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政府是否有权禁止圣诞聚会 -- 燕人
嘻嘻
没有人能够拿你怎末样。
回复这么慢不像学富五车的你的风格呀,是否在思索,是否在开会讨论?
憋了这么久就出来这么个东西,令人不禁感叹呀。。。
那我也提醒你——"记着,你自由不自由我不care"
通俗的说——你的态度,关我屁事。。。
我是说给旁观者听的
学富五车不是用来对付你这样没营养的帖子。
1、不允许在宗教场合以外,举办宗教活动。
2、不允许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这两条,是中国目前法律制度下要求的。法律本身,也是禁止这两种情况,只不过日常生活中执行的不到位。
圣诞节被定义为宗教活动,这个可能有争议;但是,圣诞节本身是宗教节日,这个没啥争议。
把主贴打成现行反革命,有点过了。但是燕人肯定没有见识过,各种地上地下宗教活动,对世俗生活的侵蚀,对宗教势力恶性扩张缺乏敏感性。
良性的时候,是温和的势力,作为一个组织,实际上形成了政府、宗族之外的系统性政治势力;恶性的时候,是控制裹挟普通信众,索取非法利益,干扰行政司法,对内压榨普通信众收十一税,对外榨取国家财政资金,欺压其他不信教群众。恶性到一定程度,就是各种暴恐事件,直接索取政权。
宗教,本质都是邪教。
【良性的时候,是温和的势力,作为一个组织,实际上形成了政府、宗族之外的系统性政治势力;恶性的时候,是控制裹挟普通信众,索取非法利益,干扰行政司法,对内压榨普通信众收十一税,对外榨取国家财政资金,欺压其他不信教群众。恶性到一定程度,就是各种暴恐事件,直接索取政权。】
其中一个新闻,美国传教士理查德·达施巴赫(Richard Daschbach)在东帝汶被视为独立战争的英雄,儿童和穷苦人的守护者,但是在他传教的几十年时间里,强奸猥亵了无数、只有11,12岁的东帝汶小姑娘。
"达施巴赫有一整套性侵儿童的流程。每天晚上的祷告活动,达施巴赫会搬张椅子坐在房间中央,他抱着一个小女孩,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周围一圈是孩子和工作人员,他们唱着赞美诗,大声祷告,等他们唱完后,就回去睡觉了,但是达施巴赫腿上的女孩不能走,因为这是他选中今晚陪他过夜的女孩。他会把女孩带到自己房间,关门性侵。在达施巴赫的房间门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每晚要睡的女孩的名字,被选中的女孩不能不去,工作人员会逮住她,把她送到达施巴赫的房间。中午午睡时,他也会性侵女孩,有时不止一个。被他侵犯的女孩年龄大多在11、12岁,他很少找青春期少女。"
开庭后,被攻击最厉害的反而是受害者们。在收容所,虽然男孩们知道真相,但他们仍然很恨受害者,威胁要揍她们,开国国父沙纳纳·古斯芒也对这个禽兽公开表示支持。
当然,理查德·达施巴赫传教非常成功,东帝汶90%的人信天主教。
一神教的丑闻不仅仅限于不发达国家,法国也有超过30万小男孩被神父强奸。
另外一个一神教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的先知娶了9岁的小女孩。童婚简直遍地都是。
我就好奇,您想要的宗教自由,是不是就是理查德·达施巴赫这种类型的,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愚昧民众,让他们成为上帝的羔羊,可以被随意蹂躏?
您用过不过圣诞暗示中国政府不给一神教传教的自由,您会不知道中国人是最讲实际的民族?
我们与天斗,与地斗,天破了补天,洪水来了就齐心协力治水,山挡了路就移山。这样众志成城的的民族,需要一神教们来挑我们的童男童女上贼船?
您是在英国对吧,看上去情况很不好啊,请问一神教准备怎么挽救你们这些羔羊?
一神教的那一套。
能这么不讲理的么?
其中包括: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第一,支持卖淫合法化,不意味着支持强迫卖淫合法化,这是两码事。
第二,卖淫本质上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支持合法化(或者叫非罪化)不意味着要鼓励大家去做。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国家规定吃屎要判刑,我去支持吃屎非罪化,你难道可以用”你怎么不去吃屎“来作为反对依据?有人支持虐待动物判刑,我反对,你难道可以用”你怎么不让你家孩子虐待动物“来作为反对依据?
道德洁癖,不能混淆逻辑和法理上的是非。
第三,食色性也,男女比例失调,对于部分没有对象的男性来说买淫是刚需。毫无疑问,婚内出轨,包养小三,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讲(社会危害性,必须性),都比卖淫要恶劣的多。为什么这些不入罪,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强烈呼吁,卖淫去罪化,只做道德上的批判。婚内出轨,包养小三应该入罪。
第四,有一句话叫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从道德上我也不赞同卖淫买淫,但是男女失调是现实,食色性也是本能,我认为从法律上讲每个未婚的成年人都应当有买淫的法定权力。应当准许自愿提够服务满足这些正当必要的需求。
不能只讲理想状态,不讲实际操作。
如果卖淫合法化,有的是手段让卖淫者“自愿”!
理论上讲,让卖淫者“自愿”要比让打工者”自愿“困难的多,难刀也要用同样的道理禁止打工或者禁止挖煤!让卖淫者“自愿”要比让当小三“自愿”困难的多,为什么不禁止小三。
从现实上讲,落后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否禁止卖淫,强迫的手段都存在,而且多的狠。
发达的地方,如美国和荷兰之类的,合法化也没见有多少强迫的。
最后,我认为凡是小三和婚内出轨不入刑的地方,没有资格说卖淫有罪。
依据现有的法律来说,学校和商场都是不能搞圣诞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