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说说陈永贵,应该为这种探索自豪吧 -- 真离
他自己的预设立场服务。
所以你刚开始认为他是可以交流的河友,但是几次交流之后就会发现他的虚伪。标榜重事实讲逻辑,却是挂在嘴边踩在脚下。特别刻意的模糊事实抛弃逻辑,各种转进,狡辩。
你见过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说陈永贵吴桂贤当国家副总理是个人幸运,认为改开后工人农民比改开前政治地位更好的逻辑,是至少还有三个代表吗?
所以我就没有兴趣和他做探讨了。
无外乎就是讲逻辑讲不过,然后就开始攻击对手的立场人品罢了。
但攻击对手的立场人品,对自己的逻辑也于事无补啊!
真挺佩服,这么多资料还能说陈永贵宣传只种粮食,明显是吴敬琏在撒谎而已,因为那时改开后的造谣文章而已。
当年的报纸总不敢报道陈永贵没干的事情吧。
你的理解根本就是瞎扯淡。
还说我不知道,呵呵,这个事情网上都烂大街了。
《龙江颂》里面有一段很典型的台词:
李志田:我们可以堤外损失堤内补嘛!
阿根:堤内补?我们小队没事干。
李志田:那你就不会农业损失副业补?
阿根:副业补?怎么补?
李志田:烧窑!
阿根:(兴奋地)对呀!烧一窑砖就是两千块钱啊!
.....
不避讳为集体赚钱,不避讳搞副业,样板戏都肯定的事情,怎么能说中央政策不允许呢?至于地方政策嘛,那确实说不准。
某些干部对政策理解很差!比如我有个同学老家黑龙江桦南县,他说他们那里基本是松嫩大平原,学大寨运动时,公社干部非要在大的起伏地势上学大寨修梯田,劳民伤财。80年以后,就把自己工作失误推到农业学大寨运动上;对永贵大叔来说,这就是欲加之罪,让人无语。
在江南富庶之地,个人发展机会比较多的地方,硬是笼住人心,推行了集体经济。事实也证明了集体经济的力量。
毛主席时代比较先进的农村集体经济体现出从农业向农工一体化发展的趋势。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无论通过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方式,还是资本主义的个体投资方式。
太可笑。
“呵呵”,“嘿嘿“,”哈哈“等词,对逻辑也于事无补
逼着我去学习了一下,什么是农业学大寨: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6%9C%E4%B8%9A%E5%AD%A6%E5%A4%A7%E5%AF%A8/1215814?fr=aladdin
看到这句我就知道分歧在哪里了:
从1978年春天开始,“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呼声渐渐盖过“农业学大寨”的口号。各地在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同时,强烈要求纠正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极“左”的做法,如要求归还农民的自留地、自留树,开放集市贸易,允许农民养猪、养鸡、搞家庭副业等等。这些本都是《农业六十条》明确规定要赋予农民的一些私有权利,但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逐步被剥夺了。
很明显,起初我以为副业是以个人为单位,但是大寨干的那种副业,想必是公社单位,应该是政策允许的。既然政策允许,那么大寨到底有没有实事求是的宣传他们的收入来源呢?这个我查不到。你查到的是华西村农业学大寨,但既然政策允许,江浙一带一向有经商的传统,公社经营副业也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情。
然后,我又继续查,查到这个:http://www.chinado.cn/?p=2918
终于搞清楚,大寨是怎么个割资本主义尾巴了:
“大寨经验”是一整套基层政治经济制度安排。在生产体制上,“大寨经验”表现为提高核算层次,把生产队为基础的核算单位提升为以生产大队为核算单位,提高了人民公社的公有制水平。通俗地说,就是将人民公社“大锅饭”的“锅”变得更大,被称为“穷过渡”。当时的主流理论认为,所有制水平越高就越接近共产主义制度。在此基础上,大寨进一步取消了农户的“自留地”。本来,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社员每家每户按照人口分得一定数量耕地,由农户自主决定种植和收获,是当时农民得以改善生活、维持温饱的重要保障。因为集体经济十分落后,自留地和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活动,是农民得以维持生活、避免挨饿的主要支持。但是,因为自留地被认为是个体小农,按照所谓社会主义理论被认为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依照当时的官方理论,所有这些有私有性质和个体经营特征的经济活动都被称为“资本主义尾巴”。大寨进而禁止农民一切的自由经济活动,甚至连农户养鸡养鸭都有明确的数字限制,超过限定数字即为“搞资本主义”并进行取缔
也搞清楚了大寨的分配制度:
在分配体制上,大寨经验的主要内容是所谓“大寨工分”。工分是农民在集体中参加劳动的工作量单位,也是年终集体生产分配的依据。主要做法是,生产大队将每个人的工作按天确定分值,然后年终以这些分值作为计算分配的依据。大寨明确反对“定额包工”、“联产计酬”等责任制形式。大寨工分制度模糊了个人劳动与生产成果之间的联系,又被称为“大概工分”。但是,按照当时的理论,大寨工分则被作为农村社会主义分配体制的样板,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则被作为资本主义“物质刺激”来批判。
然后陈永贵在当县委书记期间:
