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什么要润,回忆我这幻灭的2022 -- hansens
群内提到时间地点上访散步,有发起的意图,第二天警察必定上门。其实就是警告,以后没有行动也不会对个人有直接影响,但是系统肯定会留下记录。其实这件事,正常去规划委最后甚至起诉,可能都有的搞,不过就是耗时耗力。
跟乔木离开中国时的情况有些像,不过人家鸡贼啊,国内的社保还一直没断呢
有后续也可以像乔木那样,说说,比较一下。
这点上他还算是比较真诚吧
看到暴力工具的獠牙了。只不过知识分子一般都认为自己是刑不上大夫的层次,觉得离自己遥远。一旦解除了被威胁了,心理上接受不了了。
那个国家的暴力工具都是有獠牙的,噬人的时候也不都是给你讲道理和逻辑的。
润不润无所谓。不过还请仔细思量那些人是不是就能代表了中国代表了中华文化和祖祖辈辈的华夏。
不视中国和中华文明为仇敌是个我认可的底线吧。
或者国外的专政机关就讲道理的,就太naive幼稚了。
国外的“代价”们,有些连叫屈的机会都没有,就消失了。
参见美国脱口秀披露的美国每年在拘留期间不明死亡的数据(美国那儿不是一个雷洋,):
【美国的体制是世界上最好的 American system is the best in the World】[URL=网址]李坎普脱口秀[/URL]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UG411A7yX?vd_source=d36365fbe952bbf14a39035bd3697b72
《华盛顿邮报》披露的今年截至10月7日死于警察执法拘留1039人,而这个数字是被严重低估的(低估45%?)。
这些人不是人吗?不是代价吗?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
别的不说,最靠近大厂集中区域的回龙观,一套房也就仅(原谅我,只是为了对比题干这个语境)500万出头
要是房山、南四环这些地方就更低了
如果是“公共”的,那就是业主的啊?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啊?
除非一开始就明确了产权主体,那就不是“公共”了。
把这位兄弟的经历给我家领导看了。领导在美国做律师今年也有20年了,看后评论是不知这位兄弟在争什么,按照文章描述的实在是没得可争的。
昨晚被人追着投草🌿🌿🌿🌿🌿加举报。勇于不敢则活啊。
这类事情应该归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龙王比宝,看看谁路子广
正确与不正确给自己打气可以,人家物业也一堆歪理
一上访性质就变了,四通桥那事一出,估计今年海淀区的考核KPI肯定吃挂落
意图组织群体活动,这不是给警方上眼药么?
非常感谢你能回复。
我当年被一过来看同学的北大法律系女生怼得哑口无言
会不会聊天啊?
对娶了律师的老兄表示无限同情,加幸灾乐祸。
一,因为物业和请喝茶事件,临时起意决定润。这种可能性太低,毕竟是工作很多年也有家庭的人,而所做的决策不是关于吃什么穿什么这种小事,也不是买房购车等重大经济行为,更不是高考报考什么学校/专业、和什么人谈婚论嫁以及找什么工作从事什么行业等人生重大抉择,而是,举家润,注意,是举家。说是临时起意,恐怕楼主自己都不信。
二,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萌发了润的想法,该想法至少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因决策压力和机会成本较高,无法下定决心,而工作变故其实已经消减了绝大部分决策压力,请喝茶事件则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祝楼主好运!
文中说了主要是两件事,一个是物业利用电梯维修的名义侵吞公共维修资金,另一个是小区公用建筑被某公司(大概率是物业一方的)改成商品房,用于出租。
这种事情在国内小区很常见,特别是一些老旧的、公共产权不明确的小区。都有相应的解决办法,上访反而是最坏的办法。
最后很奇怪楼主是怎么把北京两套房这么大的资金合法合规地换成外汇的?比较每人每年合法合规的外汇额度只有5万美元。
在我撺掇下弃医从头学习法律,我们同学多对我表达无限同情。。。
可实际的情况是,在领导学法律前,我总是被怼得哑口无言,但之后领导辩论不过我。窍门是我将领导辩论的欲望转化为对中美医疗事故法律的比较研究,发表过几篇文章。领导有很强的叙述说教能力,但我的强项是分析总结并跨领域联系应用,辧到最后不会吃亏的。
实际上并不能。很简单。改用途需要过半的业主签名同意 实际上物业就直接伪造几百个签名。然后建委就通过了。你去告你都不知道谁的签名。 签名原件不给你看。
虽然我被保护的很好 但是经历过一些事情后,对正当途径这事真不抱希望。
当然如果有空的话。我们好了解一下,出国到底前景如何。虽然也没啥机会和希望出去,多长点知识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