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什么曾国藩不造反?及清末民国战斗力鄙视链 -- 狂草舞茅
顾炎武:“吴中之民有地者什一(十分之一),为人佃作者什九(十分之九),……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而私租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者亦七、八斗。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之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
此时,是江南豪绅的黄金时代。有盐业丝茶工商业,有外贸,有地租,还可以从全国财政中贪污,还能漏税乃至不交税。江南士绅真是太喜欢明朝了。有反清复明倾向实在太正常了。而清朝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对大地主总体是不利的。
太平天国战争导致两江和浙江人口大量减少,同时许多大地主躲进了租界,导致对土地控制力下降。此后,幸存的江南农民才有了一段喘息时间。
re: 浙江人不同意。我祖父是中小地主兼中学老师,几百亩地雇个长工要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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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当年从浙江余姚到上海打工的。如果没有我外公,我几乎要信了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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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江南人均不到1.5亩地,几百亩地,相当于几百人的土地。
岁月史书,江南几百亩是小地主。地主心善,哄着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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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鲁迅的小说吧,闰土,祥林嫂,药,孔乙己,那个大概是另一个位次面的浙江。
很好奇二位怎么看待义和团运动,义和拳,红灯照,
红枪会,如果二位知道的话,后来发展成为红团,农民自卫团,鲁西共产党
传教士粉转黑正常,洪秀全否定三位一体,部分认同早年阿里乌斯派的理论,否认基督的神性,改造出中国特色的三位一体。那时候的传教士不粉转黑就怪了。
这倒是和《达芬奇密码》这本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担心满清的猜疑,所以大部分湘军算是解散了,反而推出淮军顶在前面。这些湘军本来就经过严选的,小地主阶层子弟居多,都有点知识,有钱没权,当然是回到本行去。
不然就像淮军一样,20年不到就废了。变废速度超过八旗、绿营。
曾国藩是湘乡人,在湘乡招了不少同乡(后来衣锦还乡的有两千人,搞得湘乡地主成灾),韶山跟湘乡挨着,也有几百人去了。陈赓他爷爷(湘乡人)就是长工出身,给亲戚打工,被亲戚骂吃得太多,一气之下当兵去了。毛氏家族有位在湘军里获得御赐巴图鲁称号,当兵前也是普通长工。
理学本质上是儒学的“宗教化”,所以后期也把自己叫做“儒教”,这是儒学的死亡之路,因为宗教的本质就是信,不能辩驳。理学本身在明末都已经臭不可闻了,“理学家”就是骂人的话,“心学”蓬勃发展,符合明朝当初新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不是满清这个部落文明进入中原,“理学家”会被深刻批判,大概早就是进入坟墓,而不是要等到汉族回归的“五四”运动才深刻批判。
一门学问,进入宗教化,本质上是非常可怕的。北美对印第安人的屠杀,正是以“异教徒”为借口,种族灭绝毫无心理负担。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绰号”,曾国藩被叫做“曾剃头”,正是其杀人如麻,不分军队平民,不分战场战俘,不分男女老幼,手上沾满了人民的鲜血。中国从战国时就已经大力反对的杀俘,曾剃头结合野蛮邪恶的满清屠城传统,恢复到野蛮时代,再也没有文明的底线。理学家认为你无君无父,当然就是禽兽,你竟然服从太平天国的统治,就是服从禽兽的统治,那杀你还不应该---这就是宗教化的可怕和邪恶之处。
