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朗姆可乐聊历史 -- 骨头龙
文化和制度有其历史惯性和作用范围,很多事不全是地理决定的。
大范围的普通选拔,标准尽量高,因为执行层可能会降低标准,而且基层也没有办法针对每个人做全面的筛选。而特殊人才的特殊选拔,其实是没有公开的标准的,而执行起来也是特事特办。
犯罪影响子女考公其实就是在普选的时候设一个高标准。一个普通公务员的选拔,为什么不选家世清白而非要考虑犯罪分子的子女呢?提高标准对于净化公务员队伍可能有好处,但肯定没坏处。
而特例,比如林毅夫这种,他的出身包括亲属,并不影响他在体制内的成就。
回到秦国的例子,郑国的建议会被采纳,但不代表修郑国渠的时候,秦国会不检查每个工人的出身,而随意由六国流民参与。
按照法律精神,所谓疑罪从无,想要追究,就要证明曲花的钱是老妈贪污的,而追查这种财务流动的难度之大,让国家专门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种要求嫌疑人自证清白的”恶法“。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是由于公检法能力不足。但在现有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限制贪污犯的子女考公,就是相对好一些,或者公平一点的方案。
开放了一个一个的审多麻烦,曲婉婷当上黑龙江某地的公务员被举报了,然后各个领导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直接禁了,不光曲婉婷进不来了。各种有污点的也进不来了。万一进来了也不是我的错,她隐瞒了责任在她。 省时省力群众还满意,多好。为啥要改?领导其实都是春晚里的沈腾。
领导永远希望法律模模糊糊就好,群众不识字最好。所以我自认为是群众,就希望法律越清晰越好。 就像别人说你有枪你也干不过坦克大炮。对,但是这就是你把我枪没收的理由?
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律师😄
就算”江冠千此人是胡兰成的副手“这一说法也是二手资料,而所谓一手资料是一本根本查不到的书。而且连维基都说了,在日本的资料和汪伪政权其他人的回忆录里都没有这个人。我这个人就这毛病,喜欢查文献。
株连的很多和中国有关、甚至同情中国的人;
现在又来一个麦卡锡。
相信未来美国还会搞麦卡锡主义。
有成分论的意思是降低其在社会上的起点,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惩罚,而是对社会阶层中向上爬鄙视链过程中一种打压;不唯成分论则是在其付出超越常人努力或无论怎样在竞争中超越常人后的,在报酬提升,不论是金钱还是地位上不应再考虑打压。
这种机制实际上是默认了 一公务员的社会地位比较高。 二社会阶层爬鄙视链存在跨代传承,社会起点在同代人中不是平等的。这些因素的存在是以上非法律性质但仍然可以执行奖惩实践的基础。
当然这只是存在于一个社会制度内部的潜规则,如果考虑在全球跨国境的社会范围,一个地方的规则无法兑现到另一个社会的潜规则里,只有金钱往往成为唯一可以被普遍接受的超规则(对应潜规则)。 全球化的实际效果也扩大了这个通道,人的跨境流动使得在一代人之内爬鄙视链重启成为可能。
从这个逻辑出发,越是在爬鄙视链投机性高的社会做高风险高报酬投机,越会倾向于让下一代在跨境多个社会中去安置起点分散跨代风险。因为一旦投机失败的话,下一代在一个社会中的起点下降不会影响另一个地方的起点。而且越是多元世界这中间的对倒空间越大,反倒是全球化之后的全球同质化,各种法律政治“长臂”实际上堵死了这个可能。
王刚刚更新了一个视频,他去拜鲁菜大师陈宗明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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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人,一个是真拜,一个是真教
网上有个人评论说:王刚老师拍蒜,一拍一拨,陈师傅看不下去,夺过刀来,说刀不能这样乱晃,别花里胡哨,这直上直下,一拍就行。陈师傅在一旁叹气,王刚老师却本能的嘴角上扬,带着一丝尴尬,但更多的,是内心止不住的狂喜。
我看了这个视频,陈宗明跟训小学生似的,手势不对,切的不好,一直在挑毛病,王刚是真虚心改。
强大的人,被人批评,心中窃喜,一则是高兴学到了真本事;二则是知道人家没把自己当外人,真心对自己。
其中有一段,陈宗明说王刚拿到的手姿势不对“老娘儿们才这么拿刀”,王刚笑了笑,伸手抢过刀,马上改
现代文化下的脆弱个人,动不动就“你伤我自尊了”“你给我压力了”“你要夸奖我”“你要鼓励我”“你要给我情绪支持”
人天生有强有弱,弱小并不是错。但是已然弱小了,却不肯面对现实,而是让自己沉迷于别人虚假的恭维,和如父母般的抱持中,那么就没有改进的机会,继续变得更脆弱。
老娘儿们似的
迄今为止,人类之间的信息无法做到全部透明,对于目标的筛选就会存在一个效率的问题。
举个例子说,现在有些人会找小姐的时候拍视频,然后发布到网上去
(这里要强调一下,这种行为是不对的,然后那些去网上下载色色小视频的人也是不对的,还有那些说着好人一生平安讨要种子的也是不对的)
然后这些视频里面的小姐们大多数都是有纹身的
虽然我们必须承认:并不是所有有纹身的都是小姐,还是有很多纹身但是洁身自好的小姐姐们。
但是假如我去相亲找老婆,遇到有纹身的小姐姐们还是会躲开的
这么做对于那些洁身自好的纹身小姐姐们是不是不公平?是的
但是对我来说,试图分辨纹身女孩是否洁身自好太过困难,投入的成本也太大,所以最佳的策略就是避之大吉。
之前在“贴标签”一文中也说过这个道理。
同样的道理,在人员的筛选、提拔和培养中,任何组织也都面临着对象信息不透明,和鉴别即困难又成本过高的问题。我们不能否认,贪官污吏的子女中有些人收到长辈的耳濡目染,或者享用了长辈的黑钱,这些人有类似问题的概率要高于良家子弟。
但是鉴别这些情况,比如找出明确证据曲婉婷是否花了她妈贪污的下岗工人安置费,实在是太困难了。又何况,只是不让他们当公务员而已,其他的事情并无限制,打工、开公司、唱歌、拍视频,一样也可以有美好的未来。
所以,不让犯罪子女考公,对一部分犯罪子女来说是不是不公平?是的。但是这个是目前比较有效率的筛选方式。
用效率来掩盖公平是一种常用的话术。如果效率可以掩盖公平的话,那么美国当初搞《排华法案》就完全正当了。当年美国搞《排华法案》的理由是“华人是苦力,抽鸦片的,华人苦力威胁全国白人,华人拿走所有工作机会。”
好吧,很显然这些理由都是扯淡,但你怎么证明“华人不是苦力,不抽鸦片,华人不会威胁全国白人,华人不会拿走所有工作机会。”呢?显然证明不了。因为当时的不少华人的确是苦力,的确抽鸦片。而要一一证明某个华人不抽鸦片显然成本很高,那么从效率出发,一刀切把华人全排除在外就行了。
那么你要这种效率吗?
在B站还有头条上教做菜的,不是砸古董的那个
我就比较喜欢跟痛苦做朋友,
通过学习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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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跟痛苦做敌人,
然后说“你伤我自尊了”“你给我压力了”“你要夸奖我”“你要鼓励我”“你要给我情绪支持”。
因为对成长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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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女王,请不要怜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