍来取代已有文官集团,又不信任太监当自己的耳目,不成为孤家寡人都难。要说积重难返,鸦片战争后的中国不同样如此,太祖用了20多年不照样完成了翻盘?太祖的那些干部是天上掉下来的?
就该拿屠刀对付这群汉奸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