话糙理不糙,满清腐朽反动是历朝历代都罕见的。
指望靠保卫满清来救中国,那就是与虎谋皮。
不造反而镇压P民,新中国建国时候被批没啥奇怪的。P民得多想不开才去赞颂这些双手沾满各族人民鲜血的侩子手。
同治回乱也不是单纯能归咎到回民头上的。满清才是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左宗棠平乱时候可是无论回汉,只论良莠的。
对我而言,只要不在满清造反,就没啥好佩服的。
左公有大功,有大过,是个复杂的人物。真不知道如果他活到甲午会作何感想。也许只有萨镇冰才能含笑九泉吧。
1906湖南起义军就发布过如下檄文了:“乃曾国藩、胡林翼等,不明大义,罔识种界,认盗为父,呼贼作君;竭湘军全力,自戕同种,致使汉族得恢而复堙,胡氛将灭而又振。湘人之罪,涸洞庭之水,不能洗其污;拟衡岳之崇,不能比其恶。凡我湘人,实无以对於天下!今者言清种界,特兴讨罪之师,率三湘子弟,为天下先,冀雪前耻,用效先驱。特数鞑虏十大罪恶,昭告天下,以申挞伐。”
泽覃字润菊。
收养的堂叔的女儿小名菊妹子(泽建)。
上面可是贴出了伶俐文章的中文翻译。 看来所谓的史料,于你而言,合用就留,不合用就去,你呀,即无史才也无史德,就不要在这聒噪丢人现眼了。
这本书描写了曾国藩从长沙建军到攻克安庆的历程,作者对曾国藩、同时代的其他人、中国的传统文化都有很独到的见解,可谓良史。
另外作者年轻时写过一本《通天血路--太平天国往事》(2008年出版),对比之下,可以看到十年多时间里,作者学问和学识的精进。
和伶俐有啥关系。。。
洪秀全的宗教观其实没啥好奇怪的,现代人对过去了解得少,肆意抹黑太平天国罢了。
推荐篇文章:
不仅仅洪秀全认为基督教的上帝就是我们自古以来的昊天上帝信仰,明朝也一堆人这么干,利玛窦等人更是顺应这个潮流把自己打扮成西儒。
来太平天国的传教士也不只有罗孝全一人,和洪秀全辩论宗教的还有艾约瑟,他们试图把太平天国纳入基督教系统,这点对于太平天国而言是原则性问题,太平天国的上帝教一直拒绝承认西方基督教的权威性,保持自身的独立特质,强调中国的上帝信仰自古就有,解释权不只归西方洋人,这在客观上严重挫败了西方寄希望于将中国全盘基督教化,西方化的妄想。
文章在最后也强调了:
千万不要因为网上广泛流传的《天父诗》的鄙俚不堪而对洪秀全的思想全盘否定,一叶障目地认为洪秀全就是那么粗鄙不文的人,《天父诗》大部分内容受众是洪秀全后宫的娘娘们——她们的文化水平并不高,洪秀全因此在诗文中夹杂了大量通俗易懂的俚语、土话,以诗文教导娘娘们,实际上洪秀全应该是历代农民运动领袖中思想最有深度的一位。
太平天国当局始终拒绝承认《南京条约》,这可是洋人最早拜访太平天国就提起的。
对于内中诸多条款,太平天国方面表示要等到夺取了全国政权以后才能定夺,显然这种议案无法让洋人心满意足。
部分评论也很不错,摘录一下:
洪秀全在给西方传教士的回信中直接指出,两次尼西亚公会议后确立的西方基督教会三位一体理论是错误的,而继承自尼西亚公会议神学辩论结果的西方基督教会正统性是假的,三位一体理论要以阿里乌斯派为准。这才是洋人不支持太平天国的实质原因。因为洪秀全是一个有着扎实神学理论,直接打击西方基督教神学基础的神学家。
(我补充一下,过去还有个异端教派也是类似的观点,聂斯脱列派,这个派别其实国人应该都耳闻过,就是景教)
三位一体问题是双方宗教的根本分歧点,任何从圣经本身接受信仰的人都不可能承认这个和罗马奥勒良时期扶植的密特拉信仰、希腊地区哲学所结合的异教教义。洪秀全的反对是和穆罕默德的宗教同基督教的根本分歧一样的,爱默生的退教声明中着重指出的也是教会坚持三位一体的荒谬。洪秀全的反对条理清晰:圣子、圣灵只是上帝智慧的一部分,不可能是上帝本身。这也很好解释了对杨秀清、石达开等的“圣风”“圣电”等头衔的意义。
有本书叫《“天国之子”和他的世俗王朝:洪秀全与太平天国》,里面收录了艾约瑟和洪秀全的书信往来资料,黑太平天国邪教论的公知们估计连这书的书名都没听说过。
慢慢想起来了,记得“战天京”的篇名,从那找到了他的名字,谭伯牛,他在河里最后露面是2009年。现在他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历史作家。
曾国藩对付个别群众和小股会党反抗活动的政策是“就地正法”。
