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178:香港新科区议员资料 -- 本嘉明
继续上图。欢迎大家在微信等各种玩法中,转用此套原创资料“懒人包”
我们这篇说的,仍然是一个假设,只是众多可能性中的一种。
如果我们换个角度看,也不妨质疑一下下前两帖的思路。
2015年区议会选举(区议会4年一选,与特首的5年一选不同步),总投票146.7万(投票率47%),其中泛民总得票36%,就是53万票,建制派则是近77万票。
到了2019年,泛民得票164万票,建制派得票118万票。
我们这样看:建制派从2015年的77万票增长到118万票,增加55%。那么假定泛民也必须在2015年战果53万票上,同步增加60%,达到85万票,才有希望保住2015年的124席。
问题是2019年,泛民得了164万票,比“保本”的85票,足足多了79万票,战力近乎翻倍。这股额外的有生力量,是在124席之外,再囊括265席的物质基础。以79万票分摊到265席,那每席可以分配到2980票,这就很可观了,冲锋枪对上汉阳造,不用配票,胡乱扫也能赢了。
有没有大规模跨地域配票(把优势选区多余的支持票,分流给劣势选区,增加胜选几率)?其实政府现在是查得清楚的,因为选民到选举站领选票时,要出示身份证件,所以发放选票时,政府纪录有完整的个人资料,可以与常住地址比对。
你用EXCEL总加一下所有候选人的得票数,就能自己得出结论了,不用急。
难道可以把别的选区的票配到特定选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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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楼主的数据和分析。
因为香港区议会投票并不需要证明自己就住在那个区。可以去其他区投。
How Hong Kong's greatest tycoon went from friend of China to punching bag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利益申報:我無投票,我亦無主動倏選民登記,是18歲領"成人身分證"時迫使我"順便登記"的
內部細節不清楚,反正不是圈內人
當然,連外國人都來了,非我族類,不排除有陰謀
但樓主明顯是洗地的
在哪个选区投票是选举主任根据住址决定的。
本嘉明推理的基础不存在。
和各国一样,香港人可以自行选择到任何一个选区,但是前提是必须在该选区范围居住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而且这个要在选前某截至时间前提交。根据地址,选举主任确定你在哪个选区投票。
这其实是世界的同例,香港特区政府也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弱智。泛民除非在几个月前就开始布局,而且有相当规模的迁徙人口,否则所谓“配票”只是一个脑洞。
以前讲过,这次泛民和建制的得票率是57:41,这样的比例在单席制选举很容易血洗对方。
上次区议会建制大胜,血洗泛民,得票率建制的优势没有这次泛民的优势大。莫非也是所谓“配票”的结果?
单席制选举是不需要配票的,配票都是多席制选举。比如香港立法会,因为建制选民组织性较好,又有中联办协调各党参选人数,当选席次往往高于得票率。
选区登记表:
https://www.reo.gov.hk/pdf/form/REO-2(C).pdf
北区下辖18个选区,要选出18名区议员(我列的表格还没轮到北区,但看前面已列的中西区,就是A打头,各候选人分为A01,A02等)。
您住址在北区,按照您的住址,“选举事务委员处”会具体把您列入一个小选区,而不是您可以任意去北区辖下任意一个小选区去投票,对不对?
1)加拿大的选举流程类似于香港的(或者说香港就是借鉴了西方各国的做法),但我很清楚,在任何一个完善的选举制度下,都是可以配票的。即便在加拿大这么完善的制度里,仍然可以作弊。
2)那么,在香港区议会选举里,可以怎么作弊呢?首先是“种票”,就是在7月2日截止前提交的选民登记表格里,恶意填写一个你根本没有住过的地址,而且瞒过了真实住户(比如孤老),只要真实住户没有发觉也没有去自己登记要投票,就很难拆穿。因为7月2日后,动乱越演越烈,上班通勤,单程4个小时不稀奇,公务员们每天能坚持到办公室打个卯,已经可以评为模范标兵了,区议会选举本来就不是很重要的事务,马虎核对一下可以了。
第二种则是互相配合,A男可以提出,因为求学/就业,现租住于B男家(不方便回到遥远的原住址投票),B男也配合证明。选举事务方的原规定是:不管搬住哪里,都要按在表格里登记的地址来投票。但A可以发邮件更新为自己的现地址,从“方便选民履行投票义务”的目的出发,选举事务委员处会酌情把你移到就近的选区。那么如果A,B都是手足,互相配合呢?
天下只有非黑即白的条例,断没有非黑即白的操作,灯塔国选总统尚且大面积舞弊,何况区区一个区议员乎?兄台要谨记啊。
又被打跑了,据说输得比上次还惨。
当然香港方面借“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便利,也是使了阴招的。对这种玩意儿,只要能能死,不择手段是应该的,还跟它迂阔什么。
现在大概在等第二种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