陈永贵担任昔阳县主要领导人期间,在昔阳县普遍推广大寨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做法。1970年,全县集市贸易曾被强行关闭,以打击黑市为名严厉限制集市贸易,连传统的用麦秸草编草帽等农民家庭手工业活动都被明文禁止,还基本取消了农民的家庭副业。以前,“学大寨”只是宣传,随着对昔阳的宣传开始加温,“学大寨”则成为强制。于是,所谓大寨经验从一种奋斗精神上升为全面政治经济控制。不论是干部还是农民,任何对于这种制度安排的不理解、不合作,都视为反对社会主义制度,都属于阶级斗争的动向。因此,为了保证这套制度的推进,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来打击农民的不理解和不配合。于是,大寨转变为阶级斗争的典型。农村工作中对待大寨经验的态度,成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成为农村政策思路的集中表现。
最过瘾的是,77年的时候,原本中央根本就不想改农业的体制
也就是说,根据当时农业部门和中央的考虑,人民公社《六十条》至少要执行到2000年左右,也就是要维持20年以上。可见,当时的领导层,根本没有想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变革,而是要继续维持人民公社制度。
78年的时候,全国的农业情况是这样子的,农业学大寨,从64年开始算,也学了十四年了,不知道为啥还是这个样子:
他说,由于粮食不足,城市新增的劳动力不能就业,有许多该办的事情办不了,而农民每年要拿出近千亿斤粮食,实际上超过了他们的负担能力,在粮食征购上我们党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比较紧张。他还讲到,全国近四分之一的生产队年人均分配在四十元以下,连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
而当时的中央,是有三种思路的:
如果把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的农村政策意见做一个归纳,显然有三种思路:一种是,强硬地坚持大寨经验,试图将人民公社制度在一大二公方向上走得更远,主要以陈永贵、华国锋、李先念为代表;一种是明确地反对大寨经验,从根本上质疑人民公社制度的合理性,以地方领导人万里等为代表;还有一种中间思路,那就是纪登奎的意见,既明确反对大寨“穷过渡”,也没有根本上否认学大寨。
但是,基层只认一种:
从后来农村变革的实践进程来看,1977年开始的农业文件起草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新“六十条”被中央全会通过并出台的时候,“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已成风气,基层对于这样一个文件已经无人搭理。这个文件很快就与人民公社一起成为历史。
看完这个,说说我的感想:
1. 河里这么多骂邓小平搞包产到户,应该是骂错了,看样子是基层已经不理中央文件,直接开干了。
2. 陈永贵作为主管农业的副总理,如果没能够把大寨的成功经验复制出去,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他是否称职,应该允许有不同看法吧?
当时山西省“支左”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一封信,揭发陈永贵在抗战时期参加日伪组织充当情报员的历史问题。陈永贵主动找谢振华交待了他这段历史问题。
“当时我约他在迎泽宾馆六层中间靠左边的一个房间里和他谈话。他一坐下,痛哭流涕地说:‘我有罪,我要到北京向毛主席请罪。’我说:‘不要着急,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谈出来。’他说:‘我在抗日战争的1942年,被日寇抓去后,被迫自首了,后来还被迫参加了日伪情报组织‘兴亚会’,给日寇送了情报。……”
“1968年12月,以六十九军党委名义正式上报北京军区党委转呈中央。……周总理陪外宾参观大寨时,我又当面向他作了请示。总理说:‘要维护大寨红旗,作为历史问题,仍可让陈永贵当代表出席九大,但只当代表’。”
搞副业就一定能挣钱吗?亏了钱,要怎么算?
你这么一说,我又有个想法,可以猜一下为啥大寨不宣传他们搞副业:他们搞运输,肯定有其他单位支付费用,对吧?
一宣传出去,如果大家都搞,原本给钱给大寨的单位,是继续给大寨呢,还是给新入场的公社?
还有一个猜想,既然要树典型,肯定不能让大寨吃亏,一年这么多人来参观,招待费用肯定也不少,那就关照一下,似乎也挺合理。
这个猜想,应该还算说得过去吧?
你说:
还有毛远新,沈阳军区最高领导人,一直是陈锡联,毛远新的大军区政委啥意思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他的政委是军区级别的一把手政委吗?
人得知道羞耻吧,这么撒谎造谣,不大合适吧?
可是伯爵08并没有说毛远新是“ 沈阳军区最高领导人“或是” 军区级别的一把手政委“呀。他说的是:
还有啊,毛远新30岁出头就成了我军历史上第一个从来没有担任过团政委、师政委,就一跃成为沈阳军区政委(大军区政委,正兵团级)的高级将领。
毛远新:1941年出生,1968年5月27岁任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副部级)。不久担任沈阳军区政委;
你说他撒谎造谣,从何说起?
伯爵08以贺龙侄子向轩来说明贺龙的亲属没有因为出身被提拔成高官。你要反驳他,可以举出贺龙的儿子贺鹏飞的例子(当然贺鹏飞的提拔是贺龙逝世以后,改开时候的事情)。可是你说:
您说贺龙的亲侄怎么不说姑娘?和陈小鲁西纠联动啊
你也知道他们不是好东西么?
先不说和陈小鲁西纠联动过是否就不是好东西。即使联动过,即使不是好东西,跟因为出身而被提拔成高官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