其具体办法是令各地团练头子直接捕杀和捆送形迹可疑、眉眼不顺之人,或批令各县就地处决,或送往省城交他讯办。
当时政局动荡,天下大乱,一般地主富户都不敢公开同贫民、会党作对,各地肯于出面办理团练的多是为恶一方的土豪劣绅。
他们平时武断乡曲,鱼肉百姓,一旦办起团练,就更是无法无天,成为当地的土皇帝。他们所纠集的乌合之众虽然打起仗来没什么战斗力,但其残忍嗜杀则过于清朝的正规军。
所以曾国藩说,“以之御粤匪则仍不足”,但“以之防土匪则已有馀”。为了迅速地把各地农民的反抗活动镇压下去,曾国藩大张绅权,积极扶植这帮反动地主,用以对付贫苦农民和会党群众,并美其名曰“借一方之良锄一方之莠”。所谓“良”即“良民”,指那些积极起来维护封建秩序的土豪劣绅;“莠”即“莠民”,指那些不甘忍受封建剥削和压迫的贫苦农民。
曾国藩还提倡以本乡、本族之绅捕杀和捆送本乡、本族敢于反抗之民,“轻则治以家刑,重则置之死地”,处治大权尽归团长、族长掌握,这样既了解情况,又可避免引起乡村或宗族间的争斗。
开始,曾国藩与张亮基商定,各地团练头子抓到会党群众捆送省城者,概交湖南首县善化县审理;后来曾国藩嫌其杀人不多不快,便在团练大臣公馆设立审案局,甚至已经送到善化县的人,也要强行提来杀掉。
曾国藩早就对清朝地方官吏腐败无能深怀不满,更不信任承办案件的胥隶、书役人员,决心于司法机关之外设置新的机构,自行审案杀人。
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顷已在公馆立审案局,派知州一人、照磨一人承审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他为了调动州县官员和土豪劣绅的积极性,将过去衙门办案的“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为这些恶棍捕杀和捆送农民大开方便之门。同时,对被捆送者的处置,既不依照法律条文,也不需任何证据,唯以土豪劣绅们的言词和要求为据,稍加讯问,立即结案,重则砍头,轻则杖毙,最轻的也要鞭之千百,瘐死狱中。总之,曾国藩的审案局就是阎王殿,土豪劣绅犹如无常鬼,凡是被各地团练头子捆送审案局的人,就休想活着回去。
据曾国藩自己奏称,截至咸丰三年六月止,仅四个月内,审案局就直接杀人一百三十七名,其中“立予正法”者一百零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曾国藩批令各县就地处死者和后来捕捉的串子会群众九十二名尚不在其内。他自己后来承认杀了二百多人,实际当大大超过此数。
曾国藩所以采用这种非常手段对付敢于起来进行反抗的农民群众,不外这样几个目的:首先是制造白色恐怖,使当地群众不敢接近太平军。
当他听说江西百姓纷纷欢迎太平军,并以粮食、用品相接济时,恨得咬牙切齿地说:“贼若侵犯楚疆,敢有乱民效彼之为,吾纵不能剿贼,必先剿洗此辈!”他认为只有“使民畏我远过于畏贼”,才能达到孤立太平军的目的,这样,即使有一天太平军打进湖南,得不到当地群众的支持,也就无所作为了。其次是杀一儆百,使在太平军鼓舞下革命情绪日趋高涨的广大群众重新屈服于清朝反动统治者的淫威之下,以尽快恢复被太平军和会党冲乱了的社会秩序。曾国藩认为,由于几十年来“应办不办之案”、“应杀不杀之人”层积无数,加以各地农民纷纷造反,尤其太平天国革命的鼓舞,使社会底层的贫苦农民也抬起头来,“遂以为法律不足凭,长官不足畏”,“若非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就不能打消人民企图摆脱清朝统治的念头,使一些即将起来造反的人重新回到封建秩序中来。所以他效法“武健之吏”,“不复拘守常例”,用极为残酷的手段对付敢于反抗的农民,惩既往而儆效尤。他还在奏折与书信中一再表示,只要能使地主士绅安居乐业,自己即“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第三是为土豪劣绅撑腰,以便把他们发动起来,举办团练,重新组织起地主阶级的队伍,对抗农民革命。早在咸丰元年曾国藩就已经看到,在会党活跃的湘南地区,已有一部分地主士绅向当地农民低头,虽然心里不情愿,表面上却不得不低声下气,甚或送钱送酒讨好会党,以求旦夕之安。他认为,在整个地主阶级人心惶惶、垂头丧气的情况下,如果不把农民的气势压下去,乡里的大多数地主老财便不能抬起头来,更不敢公开响应他的号召,组织团练对抗太平军和当地起来造反的农民。因而他在给欧阳兆熊的信中说:“人心陷溺固已抵此,独严缚匪党,动与磔死,差令良善得以伸彼之气而应吾之令耳。”
当时湖南会党的势力是很强的,虽有一部分随太平军离开湖南,但潜在势力仍然很大,他们正积极活动,准备发动较大规模的起义,整个形势若箭在弦上,弯弓待发。湖南地方官明知此情却莫敢如何,深恐激成大变,引火烧身,因而相与掩饰,以求苟安一时,其情形与太平天国起义前夕的广西非常相似。
曾国藩咸丰三年春在奏折中描写当时的形势说:“湖南会匪之多人所共知。去年粤逆入楚,凡入添弟会者大半附之而去,然尚有余孽未尽。此外又有所谓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名目繁多。往往成群结党,啸聚山谷,如东南之衡、永、郴、桂,西南之宝庆、靖州,万山丛薄,尤为匪徒卵育之区。”“盖缘近年有司亦深知会匪之不可遏,特不欲祸自我而发,相与掩饰弥缝,以苟且一日之安,积数十年应办不办之案而任其延宕,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而任其横行,遂以酿成目今之巨寇。”由于曾国藩的残酷镇压,致使已经发动起来的起义尽被扑灭,正在酝酿的起义销声敛迹,被冲乱的封建秩序迅速得以恢复,地主官绅重新巩固了自己在广大城乡的统治,使湖南不仅没有成为一个新的革命策源地,反而成为曾国藩集团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首要基地。但是,曾国藩如此残暴地屠杀会党群众,不仅为广大人民所切齿痛恨,也受到社会舆论的抨击,一时间“曾剃头”、“曾屠户”之类的诨号和各种诅咒传遍湖南,致使对他追随很紧的李瀚章等人都为他担起心来,不得不致书规劝。
当统治阶级用正常的法律手段无法镇压人民的反抗时,总是采用一种非常手段。所以,曾国藩的做法虽然遭到人民的痛恨和一部分士绅、官员的反对,但却得到清朝最高统治者咸丰皇帝的支持。咸丰三年二月曾国藩上奏自己办理团练的政策时说,对于“教匪”、“盗匪”、“会匪”以及逃兵、溃勇、乞丐、游手等“游匪”,“尤认真查拿,遇有形迹可疑曾经抢掠结盟者,即用巡抚令旗,恭请王命,立行正法。臣寓馆设审案局,派委妥员二人,拿获匪徒,立予严讯。即寻常痞匪,如奸胥、蠹役、讼师、光棍之类,亦加倍严惩,不复拘泥成例,概以宽厚为心”;又说:“当此有事之秋,强弱相吞,大小相侵,不诛锄其刁悍害民者,则善良终无聊生之日,不敢不威猛救时,以求于地方有益。”他向皇帝表示:“臣之愚见,欲纯用重典,以锄强暴。但愿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但愿通省无不破之案,即剿办有棘手万难之处亦不敢辞。”奏折呈上之后,咸丰皇帝立即在上面朱批道:“办理土匪,必须从严,务期根诛净尽。”
当曾国藩在湖南官场中极为孤立的时候,得到咸丰皇帝的这个朱批,如获上方宝剑,再不怕地方官员的反对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湖南大吏对曾国藩的这套做法虽有反感,亦不敢公开进行阻挠,只好听之任之。
这样,曾国藩就在近代史上开了最恶劣的先例,撇开一切法令条文和司法机关,不经任何法律手续,随意捕人、杀人。因而,他受到其后所有反革命刽子手的崇拜和效法,同时也受到革命人民和一切正直学者的批判。
早在清朝末年就有人指出:“就地正法之制倡于湘乡(指曾国藩),秦、隋之暴所未有也。不经法司而可以杀人,则刑部为虚设,而民命同于草芥。淫刑已逞,惨酷已极,彼尚不肯奏改于贼平之日,而谓其不得已之苦衷可以告天地,质鬼神,其谁信之?”应该说,这些话是很有道理的。
曾剃头的名号不是从他屠戮太平军的时候传开的,早在老家湖南的时候,他就因为以剿匪为由大杀特殺,制造大量冤案而获得了这项称号。还有以下著名名言:
“三四十年来应杀不杀之人充满山谷,遂以酝成今日流寇之祸!”
“克城奕以多杀为妥,不可假仁慈而误大事。”
“既谋诛灭,断无以多杀为悔之理!”
“安庆克复,城贼诛戮殆尽,并无一名漏网,差快人心。”
“屠城以泄其愤,迪庵(李续宾字)在九江亦是如此办法。”
曾剃头对满清这么忠心,有啥好下场?天津教案把他”保卫孔教“的人设砸个粉碎,搞得自己身败名裂。
文章最后的总结真是贴切:
曾剃头不在乎同胞的死活,不在乎所谓的名教,不在乎自己个人的名誉和家族的前途,只在乎大清的统治能千秋万代,只在乎满洲八旗贵族可以继续骑在漢人头上作威作福,从这点上来看,他就属于满清这200年不断驯化后的最终产物,一个彻头彻尾的奴才。
作者: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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